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本科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师范院校。学校秉承“崇德、博学、团结、创新”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师范教育为本,以“卓越教育、一流文理、特色艺体”为导向,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内涵建设,2019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正式列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2个,一级学科及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各类省部级学科科研平台26个,拥有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获批教育部“智慧教学试点项目”、“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入选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
一、招生学科及招生计划
本简章内容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型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为:
全日制学术学位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生物学、艺术学理论,学制三年。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体育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艺术硕士、学制三年;保险、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全日制)、学制两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旅游管理(非全日制),学制三年。
我校2023年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为6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人,各专业(含专项计划)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
1. 所有学历均须从学信网可查或者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 报名参加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对考生报考的其它要求见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原则上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全部为硕士专业学位(学术型专业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考生须符合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三、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10.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和不招收跨专业考生的专业,有关考生不得报考。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一)初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的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如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一般在次年3月底或4月初进行。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各学科)实施细则请提前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调剂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旅游管理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旅游管理专业。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各学科的调剂工作办法和调剂工作程序,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有关调剂复试录取的详细通知公告。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我校2023年研究生收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后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奖助体系
按国家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享有的各类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等。同时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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