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记者从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中考招生制度改革专场上获悉,《珠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珠海市将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增加两个计分科目
市教育局局长林日团及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此次改革的相关内容。
在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方面,开展英语听说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开展1个必考项目,另外在体能及运动技能中各选择1个项目进行考试。在目前计分科目(即语、数、英、体、物、化)的基础上,将道德与法治、历史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改为以分数呈现。
在优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设置方面,从2020年七年级新生开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历史、化学、道德与法治共8个科目,总分700分。语文、数学、英语均按120分纳入中考总分。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体育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要求,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从目前的45分提高到60分。为引导学生平时加强体育锻炼,将学生平时体育成绩纳入中考体育科目分值,按15分计入。鉴于社会对理科人才的基本需求,将物理、化学科目设置为80分,其中实验操作各占8分;道德与法治、历史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原则,均按60分纳入中考总分。
优化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实行计分科目、等级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考录取中的应用方式如下:根据学生初中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得分分别汇总得出评价结果,分A、B、C、D、E五个等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均为D等级以上(含D等级),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思想品德方面为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可报考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各科目考试时间依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学完即考”原则,有以下变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和地理共9门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确定,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举行;英语听说考试、体育与健康、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并于当年5月底前完成;生物实验操作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进行;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进行。学生按课程标准修完某学科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
据悉,9门科目的笔试继续采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英语听说、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及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务规则,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招生范围有调整
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指标生名额分配与录取办法有调整。
首先是优化了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珠海市第三中学招生范围从香洲区扩大到全市;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招生范围从全部面向斗门区招生,调整为50%面向全市招生,50%面向斗门、金湾和高栏港区招生。今后,逐步取消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面向区域招生计划。同时,对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实施指标生政策。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相关学校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为学校优质发展奠定一定生源基础,也增加了各区考生选报高中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
其次,为进一步落实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此次改革完善了指标生名额分配与录取办法。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继续将不低于50%、不超过70%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分配到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与珠海市第四中学新设50%指标生,珠海市第三中学指标生比例从40%提高到50%,取消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40%指标生招生。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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