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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部首的产生,反映了对汉字系统性和形义关系的观察与总结。正确理解部首的内涵与规范,对于辞书编撰、汉字教学、汉字信息处理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通常认为,汉字部首源于《说文解字》540部。《说文解字》根据字形与字义的联系,以540个部首字统辖9353个字头及附属古籀文等字形。《说文解字·叙》:“其建首也,立一为耑(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杂而不越,据形系联。”“立一为耑(端)”的“一”就是部首字,它既是“据形系联”的“形”,也是“方以类聚”的“类”。汉字作为一个集合,有了明确的分类依据。

《说文解字》使用的“部首”是体现汉字形义联系的标志。一方面,字形中有同一部首的字归为一个集合,“据形系联”的依据是部首字;另一方面,《说文解字》对字义的说解,绝大多数都要说明这个字的字义与部首字的字义有何关联,解释为什么归属在这个部首下。以形义关系为基本逻辑,“同牵条属,共理相贯”,展示了汉字的系统性。

随着汉字的发展演变,部首对形义关系的反映相对弱化,检字功能则日益凸显。最直观的变化是字书所用的部首数量大幅下降。东汉《说文解字》创立540部,南朝《玉篇》分为542部,北宋《类篇》544部,辽《龙龛手镜》242部,明代《字汇》214部,明代《正字通》和清代《康熙字典》也都是214部。

对比《说文解字》和《康熙字典》的立部方面,《说文解字》主要依据形义关系,要求部首不仅能在字形上统摄属字,还要与属字字义有所关联,因此对部首形义的辨析更为精细,立部数量更多。例如,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多立为部首,“火、玉、目、人、山、水、口”等都是构字数量过百的独体字部首;有58个叠文部首和36个无属字部首,按形义关系无法归入他部,则宁可将该字立为无属字部首。

《康熙字典》按照楷书字形立部,合并大量形体上相近或有包含关系的部首,以附形部首的体例归并部首,不设无属字的部首,使得部首数量大幅减少。在归部时,《康熙字典》也优先考虑查检便利,选用更常用、更便于检索的意符归部,如“徹”字原在“攴”部,后归“彳”;“向”字原在“宀”部,后归“口”部。一些形声字改以声符归部,如“式”字原在“工”部,后归“弋”部;“麼”字原在“幺”部,后归“麻”部。从部首字省形的汉字,大多根据楷书字形中已存在的部件归部,如“亭”“亳”字原在“高”部,后归“亠”部,这些方式都体现了据形归部的倾向。

需要强调的是,古今部首间是有明确的继承关系的。部首的演变基于汉字形体的演变。例如“[图1]”部,隶变后演变为多种形体,“[图2]、[图3]、[图4]”等字的“[图1]”与其他构件黏合,隶变作“奉、丞、具”等;不与其他构件黏合的,隶变后写为“廾”,如“[图5]”隶变为“弈”。《康熙字典》214部中有208个部首与《说文解字》的部首有比较明确的继承关系,其中有直接继承关系的183个,另有16个作为一组部首中的主部首,3个作为一组部首中的附形部首,6个存在明确的古今对应关系。直至今天,规范汉字的形义之间仍存在密切联系,大部分成字部首仍可提示属字的构义特征。

汉字部首排检法是现代汉语规范化问题的研究内容之一。20世纪30年代,为了提高检字效率,有学者提出了彻底的据形立部归部的方案。实际上,部首提示字义和查检汉字的两方面功能,至今兼存并用。从立部来看,现代辞书有的仍沿用《康熙字典》214部,多数则在《康熙字典》的基础上增删改并,调整完善。不同辞书的归部原则大体一致,但因定位和收字规模不同,也存在不尽统一的处理方式。规范的立部与归部,更有利于提高应用效率。

1961年11月,文化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联合成立汉字查字法整理工作组,并于1964年4月提出四种草案。1983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出版局联合立项研制《汉字统一部首表》。由多个单位组成汉字部首排检法工作组,参考《康熙字典》《辞海》《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研制提出《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该草案得到广泛应用,受到业界认可。1998年,国家语委立项修订《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经多次完善后,2009年作为规范标准文本《汉字部首表》(GF 0011-2009)发布。2016年至2019年,国家语委立项修订《汉字部首表》(GF 0011-2009),2022年3月28日通过了国家语委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在归部方面,2009年发布的《.1字符集汉字部首归部规范》(GF 0012-2009),详细列明归部规则,并按照这些原则为字集中的每个字确定唯一的部首。

汉字部首的规范化,以悠久的历史积淀为基础,继承前贤智慧;同时从实际应用出发,兼顾部首文字学和检字法的双重内涵,使立部与归部的规则逐渐趋于明晰周严,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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