11月24日上午,吉林省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户籍政策新举措新闻发布会召开。省公安厅副厅长刘东柏介绍了《吉林省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户籍政策新举措》(以下简称“五条新举措”)相关内容。
今年以来,吉林省公安厅围绕助推吉林振兴发展,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制定出台《便民利企十五条措施》,持续简化办事手续、压缩办理时限,为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营造安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得到了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认可。特别是中央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以来,省公安厅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科学放宽落户政策,实现全域全时段方便群众落户,为振兴发展聚集人气”要求,深度挖潜,持续推出优化户籍政策“五条新举措”,包括城镇无住房人员“想落就落”、省内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不受土地限制“有房可迁”、省内居住证互通互认、购房落户和招工落户业务可“跨省通办”、新生儿入户等高频户政业务“全程网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体验感,努力以更低门槛、更优服务为在吉创业和生活的群众创造良好公安政务服务环境。
“五条新举措”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呢?
(一)城镇无住房可落户。通过在城镇派出所设立集体户,吸引有在城镇落户愿望,但在城镇无住房、未租房人员落户我省,真正实现“人来就能落、想落就能落”。
(二)省内乡村无土地可落户。省内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不受土地限制,在拟迁入乡村有合法宅基地的,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户籍,即可迁入户口。
(三)省内居住证互通互认。从省内首次暂住登记时间起计算,满足180天即可在省内现居住城市申领居住证。在省内已申请并领取居住证的,到省内其他城市办理暂住登记后即可直接申领新居住证。
(四)高频业务“跨省通办”。在实现6类户口迁移业务、户籍类证明开具、新生儿入户、居民身份证办理“跨省通办”基础上,继续推出购房落户、招工落户等事项“跨省通办”。
(五)更多业务“全程网办”。在推出5项证明和5项落户业务“全程网办”基础上户籍,继续推出新生儿入户、非主项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等高频户政业务“全程网办”。
“五项新举措”推出以后,群众办理落户门槛更低、手续更少,途径更多、速度更快,体验感更佳。
下一步,吉林省公安厅将认真抓好“五条新举措”的贯彻落实,加大政策宣传,跟进政策解读,强化民警培训,确保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同时,我们也将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探索研究更多更具“含金量”的服务措施,努力在吉林振兴发展上再有新作为。(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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