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禁用繁体字答卷没什么不可
■刁博
教育部日前出台《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与旧版考务规定相比,新规明确要求,除外语科外,笔试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这意味着繁体字、甲骨文等非规范的汉字将不能出现在考试卷上。(5月18日《扬子晚报》)
此举一出台立即引发了热议。从议论声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人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如此一刀切的举动会磨灭掉大部分人才。
笔者认为,一篇作文能否得高分,不是依据是否用繁体字写的,而是依据其内容。使用繁体字不过是一个幌子,并不能代表自己拥有真才实学。
陕西省曾经有一位未能进入复旦大学的“国学天才”,让人无比惋惜的同时也让人狠批高考弊端。但结果却是,“国学天才”的文字不是依葫芦画瓢就是剽窃。四川省还曾有过一位甲骨文考生,凭借甲骨文上的优势被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破格录取,并且还是凭借甲骨文,实现了从三本到一本的跨越,并且享受到了一对一的教学。但最后老师却不愿意教这个学生了,辞职时留下一句话: “我们找一个中学生,培养他一两个月,他基本上就可以认识上千个甲骨文了。这个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国学天赋、甲骨文作文,这些传说中的“特长”正逐步露出其幌子的本质。对古文字、繁体字的网开一面只会让这种幌子有了更大的招摇撞骗的空间。如此的是非不明黑白颠倒,只能让我们在教育改革摸索的道路上变得更加迷茫。而用规范的汉语言文字答卷,则能在荆棘丛生的混乱教育改革的道路上厘清基本的是与非,找准改革的方向。
用规范的汉语言文字答卷,并非是堵住了一些文言文考生的作文满分道路或者进入大学的通道。文言文也好,繁体字也罢,它们都不是作文能得高分的筹码,用繁体字能写出的好文章,换成简体字去写也一样能拿高分。
简体字、繁体字、甲骨文等等文字虽都是记录信息的工具,但信息的交流和传递需要统一的符号。作为一名公民,作为一名中学生,有义务也有责任在重要场合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因此,没有任何必要对用规范的汉语言文字答卷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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