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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普通高考的政策文件、权威解读、最新动态,包括成绩发布、志愿填报等重要信息数据,将第一时间通过以下平台发布: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
2.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西藏微青年
特别提醒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及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在网站、微信、微博和今日头条等平台对我区教育考试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擦亮眼睛、准确研判、仔细甄别、注意风险,通过以上官方渠道获取权威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受骗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批次设置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生源计划设5个提前单独录取、3个专项计划、5个普通计划等批次。
批次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单独录取本科一批、提前单独录取本科二批、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地方专项本科、高校专项本科、本科一批、本科一批(预科)、本科二批、本科二批(预科)、提前单独录取专科批、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专科、专科批。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主要包括九类院校(专业):①军事;②公安;③飞行学员;④公费师范生;⑤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⑥部分艺术体育专业;⑦航海类等艰苦专业;⑧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⑨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专项计划批次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相应的录取院校(专业)。
志愿设置
1.传统志愿
传统志愿又称顺序志愿,是指在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3个有先后顺序的院校志愿,如第1志愿、第2志愿等,每个志愿只填报一所院校。传统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遵循分数”,把考生的高考志愿作为录取投档的第一要素,最大程度地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传统志愿投档时,对选报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按院校确定的录取原则、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第1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2志愿投档录取。举例子来说,一旦考生将某高校放在第2志愿,即使分数再高,如果该校1志愿生源充足,无计划余额,不会投档该校。考生可采取“1志愿最有把握、2志愿保底”的填报策略,各志愿院校之间适当拉开梯度。
提前单独录取各批次和高校专项计划批次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每个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每个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2.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同一类别、同一投档段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从最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当轮到检索某一考生时,遵循该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检索,当符合投档条件时即被投档。虽然是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若干个院校志愿也有逻辑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时,是按逻辑顺序即A、B、C、D……院校依次进行的。当考生特征总分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A院校投档条件时,且A校有计划余额,该生即被投到A院校。考生可采取“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的策略,各志愿院校之间适当拉开梯度。
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地方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含预科)、本科二批(含预科)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的有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和地方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含预科),本科二批(含预科)和专科批。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未完成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视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相对传统志愿填报方式而言,平行志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志愿填报风险,但平行志愿同样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有三类:一是定位不准确或志愿间无梯度造成无法被投档;二是不服从专业调剂虽投档但达不到报考专业提档线而造成被退档;三是身体、单科成绩或其他不符合高校要求等因素,造成退档。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认真查看高校招生章程,防止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档,从而失去一次录取机会。
志愿填报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1.所有考生一律在网上凭报名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考生应依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3.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按梯度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
4.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高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不分省计划批次志愿。
5.征集志愿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招生办根据招生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和录取工作进度安排,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上及时公布招生院校计划信息,征集志愿方式和时间等。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概念解释
(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由自治区招生办根据当年全区考生高考成绩和下达的招生计划,将全区考生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各种因素后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一本、二本、专科等。招生院校只能在本院校所在批次相应层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考生,只有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的电子档案,才有可能被投档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
我区确定分生源、分科类、分层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审议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批准后公布并执行。科类分为文史、理工,每一科类又分为普通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批、艺体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专科)、部队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
(二)院校投档分数线
院校投档分数线又称投档(调档)线,是自治区招生办以招生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文史、理工)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在对第1志愿投档过程(平行志愿的第一轮正式投档)中自然形成的投档给院校的最低投档分数。自治区招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在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计算出应投档数,按相应规则投档后,向院校所投考生档案的最低投档分数就是各高校的投档分数线。
我区平行志愿按照1:1进行投档。每所院校都有自己的投档线。通常情况下,投档线往往高于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的院校,其投档线等于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电子档案能不能投给学校,最关键取决于考生排序成绩(特征总分或艺体加试成绩)是否达到了投档线。
(三)高校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我国相关教育法规和教育部要求制订的,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育部明确规定,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四)体检结果
考生经过各科系统的体格检查,每个科室的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附件2,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主检医生根据《指导意见》,综合各科结论,给考生做出普通高考体检结论。
(五)高考体检项目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科等。其中,眼科包括视力、色觉检查;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腹部脏器等检查;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检查;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检查;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检查;放射科主要做胸部透视;此外,还有肝功能检查。
(六)高考体检结果类别及选报专业
1.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高考体检结果分为四类,考生应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对照《指导意见》,选择合适的院校和专业。第一类:完全正常,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的各个专业,体检结论为合格;第二类:患有某些疾病或有某种生理缺陷,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体检结论为专业受限,因此不能填报《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某些专业;第三类: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传染病、精神病,不适宜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2.残疾考生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对照《指导意见》,结合自身残疾程度和高校办学条件,避开限报专业,合理选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通知中,也明确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3.《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体检结论比较复杂,限报到专业种类和军兵种,参照军队院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准确把握,慎重填报军校志愿。
4.一些院校对部分专业(如护理等)还有相关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具体请参见院校招生章程。
