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30日,金昌市医保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金昌市医保局副局长文惠华、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刘春玉,解读我市医保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金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张积杰主持。
张积杰:
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医疗保障政策的制定落实事关群众切身利益。
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今年医保部门出台的几项惠民政策措施,今天我们邀请到金昌市医保局副局长文惠华、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刘春玉为大家解读我市医保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金昌市医保局副局长文惠华对我市医保有关政策作解读发布。
金昌市医保局副局长文惠华
文惠华: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
首先,我谨代表金昌市医疗保障局,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的媒体界朋友表示感谢,对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表示欢迎!
医疗保障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金昌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1月31日组建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谋划改革举措,出台了一系列医保政策制度。现将有关政策简要介绍如下。
一、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针对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的门诊用药需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不含已通过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人员)。
二是明确保障水平。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70%,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由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320元,糖尿病由每人每年400元调整为64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保障对象年度支付限额由500元调整为960元。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两病”门诊诊疗服务,按5元/人次的标准支付“两病”门诊诊疗费。
三是简化认定程序。对不符合门诊慢特病条件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经乡镇卫生院按诊疗规范确诊的,及时纳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两病”患者,由患者将相关资料递交村卫生室,村医及时录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的“两病”参保人员,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不再单独进行申报审核。
四是做好政策衔接。按照不重不漏原则确保“两病”患者应享尽享,及时享受应有待遇且待遇水平不降低。享受“两病”门诊专项保障待遇的人员,因进一步检查、诊疗发现病情有变化的,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重新核定“两病”医保门诊待遇,符合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待遇的,可变更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待遇,年支付限额3000元。
五是拓宽“两病”门诊用药服务范围。对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患者,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处方药的,诊治医生评估后可单次开具不超过12周用药量处方;对异地长期居住、60岁以上或行动不便的,单次处方量可放宽至16周。
二、谈判药品门诊报销政策
所谓谈判药品,指的是国家为了降低病患家属的经济负担,与厂家谈判降低售价的药品,常见于专利药、独家药。自2017年起医保部门就探索建立了医保准入谈判机制,在充分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通过谈判的方式,陆续将部分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高价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已进入目录的国家谈判药品共有221种,包括治疗恶性肿瘤、罕见病等重大疾病的高值药品,也包括肝炎、糖尿病、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谈判药品虽然让“贵族药”开出了“平民价”,但从重大疾病治疗周期的总费用来看,患者负担仍然很重。针对部分参保患者门诊使用谈判药品费用高负担重的问题,我们经过详细测算后提高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门诊使用谈判药品的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参保职工谈判药品门诊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年最高支付限额由10000元调整为不设年最高报销限额;参保居民谈判药品门诊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70%,年最高支付限额由10000元提高为元。
三、布鲁氏菌病定额结算标准政策
布鲁氏菌病是我市农村较为常见的一种人兽共患的传染病,不易治愈,考虑到布鲁氏菌病治疗周期长,病情复杂,我们将布鲁氏菌病治疗纳入单病种管理,一级医疗机构布鲁氏菌病医保定额结算标准由1200元提高至2400元,有效减轻医疗机构负担。
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方式改革省级试点工作
医保支付改革是医保管理和深化医改的重要环节,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我市被省医保局确定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DRG是将患者患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纳入不同的诊断组打包治疗,实现治疗流程的规范化以及治疗费用的可控,具体来说就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诊断相关组,然后核定医保支付限额。DRG付费既是当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也是“三医联动”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对医疗机构来说,DRG有利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制医疗成本的积极性;对医保部门来说,DRG付费更加科学、更贴近临床实际,能够有效地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对患者来说,DRG付费能提高医疗质量,用有限的医保基金为患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待遇保障。为切实做好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我们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昌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21〕6号),确定了全市5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为试点医院,试点工作目前已于9月份进入实际付费阶段。
五、门诊费用异地结算工作进展
为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服务,在巩固住院费用全国范围异地直接结算成果的基础上,我市368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全部实现门诊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我市医保信息平台已接入国家异地门诊跨省结算平台,将与全省同步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以上是今年有关医保保障政策的简要介绍。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实录
金昌日报社记者:
“两病”门诊用药政策保障对象有哪些?用药范围是什么?
金昌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刘春玉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刘春玉:
此次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政策保障对象是: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不含已通过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人员)。已通过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人员按照《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享受待遇。
用药范围是:依据高血压、糖尿病患病类别,以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基础,择优选取价格适中的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通过全省集中招标采购,确定中选药品,与国家“4+7”带量采购药品一起纳入统一用药范围。此次纳入“两病”门诊专项用药共29个品种,其中高血压17个品种,糖尿病12个品种,包含缬沙坦、硝苯地平片、二甲双胍片等“两病”常用药。
金昌发布记者:
谈判药品主要指的哪些?患者怎么购买报销?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刘春玉:
国家谈判药品共有221种,包括治疗恶性肿瘤、罕见病等重大疾病的高值药品,也包括肝炎、糖尿病、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目前对价格较低的145种谈判药品按照常规目录乙类药品管理,患者无需备案即可通过门诊慢特病或住院方式报销;对价格较为昂贵的76种药品按照“三定”(定医疗机构、定零售药店、定责任医师)管理,实行用药备案管理制度。备案具体方式是: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患者,由医院开具谈判药品手册,患者持谈判药品手册到所属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患者在金昌市本地医院门诊购买谈判药品的,由所在医院直接报销;在市外医院门诊购药的,统一在所属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手工报销(市本级职工委托金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报销,金川公司职工委托金昌市中心医院报销,金川区参保职工及居民委托区中医院报销,永昌县参保职工及居民委托永昌县人民医院和第一人民医院报销)。
金昌广播电视台记者:
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刘春玉:
目前甘肃省内已全部实现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就可在省内任意一家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可在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普通门诊刷卡购药。门诊费用省外异地直接结算目前正按照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建设进度推进,部分省市(如安徽省、江西省、重庆市等)已实现医保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我市参保职工可以在以上省市进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待全国所有省份医保信息平台全部互联互通以后,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
图:记者 李发华 邢雅斌
———END———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永久会员只需109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nanadh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