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序号

任务事项

三季度进展情况

77

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度,组建由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亳州市第一中学、亳州市谯城中学、亳州市青云小学为成员的联合体,开展经典诵读进校园、传统文化进校园、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打造“行走的思政课堂”,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

1.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申报组建由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亳州市第一中学、亳州市谯城中学等学校为成员的联合体,推动我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学改革创新联合体建设。2023年9月,我市获批了安徽省“三全育人 ”“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联合体”项目。 二是召开思政课建设工作调度会,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主要任务。 三是常态化开展经典诵读、传统文化进校园、心理健康及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打造“行走的思政课堂”,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

76

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持续提升普通话水平测试服务质量,开展“童语同音”活动。

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全市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定活动,并认定12所幼儿园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并推荐7所幼儿园参加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选。 市普通话测试站已常态化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展亳州市“童语诵同音 奋进新征程”学前教育阶段讲故事大赛,现截至10月中旬,已完成初赛、复赛,拟于10月底组织实施市级比赛。

75

依托安徽师范大学在基础教育学科的特色优势和办学优势,打造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亳芜小学(亳州市第九小学)合作办学的示范和标杆。启动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亳芜中学项目建设。

开展集团化办学调研,向亳州市政府发展调研中心提交《我市集团化办学的思考与建议》调研报告,依托安徽师范大学在基础教育学科的优势,打造安师大附属亳芜小学(亳州市第九小学)合作办学示范和标杆;6月26日,市教育局在亳州市第十九中学召开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对推进聚焦质量提升、推进集团化办等多个方面进行部署推进。 已启动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亳芜中学项目建设工作,用地有关手续已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74

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

召开了全市特殊教育座谈会,总结2022年工作,布置2023年特殊教育重点任务;联合市残联开展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核查和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举办2023年全市特殊教育教师业务培训。入学率年报。

73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指导利辛县高质量推进省级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实验区建设。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传承雷锋精神 争当文明先锋”为主题的学雷锋系列活动,开展第30届亳州市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活动教育主题征文活动、小学生故事会、中学生演讲会和主题知识问答活动。 2.加强阅读推广工作。印发《亳州市2023年中小学“慧阅读”系统活动方案》,邀请专家现场授课,分享阅读教学经验。举办以“阅享新时代,做好接班人”为主题的第十五届暑期亲子读书征文活动。开展读书推广活动,组织第七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开展全市师生“世界读书日”阅读分享评选活动。录制“大美亳州 倡议慧阅读”视频。 3.推进劳动教育基地建设。10月19日,遴选确定第一批16个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立项建设单位和培育建设单位”。 4.积极开展体育工作。联合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共同印发了《2023年度亳州市青少年体育赛事计划》,举行了2023年全市中小学生跳绳联赛和全市中小学生羽毛球联赛。组织传统武术、五禽戏进校园活动。5.实施美育熏陶行动。组织举办2023年全市中小合唱展演比赛,并遴选优秀队伍参加安徽省合唱展演。常态化做好指导利辛县做好省级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实验区建设。

72

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原则,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区范围,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5月,印发《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拟定《亳州市中心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指导意见》,并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指导两区实施。

71

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组织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

1.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印发了《亳州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案》;7月12至14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调研组对全市4个县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调研;10月16日,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和蒙城县、谯城区政府及教育局一行18人到阜阳市颍东区交流考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 2.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完成了2022年度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已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70

持续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入实施我市首批5个省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如探索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认定、聘用、考核办法,落实改革试点任务,纠正“五唯”不良行为。

1.组建了亳州市教育评价改革专班,印发《中共亳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全省首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成立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加强资源调配,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支持保障,推动试点项目启动实施。 2.加强调研掌握改革试点项目实际。赴各试点单位调研,调研组听取试点项目进展汇报,实地查看了各试点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各改革试点单位,现正按序时进度做好相关试点工作。

69

统筹做好“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和教育教学,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大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近视防控力度。

1.联合市卫健委制定下发《2023年亳州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期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定期对学校督查暗访,加强校园卫生环境整治,坚决遏制流感、水痘、手足口病、诺如病毒、肺结核等传染病在学校滋生蔓延。 2.印发《亳州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隐患排查健全压实责任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落地见效。 3.开展并完成了全市中小学生春季视力监测,并于3月份开展了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6月6日开展了全国爱眼日活动,进一步宣传和普及爱眼护眼知识。10月16日-20日,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抽查工作。