(七)大类招生
大类招生是近年来一些高校采取的新的人才选拔模式。在这种招生方式下,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通过该方式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先统一学习基础课,一段时间后再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学校的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最终确定所学专业。考生在报考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时,要了解大类中都包含哪些专业(方向)。
(八)三大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政策,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计划统称为“专项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为“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允许世居少数民族、久居城镇居民和在藏工作满3年及以上干部职工子女(或被监护人)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牧民子女;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允许农村户籍考生报考。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简称为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允许所报考院校高校专项资格审核通过的合格考生报考。
(九)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计划允许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录取由招生学校与本校同批次录取,录取标准分别不得低于高校在我区同批次录取提档线以下80分和40分。重庆大学、湖南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预科允许边防军人子女报考。
(十)边境县专项计划
边境县专项计划面向西藏边境县户籍考生招生。
(十一)国家公费师范生专项计划
由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采取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西藏中小学校培养一批优秀教师。国家公费师范生专项计划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院校和自治区教育厅三方签订公费教育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培养院校可取消其国家公费师范生专项录取资格。
(十二)优师专项计划
优师专项计划分为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分别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采取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以下简称“定向县”)中小学校培养一批优秀教师。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补助参照自治区“免补专业”补助政策执行。国家及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乡村振兴局签订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国家及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我区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录取流程
★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流程
1.准备。院校有关设备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服务器联通。院校核对招生计划,了解我区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和规定,确定合理调档比例等。
2.投档。自治区招生办根据院校的招生计划数,按照成绩排序筛选符合条件的考生。
3.下载阅档。在规定时间内,院校通过计算机下载并审阅报考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
4.预录取/预退档。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我区招生政策和规定,按招生计划、本校招生章程、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的考生及其专业,同时向自治区招办提交预录取(或预退档)的考生名单。自治区招生办根据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章程,复核院校提交的预录取结果,如有误则退回院校,由院校重新预录取(或预退档)。
5.录取/征集。自治区招生办在规定时间内与院校核对、确认录取新生名单,按政策和招生计划等核准新生录取名单。同时,对确符合条件的预退档考生予以退档,已退档考生可参加后续志愿征集和录取。
6.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高校须根据自治区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政策解读
(一)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
我区对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实施免费教育补助政策。在本招生计划中对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相应备注为“师范类”或“免补专业”字样(以下统称为“免补专业”)。资助标准为年生均6600元,其中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补助3000元。
特别提醒
1.考入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国家公费师范生和优师专项生不再享受本政策;
2.我区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和农村低保学生)优先享受《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实施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藏教厅〔2021〕57号),不再享受本政策;
3.免补专业学生高校毕业后就业去向不受限制。
(二)高考特征总分相同时如何确定投档顺序
1.平行志愿投档,在特征总分相同时,文史、理工类按不同单科成绩顺序进行,当出现考生特征总分、所有成绩完全相同,所填报志愿也完全相同时,采取全部投档处理。排序顺序具体如下:文史类的科目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即特征总分相同,先看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也相同,则看文科综合成绩;若文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数学成绩;理工类的科目排序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即特征总分相同,先看数学成绩;若数学成绩也相同,则看理科综合成绩;若理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语文成绩。
2.传统志愿投档,在特征总分相同,所填报志愿也完全相同时,采取全部投档处理。
(三)读懂招生章程
在阅读高校招生章程时,除了看学校的性质层次、办学类型、收费标准等信息外,考生还要认真阅读如调档比例、退档情况、加分政策、单科成绩要求、身体受限、外语语种、专业报考等重要信息和具体要求。高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会使用一些专业术语,如“调档比例”“退档”等。对这些术语,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查阅资料、咨询高校招生部门等方式来弄清其具体含义。
比如,一些医科大学或医学类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单色识别不全)者不予录取。考生在报考时,应仔细阅读招生章程,注意这些身体条件的限制,以免出现因身体条件退档的情况。
征集志愿
★志愿填报
征集志愿是指每一批次录取结束之后,自治区招办将录取未满额的院校和余额计划数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征集志愿,供尚未被录取并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进行选报。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未被高校录取,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二是分数达到要求,即符合征集志愿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般征集线上考生。
★注意事项
1.参加征集志愿前,考生须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征集志愿。
2.考生要关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计划余缺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填报。
3.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填报院校志愿。同时要符合院校和专业的报考及体检要求。
4.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有的考生认为参加征集志愿的高校在正常投档时没能录满,征集志愿时的录取分数一定会有所降低,其实不然。高校的录取分数是否降低,取决于缺额的高校计划的数量和报考人数。如果征集志愿时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报考比较集中,录取分数还会上涨。
5.征集志愿时考生要谨慎选择,考虑清楚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
6.部分考生担心自己填报征集志愿没有被录取,影响后面批次的录取。征集志愿和后面批次志愿不会发生冲突。录取是分批次进行的,前一批次录取(含征集志愿)不结束,后一批次录取不开始。
部分类型招生
1.外语专业招生。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自治区招生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2.公安院校(专业)招生。凡有意向报考公安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区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且合格。
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凡有意向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由区司法厅统一组织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收我区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审查且合格。
4.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凡有意向报考中国消防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由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审且合格。
5.军事(含武警)招生。凡有意向报考军事(含武警)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自治区军区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及军检且合格。
6.空军招飞。凡有意向报考空军招飞的考生,须参加由成都空军招飞局统一组织的招收空军飞行学员的初选、复选、定选且合格。
7.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凡有意向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由自治区密码管理局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且合格。
8.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凡有意向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自治区征兵办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且合格。
9.艺体类院校(专业)招生。凡有意向报考艺体类院校认可区内专业加试成绩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相应的专业加试,不得跨专业混报。
艺体类批次本科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 照本科二批的75%划定,艺体类批次专科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科批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规定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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