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国家对高职扩招工作的要求,保证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655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1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四川省高职单招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4672
(三)招生代号:5794
(四)办学性质:非营利性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专科全日制学历教育
(六)办学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根据相关规定,学院成立了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院党政有关高职单招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的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集体研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副院长、纪检监察、教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安全保卫、各系部等人员组成。其中,院长全面领导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主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工作;纪检监察处监督检查招生章程执行情况,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受理信访举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教务负责“综合能力”考试命题和职业技能测试方案的制定,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的管理和监控工作、单独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安全保卫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保卫和现场秩序的维护。
(二)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凡有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高职单招工作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纪检监督电话: Vx:-(周老师)
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报考考生须是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同时,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被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时至20日18:00时,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选择“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代号5794”作为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省教育考试院将公布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考生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和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已在省教育考试院成功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时至27日18:00时前,登录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官网()的单招考试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按照学院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按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后,选择专业志愿。考生在登录我院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时,须按报名系统提示首先确定报考类别:普高类、中职类,再进入各专业类填报具体专业。普通高中类考生、中职类考生均填报1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系统默认为不服从!)。
3.缴费:报名确认、填报专业提交完成后,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表》,也可以来校现场打印,并贴照片。
凡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确认结束后,我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核准名单将在我校官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报名资格审查。
3.考生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单招考试时间的前一天的8:00至18:00时到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进行单独考试招生的报到及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表》(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或来校现场打印,并贴照片);
(2)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近期蓝色免冠照片2寸照4张;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于省教育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单招考试时间的前一天的18:00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考生均应签署《单独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核发《准考证》、熟悉考场。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人数为200名,其中,面向普高类考生计划数为20名、面向中职类考生的招生计划人数为180名,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2.技能综合测试(面试/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我院按照招生专业的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3.考试时间安排
3.1现场确认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考试时间的前一天的8:00-18:00时为考生到学院报到,进行现场确认事宜,办理相关考试手续。
3.2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科目
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9:00-11:30
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13:30-18:30
综合素质测试(普高类)
13:30-18:30
职业技能测试(中职类)
(二)考试地点
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包括“文化素质(笔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文化素质”成绩为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200分,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1)文化素质(普高类)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总分为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20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与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生活常识等内容,其目的是测试参考的学生应具备应知、应会的基本品质、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应变能力,以及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
2.中职类考生。中职类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笔试”成绩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200分,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1)文化素质(中职类)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总分为3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考核时长90分钟,技能测试成绩200分,测试学生的动手能力、反应能力、观察力和注意力等职业综合能力。
部分专业笔试考试用绘图铅笔、三角板、橡皮擦、铅笔刀等绘画工具由考生自备。
3.考生考试成绩
3.1普高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面试成绩
3.2中职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的权重均按照100%计分(不折算),两者相加为考生总成绩!
七、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单独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规则
1.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在各类单列计划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未录满的专业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调剂考生成绩必须达到被调剂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2.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若出现参考人数与招生专业计划、类别不平衡时,学院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各专业计划及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3.若在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据文化成绩的高低,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放弃本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公示期内到学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
5.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在已参加本年度单独招生考试且成绩在相关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学校根据计划缺额情况,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6.录取过程中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7.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或面试),才具有录取资格。
9.通过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免试政策
具有2020年四川省高考报名成功的考生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入学。
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奖项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免试申请。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3月28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八、时间安排
时 间
事 项
2月21日前
公布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公布各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3月5日8:00~
3月20日18:00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单招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选择“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代号5794”作为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
3月23日8:00~3月27日18:00
凡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成功报名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的考生,在2020年3月23日8:00至3月27日18:00期间,须登录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的“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选择专业志愿。缴费成功和选择专业志愿后才算完成报名。
单招报名结束后的时间段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报考我校2020年单招考试成功报名的考生名单,考生凭本人相关信息查询报考情况并下载打印单招报名表。有异议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学校招就处现场或者电话查询处理。
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考试时间的前一天的8:00~18:30
考生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通过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2020单招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的《2020年单独招生考生登记表》,由所在学校审核、签字,到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进行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免试考生到学校确认身份和领取准考证,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生登记表》;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③本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免试生须提供纸质《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具体考试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
考试地点: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
考试时间:1)上午:9:00~11:30,文化基础知识考核;
2)下午:13:30~18:30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测试。
待定
公布成绩,考生可在学院官方网站()2020单招系统上查询成绩。
待定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待定
1.公布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和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并于学校官网首页公式5天。
2.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工作日内到学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
待定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相关手续。
待定
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备注:最终的时间安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我院公布为准。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三)学费标准: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下浮后的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凡被学校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校。
(四)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
(五)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学校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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