68

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依法治校创建,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组织校园安全暗访10次,培训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800人次,评选市级“平安校园”50所。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45所。

1.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印发《亳州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导行动方案》,建立完善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机制,召开全市第一、二、三季度校园安全工作例会暨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导行动等会议,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统筹谋划,系统抓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2.深化依法治校创建。印发《亳州市教育系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要点》《2023年亳州市教育局法治宣传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扫黄打非”、平安校园创建等工作深入融合到一起,同步推进,确保教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3.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成立由5位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级包保暗访督查组,坚持每月开展督查检查,自5月份开始,市委督查考核办常态化开展督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督办,形成督查考核专报,发县区党委、政府跟踪问效。4.围绕预防学生溺水、学生心理和身体健康、消防、食品、交通、预防欺凌等重点内容,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和风险隐患暗访督查。已组织校园安全暗访10次,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清单化、闭环式整改措施。5.已培训学校食品、消防、校车等安全管理人员7100余名。现正组织评选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67

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深化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完善亳州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功能,促进全市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现已实现了全市智慧学校建设全覆盖,深化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加强对各县区的应用指导,组织开展智慧课堂常态化应用培训,进一步深化智慧学校应用,全面推动智慧课堂常态化使用。 截至10月中旬,智慧教育平台注册教师3.7万人,注册学生账号达 40万人。全市开展智慧学校教师培训70余场,覆盖1.5万人。平台日均访问量2万人次,每周教学资源下载量达5万份。

66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33所(其中新建、改扩建学前教育项目16个,增加学位3260个),完成中小学校舍建设3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市职教园区建设项目。

依据《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读情况全面排查工作,对照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正常学籍名单,共排查学生76万名。各县区对排查情况建立台账,未发现失学辍学学生。截至9月底,2023年全市学前教育民生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共16所(新建7所,改扩建9所),已全部完工。

65

深入实施教育民生工程,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依据《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读情况全面排查工作,对照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正常学籍名单,共排查学生76万名。各县区对排查情况建立台账,未发现失学辍学学生。截至9月底,2023年全市学前教育民生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共16所(新建7所,改扩建9所),已全部完工。

64

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完善定期调度机制,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精准落实国家资助政策。

1. 健全财政投入调度机制,已召开第一、二、三季度教育财政支出调度会,督促各县区履行法定职责落实“两个只增不减”任务。 2.印发《2023年亳州市学生资助工作要点》、《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亳州市2023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精准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现正组织评审2023年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推选人员。

63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组织“师德标兵”“最美教师”“最美职教人”评选活动,加强“党员教师示范岗”动态管理。

截至10月中旬,开展了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评选了10名市级度师德标兵,已查处师德失范行为6起。组织评选了10名“最美教师”和10名“最美职教人”,动态管理“党员教师示范岗”。

62

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实施“123”名校长和“2535”名师培养工程,推进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

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已印发关于开展“123”名师“2535”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现正按评选程序组织评选,常态化推进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

61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补充乡村教师不少于300名,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不少于120名,从城区学校遴选120名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持续加大乡村教师队伍补充力度。截至10月中旬,全市定向培养乡村教师210名, 391名特岗教师转正成为乡村中小学在编教师,招聘乡村教师310名,定向培养乡村教师210名,遴选120名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

60

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开展校长职级制试点,8月底前交流轮岗校长和教师不少于1200人,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符合交流条件学校全覆盖。

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并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及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列入全市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已开展试点。截至10月底,全市共交流轮岗校长和教师1200余人(开学前完成),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符合交流条件学校全覆盖。

59

巩固“双减”成效,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治理,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质量。

1.印发《亳州市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学科类隐形变异防范治理工作调度会,对“隐形变异”机构治理作出部署。 联合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到各县区开展专项督导调研,督促县区各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2.印发《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实现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建成课后服务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实施“慧学习”系列课程,打通课后服务与“五项管理”“五大行动”的融合路径,助力推进课后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58

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强化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管,开展2022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的跟踪问效。

1.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排查。召开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工作视频调度会议,部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情况专项排查工作。对全市有3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49个风险点,已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民办学校规范和谐发展。 2.开展民办学校年检。3月22日至4月3日,组成年检组,对12所市级审批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开展2022年度办学情况年检工作。评定合格学校10所、基本合格学校2所。 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跟踪问效。认真落实曹市长批示精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并根据学籍对在校生进行入班比对,未发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存在违规借读行为。 4.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调控任务。拨付亳州高新区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资金3155.54万元、谯城区统筹购买学位差额补贴资金575.162万元,达到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调控目标。

