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发出后,违规宣传依旧
7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报,对区内个别高中违规进行高考成绩宣传发布的错误行为进行全区批评,并要求这些学校和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违规宣传发布高考成绩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
在通报发出后的第5天,中国青年报记者通过实地走访和上网查看发现,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地违规宣传高考成绩、炒作高考状元的现象依然存在。
7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宁市新民路29号的南宁市二中,校门口虽然没有任何对高考成绩的宣传,但位于校园中心位置的教学楼主楼上却并排悬挂着十多个红色的条幅,场面蔚为壮观,内容全都是诸如“2011届广西理科前50名,我校××人,居广西第一”、“××同学获英语单科广西第一名”等,引得经过的家长和学生纷纷抬头观望。
走进位于南宁市青山路5号的南宁市三中,离校门不远处摆放着几张彩色打印的喜报,除了对号称是高考理科总分广西第一名的学生进行大幅宣传外,还张榜罗列出总分600分以上考生的姓名和成绩。通过多种计算方法,这所中学宣称其高考成绩勇夺23项广西第一。
在柳州高级中学的主页上,《柳州高中2011年高考成绩再创辉煌》一文对今年该校的高考成绩进行了大篇幅宣传。这篇文章称,该校理科文科总分进入最前列的人数居广西各校之首,并详细公布了进入全区文理科前10名的多名学生的姓名和高考成绩。记者注意到,除了公布应届考生的高考成绩外,该校网站上还对兴柳高中补习学校的高考成绩进行了宣传,而网站右侧则刊登了《2011年兴柳高中补习学校招生通告》。
在桂林市第十八中学的主页上,《2011年高考英雄榜》图文并茂地对学校今年高考成绩在620分以上的20多名学生进行详细介绍。每一名高分考生面带笑容的表情被定格在照片中,下方是班级、姓名和考分说明。有趣的是,在留言栏里,有人质疑弘文学校(原桂林十八中工会补习学校)的学生为什么明明成绩比别人高,照片却放在最后一个,难道是鄙视补习班的学生么?管理员回复说,原来这条新闻只是发应届班的,发完后才发现补习班也有一位同学在合影里,所以就补了一张在最后面,没有鄙视补习班的意思。
有学生认为,桂林十八中在官网上公布考生的成绩、户籍地、初中学校、录入类别以及录取高校是对学生的不尊重和侵犯隐私。该校管理员则回复说,学校对于每次考试(包括月考、段考、期考等)成绩优秀的学生,都会以板报、网站发布的形式公布,这是对学生的一种鼓励,榜上有名是大家都期待的。对于暂时没有考好的学生也树立了榜样。我校这种形式,对高中三年在我校学习生活的学生来说,是乐于接受的。
发布往届考生成绩也属违规变相宣传
和这些学校依然故我地高调宣传高考成绩相比,也有一些高中学校在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报后,对网站的宣传内容进行了调整。
在桂林中学的主页上,左上角图片栏里对今年高考高分考生的宣传已被几则会议新闻所取代,只留下了往届高考状元的“倩影”。在广西师大附中的主页,《热烈祝贺我校2011年高考成绩再创辉煌》一文被悄悄拿下,但不断闪烁的“高考成绩金榜”依旧提醒着每一个来访者,这所学校在历次高考中创下了辉煌成绩。
在河池高级中学的网页上,原来刊载在网站最显著位置的《刘成城:高分高能的高考状元》、《2011年高考喜报》、《热烈祝贺河池高中2011年高考再创佳绩》三篇文章,现在只剩下了一篇,只刊登了几名高分学生的照片、名字和分数,不再强调名次和状元的身份。
早在2010年5月,广西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宣传发布工作的通知》,提出了高考成绩宣传发布的“十不准”规定,明确要求“不准在校园内外公共场所以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及高考成绩排名”,“不准在校园网站及其他公众网站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及高考成绩排名”,“不准编印、发放与高考状元和高考成绩排名有关的宣传手册、海报等资料”。
《通知》发布后,广西高中违规宣传高考成绩的现象明显减少,记者浏览大部分高中学校的官方网站都没有看到炒作高考分数的内容,但也有少数重点高中依然不愿意放弃这个展示自己的机会,要么在网站显著位置罗列出高分考生的情况,要么在不显眼的地方开辟一个高考专栏,“低调”展示在高考中取得的累累战果。
记者浏览高中学校主页时发现,很多学校虽然没有发布任何关于今年高考成绩的宣传,但却张贴着往年高考的光荣榜,这算不算是变相地炒作高考成绩呢?
