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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咱们小课堂的主题是《每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如何计算个税》,每月工资的应付工资与实收工资中间存在一部分差额,你了解具体都是些什么吗?除了保险之类的扣除,你知道自己个税是具体怎么扣除吗?今天我们就工资薪金扣除个税详细讲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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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个税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即太行公司)向居民个人(即在职员工)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见表一。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个税怎么算,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特殊情形
情形一:太行公司上一年度工资薪金不超过6万元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个税怎么算,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如下: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第一条
情形二:太行公司一年度工资薪金超过6万元
自2020年7月1日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如下:
注:本月为扣缴义务人2023年3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一条
通过以上分析,相信大家已经会计算自己每月工资薪金预缴多少个税了,欢迎前来财务进一步地交流探讨。
(文/图 王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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