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证号:
网传腾讯前副总裁郄小虎因重婚罪被起诉,法院判决拘役半年。郄小虎与万某婧在今年初被起诉,案由为重婚罪,开庭法院为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在担任腾讯副总裁前,郄小虎曾任小红书CTO,而被告万某婧也曾担任小红书电商品质部负责人。
律师说法
一、何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
重婚行为有两种: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双方非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受到刑法处罚。
因此,凡是构成重婚罪,要么不懂法,要么太嚣张,无法无天。为何这么说?不懂法而犯罪,尚有可原。但作为高学历的精英阶层,不可能不懂法。既然懂法,仍被认定为重婚罪,其行事无非有二:
1、我可以一夫多妻,多领了几个结婚证;
2、我知道多领结婚证是犯罪的,我不敢。想离婚,原配不同意,我又怕影响自己的事业,不敢起诉离婚也不敢闹。怎么办?干脆把原配忘掉,就当她不存在。于是出席各种场合均宣称小三就是“妻子”,甚至拍了婚纱照,甚至还邀请亲朋好友举办了婚礼等等。这就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
如果行事低调一些,一般不会激怒原配。即便激怒了原配,原配也很难搜集到证据。至多构成个“与他人同居”,而不是重婚。
重婚是犯罪行为,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原配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如何证明?
证据是已发生事实的客观残留。凡是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重婚罪的证据就是当事人在进行重婚的违法犯罪行为中所遗留下来的能证明这些事实曾客观发生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也就是说,只有客观事实发生了,才会遗留下来相关证据以供采集;如果根本没有发生相关事实,自然也不存在遗留证据的问题,伪造证据的取证方式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因此重婚罪判几年,重婚行为如何取证,应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根据已发生的事实取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分为两种:即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那么搜集证据也要根据这两种情况进行有区别的证据搜集:
——法律上的重婚应该搜集的证据
法律上的重婚证明起来比较简单。我国自1994年以来即施行结婚登记制度,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就必须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因此,法律上的重婚也就是说当事人存在两次以上依法登记的婚姻。那么,只要能够调取当事人两次以上的结婚登记记录,就能证明其重婚的违法犯罪事实。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但对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当事人一般很难调取,此时可以委托律师调查。
——事实上的重婚应该搜集的证据
事实上的重婚证明起来要比法律上的重婚复杂得多。要想证明当事人存在事实上的重婚就必须证明三个分解的事实:
第一、要证明当事人存在一个依法登记的合法婚姻。这个证明起来比较简单,调取结婚登记记录即可;
第二、要证明当事人又与他人同居。这个证明起来就稍微困难,因为同居是一个持续性的行为,又因同居涉及个人隐私,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所以,即便当事人配偶存在非法同居的情况,一般也不会当众宣扬,知情者聊聊,加上我国法律又缺乏调查取证制度上的保障,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欲证明一方具有非法同居的行为困难非常大。实践中,同居证据的搜集往往有:
1、书面证据重婚罪判几年,如租赁合同、同居协议、认错书、悔过书等等;
2、电子证据。如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聊天记录、电话通信记录等,重要时建议把这些电子证据通过公证处以“公证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3、跟踪调查,通过照相、录音录像等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
4、寻找证人证言,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第三、要证明当事人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这也是事实上的重婚最难证明的一点。因为,当今社会,人们工作繁忙,邻里接触不多,至于当事人是否对外宣称夫妻关系将很难查证。
这类证据往往需要组成一个证据链,如短信记录、居委会登记、邻里证言、婚纱照、喜酒或婚礼录像、孩子出生证明等等。
三、原配有必要自诉重婚罪吗?
实践中,原配很少去自诉配偶重婚罪,原因有以下几点:
1、多年的夫妻,双方还是有一点感情的,不想赶尽杀绝;
2、双方有孩子,顾及到孩子,不想让孩子有一个坐过牢的爸或妈,进而影响孩子的声誉甚至今后的前途;
3、重婚罪量刑太低,如果对方愿意在财产方面做出一定的让步,也就算了。
当然,如果双方没有孩子,或者涉嫌重婚罪者行事过于嚣张致使原配忍无可忍,而涉嫌重婚者又不愿在财产方面做出让步,原配先起诉重婚罪,再起诉离婚分割财产,还是有很大好处的:
1、如果法院认定对方都成重婚罪,原配可以一次性起诉就能判决离婚;
2、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
3、可以要求离婚过错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四、小三也可能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构成重婚罪。如果小三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则为重婚罪。重婚罪是故意犯罪,如果小三是受到欺骗或隐瞒,不知道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则不构成重婚罪。
五、重婚对小三还有哪些影响?
对和小三组建的重婚家庭而言,重婚带来的法律影响在于:
1、重婚无效;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六、小三此时如何自保财产?
小三有时也是受害者,对重婚行为并不知情。受骗和重婚者共同生活,难免会有一些共有财产。如共同购买房产登记在重婚者一人名下等。一旦原配起诉离婚,这些房产难免会被当做原配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怎么办?
没有别的办法。躲着维护不了自己的权益。此时应该及时向法院起诉确认自己的婚姻无效,并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这个诉讼要快,最好赶在原配起诉离婚财产分割之前完成。
重婚者和小三同居期间的财产,由于婚姻无效,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归个人所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双方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经营、创造的财富,一般也会认定为男女共有财产。
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子,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按份共有,不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财产在分割析产时,有约定的,按约定的份额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分割比例;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此外,小三如果无过错,对对方重婚并不知情,还可以在起诉时申请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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