57

实施“老有所学”暖民心行动,年度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总数达到16.2万人次,老年学校总数不低于666所。加快基层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和网络学习平台建设,开展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建设,举办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者培训班,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常态化开展“老有所学”暖民心行动,加快基层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和网络学习平台建设,全市共有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1207所,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共计18.1万人次。拟于第四季度完成老年学校示范校评比、社区老年教育工作者培训班和全民终身教育活动周。

56

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深化现代学徒制和学分制试点,开展高职专业学院和高职中专分校试点,支持亳州幼儿师范学校提升办学层次。

1.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市领导组织召开全市职业教育暨校企合作推进会;教育、人社和经信部门组织专家深入20家学校和企业对已经建成的实训基地,按标准验收考核,按照不同等级分别认定为金牌、银牌、铜牌“市级企业实训基地”。常态化开展校长访企、企业进校园和师生进企业互动交流活动。 2.深化现代学徒制和学分制试点,分别在亳州工业学校、亳州机电信息工程学校和蒙城汽车工业学校开展试点工作。 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设置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亳州幼儿师范学校学与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办学申请已获安徽省教育厅批准,在亳州幼儿师范学校学设立了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专业学院。 4.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名单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3〕54 号),亳州幼儿师范学校学成为首批获省教育厅批准的我市3个高职专业学院之一。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指导学校做好师资配置,招生宣传等工作,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55

落实新高考综合改革,加强学生选课指导;健全教育质量检测、教学指导制度,开展高二、高三年级教学质量检测各1次,组织普通高中教学指导1次。

落实新高考综合改革,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普通高中做好选课工作。开展新高考培训、教学交流研讨活动20余次,并于2月份和3月份分别开展高三和高二教学质量检测各1次。 现正拟定 2023年普通高中教学指导工作方案。

54

健全中考招生政策,将地理、生物分数纳入中考总分;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持续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

1.印发《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七年级学生开始,将生物学(含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地理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纳入普通高中录取成绩; 2.印发《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召开2023年全市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视频会议,持续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行为。截至9月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已平稳结束。

53

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公办幼儿园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达到60%以上、90%以上;实施“安心托幼”暖民心行动,各县区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全面实施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截至9月底,2023年全市学前教育民生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共16所(新建7所,改扩建9所),已全部完工。印发《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全市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44所。实施“安心托幼”暖民心行动,全市1019所幼儿园中已有111所幼儿园开设托班,开托班比例达10.89%;1009所幼儿园开展延时服务,已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公办幼儿园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年底出统计结果。

52

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集团化办学,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教育质量。

持续落实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加快我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召开全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调度会,对推进“五大行动”,聚焦优化机构、保障资源供给、聚焦质量提升、推进优质均衡创建等多个方面进行部署推进。2023年我市录取北大清华学生9人,较往年有明显增多,一本达线率、本科达线率也实现了稳中有进,学生学业水平成绩显著提升,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与2022年相比有显著提高,其中市中心城区提高了65分。截至10月中旬,组织开展集团化办学调研,形成了《我市集团化办学的思考与建议》调研报告,全市已组建各类教育集团47个,覆盖教师1.6万名,覆盖学生32.8万人。

51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全市80%以上的中小学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举办全市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示范培训班,组织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1.印发《亳州市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亳州市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亳州市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主要任务、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截至2023年9月底,全市已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学校158所,占比68.11%。2.举办全市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示范班,组织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

50

健全财政投入季度调度机制,督促各县区履行财政教育投入法定职责,落实“两个只增不减”任务。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省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指标位次,保8争6。

1.健全财政投入调度机制,已召开第一、二、三季度教育财政支出调度会,督促各县区履行职责做好“两个只增不减”任务。2.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印发《亳州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导行动方案》,建立完善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机制,召开全市第一、二、三季度校园安全工作例会暨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导行动等会议,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统筹谋划,系统抓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3.深化依法治校创建。印发《亳州市教育系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要点》《2023年亳州市教育局法治宣传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扫黄打非”、平安校园创建等工作深入融合到一起,同步推进,确保教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正组织评选“依法治校示范校”。4.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成立由5位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级包保暗访督查组,坚持每月开展督查检查,自5月份开始,市委督查考核办常态化开展督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督办,形成督查考核专报,发县区党委、政府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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