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李清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这种做法也是不允许的,“这不是发布哪一年成绩的问题,而是根本不倡导这种做法”。他说,自治区教育厅之所以高度重视高考成绩的发布问题,是因为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的方向,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和倾向不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从明年开始,广西将进行高中课程改革,改革的价值取向就是让不同的学生都找到自己发展的方向,用高考成绩做指挥棒跟教改的导向有明显的相悖之处。
杜绝高考成绩违规宣传就那么难?
今年参加高考的柳州考生小何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一些高中在高考成绩发布后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第一。不是卷面分第一,就是含照顾加分后的第一;不是综合成绩第一,就是单科成绩第一;排不上省级的第一,就排市级的第一。有的学校为了比别人多一些第一,居然造出了“理科前18名我校占6人,居广西第一”的噱头。
李清先表示,一些示范高中、特别是名校互相攀比高考成绩之风愈演愈烈,也是高考成绩宣传发布的“十不准”规定出台的一个背景。他认为这种攀比是一种非常不好的倾向。这一现象虽然存在多年,很多有识之士也看到了弊端,但在家长有需求、学校得荣誉的“相互理解”中,一直没有人对此较真。
去年广西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宣传发布工作的通知》,对炒作高考成绩和高考状元之风给予当头棒喝。该文件明确提出,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要给予行政处分;各高中学校违反规定的对校长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撤销校长职务,属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要撤销“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
在如此严厉的政策面前,为何一些高中依然我行我素?在广西某地级市教育局工作的张明(化名)告诉记者,高考成绩除了关乎一所高中学校的荣誉外,跟学校的招生及经济利益都有密切关系。“近年来,随着交通越来越发达、信息越来越灵通,高中生源的流动性也越来越大。”张明说,如果一所学校连续几年高考都考得不好,学生就会跑到别的学校去,而且这种流动不仅是在一个市范围内,甚至跨市、跨省的都有。记者查阅南宁市二中、三中发布的2010年高考成绩榜也印证了张明的这种说法,这些学校的高分考生除了大部分来自南宁外,还涵盖了钦州、贺州、崇左、桂林等广西区内的多个市县。
据知情人士透露,每招来一名学生就能给学校带来一年1600至2000元的学费收入,加上住宿费、伙食费等其他开销,都能给学校带来经济利益。从目前来看,高考成绩是确保学校能在激烈的生源大战中获胜的关键,因此也就不难理解学校为何要通过种种方式来宣传高考分数和高考状元了。
此外,张明还认为,由于高中学校校长一般都是由地方任命的,省教育厅只能对其进行间接管理,一些学校也就因此认为处理不到自己头上,而且别的学校也发布了,自己跟着发发未尝不可,法不责众嘛。“如果要让这项政策真正得到落实,主管部门还要加强监管力度,不能发一个文就完了。”
李清先表示,这次自治区教育厅对区内十多所高中点名通报批评的情况在以往还是比较少见的,教育厅领导已经旗帜鲜明地表示,在高考成绩发布问题上不容讨价还价。“通报发出后,现在给学校一个限期整改的缓冲机会,如果还整改不力、顶风作案,那么,该吊销‘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的就要吊销,该建议市里面处分的就要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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