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县电灯公司内机器设备。

天灾不断、军阀混战,严重破坏经济发展,民生凋敝。潍县电灯公司取得执照的第二年开始向中国实业银行借款,因严重亏损,后直接抵押给该银行,命悬一线。而因为厂设备老旧发电量不足、选址问题带来的种种弊端以及经营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积重难返,后改组为潍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军阀混战经济凋敝电灯公司亏损抵押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潍县一带天灾不断。据史料记载,1921年春季,潍县大旱,春播推迟,麦苗多枯死,秋季飞蝗过境,庄稼被吃光,农业歉收。1926年8月,益都县东部降雹,冰雹大如枣,约半小时,黄烟绝产,高粱、谷子减产六成。历尽波折创建的潍县电灯公司在1923年10月开灯营业后,潍县的区域经济面临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与风险。

此时,潍县正处于自然经济逐渐瓦解、农产品被运往国外的转型期。商品性农业如棉花、烟草等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外国资本以潍县为据点,大量收购中国的农产品运往国外,使得潍坊区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改变,但受封建势力盘剥和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大量农民、手工业者和小商贩破产失业,农村凋敝,农民日趋贫困,自然经济逐渐瓦解,形成了经济畸形发展的局面。另外,国内政治不稳定,战火纷起,导致交通受阻……这些严重破坏商业、影响地域经济。直奉战争期间,奉系军队入关南下,占领津浦全线直至上海;山东军务督办张宗昌欲向南扩张势力,在张作霖支持下攻入上海。孙传芳率浙、闽、苏等五省联军发起反击,奉系大败,张宗昌亦退回山东。军阀混战殃及山东。胶济铁路、津浦铁路中断,外运渠道受阻,不仅烟价等经济商品价格大跌,且大量农产品压在农民手中,处在产业链条最底端的农民无辜遭受牵连。

地域经济的不景气,导致潍县电灯公司创设人原先乐观的盈利预期与残酷的经济现实的巨大反差,潍县电灯公司在取得执照的第二年,经理马丹铭开始向中国实业银行借款,维持电灯公司运行,企业步入严重的亏损状态。1927年冬天,官方将潍县电灯公司抵押给中国实业银行,济南中国实业银行作为资本投资者,仅接收潍县电灯公司的机器等,对于公司以前的卷宗概未移交,潍县电灯公司此时尚有市值75000元,但对外负债40000元,潍县电灯公司系中国实业银行独资经营,属于济南中国实业银行管理,作为金融资本,中国实业银行只管分红,不参与日常经营,被中国实业银行收入囊中的潍县电灯公司命悬一线。

运行多年设备陈旧 致使发电量不足

直到1930年,此时的潍县电灯公司尚用德国制造的火管式锅炉和火车头式蒸汽机,发电机是德国西门子生产的,发电机每分钟750转,电压2300伏,发电总容量为75千伏安,按照中央建设委员会电气事业取缔条例的规定,潍县电灯公司应属于第4等。经过多年运行,设备陈旧导致气压不足,引擎旋转数不足,致使发电机不能每分钟同转750转,因此发电量不足,根据表计最高电压为1500伏,发电总量为60千伏安。

公司配电板为德国西门子公司出品,坚固耐用,装置电压电流表、保险油开关、电度表等件,生产时需要有人专门管理。

公司的变压器容量为106千伏安,架空高压线分为两路,一路经城里至潍县东关,另一路往火车站,所有线路都是三相三线,用高32尺及28尺两种木杆架空,公司拥有杆数总数为340根,架空线路长约15公里。

公司内设主任、会计、材料管理员各1人,收费员、工人各3名,办公室7间,材料室2间,工厂19间,工人宿舍8间均同在一个院内。

厂址设置不合理 各项损耗开支较大

在潍县电灯公司进入实际运营后,厂址设置不合理的弊端逐渐显现。

公司位于潍县南门外,距车站约1公里多,距白浪河0.5公里,距离商业繁盛的潍县东关约1公里。根据实用性的最佳选址,潍县电灯公司应该设于潍县县城与潍县东关之间,靠近白浪河的西岸以方便取水,而潍县电灯公司却设置在潍县南门之外。

当时马惠阶或许认为,车站附近可以因交通的便利而日渐发达,殊不知,潍县车站一直没有发展起来。不仅如此,水的问题与锅炉的寿命、机器的马力、电量的多寡有密切的关系。

潍县电灯公司所用水系属硬水。在公司创办之初,即在机器房旁用土法掘有水井,所取水含石灰质甚重,加入锅炉大约一个月,火管外即填满水锈,必须要人工取出刷洗不可。锅炉虽然每月洗刷一次,但受到硬水侵蚀减少发电量,降低生产效率。

于是公司在距离原井外,重新挖掘新井一口,却不料依然含石灰质甚重,对锅炉损伤一如往昔,因此每年仅更换水管的修理费要花费1000余元。如果采用白浪河中的淡水,可以解决维修锅炉的后患,或者继续向下挖掘原有的旧井,直至挖出淡水,也可以免除锅炉维修的折损。但是,用白浪河水要购买设备,深掘井也要财务费用。中国实业银行的管理以谋利为主旨,从没有长远谋划,导致日复一日,累计在一起产生巨大的本可以避免的损耗。

潍县电灯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不足,选用的生产用燃料来自坊子炭矿厂出产的烟煤,该煤性质不良,渣滓甚多,且极易粘接成块,不利于生产;有时会因为火力过猛洞穿铁管,则需要停产另换新管才能继续生产,每年耗于此项费用约在500元,长此以往,是一笔不菲的额外开支。

经营管理不善存在诸多问题

虽然潍县电灯公司新换经理、江苏江都人王学良对于电学素有研究,但公司每年支付巨额利息,财务费用过高;包灯价格不合理,存在价格过低的问题;公司采用永不封口式的电度表,任何人可随意开启,导致窃电者增多,即使查获也不能更换;公司职工待遇低,又没有股权激励,职工队伍不稳定。

此外,潍县电灯公司的电杆没有显明的编号标志;没有按照规定配置经过校验的5安培及超过5安培的电度表;根据建设委员会电气事业取缔条例第64条规定“电气事业非提存折旧准备金后,不得分配股息及红利”,潍县电灯公司对于股息每年抽取1万余元,对于机器折旧丝毫不存,严重违背国家法令。

负债四万余元申请公司改组

长期积累的问题难以处置,导致潍县电灯公司每年电费收入21000元,支出却达到38000元,负债4万余元无法核销,且债款均从中国实业银行借用,利息甚大。长此以往,潍县电灯公司势必倒闭。

直面潍县电灯公司积重难返的局面,中国实业银行只得在社会招股维持运营,1935年1月30日,由南京娃娃桥陈卓甫、上海西摩路刘子树、上海陶而菲斯路四合里沈蕴石、上海大通路祥鑫里金采生各出资3万元,上海巨籁达路孙履安、北平报子街田泽生各出资2万元,天津中国实业银行单余围、安徽黟县北区土都卢村卢应齐、青岛中国实业银行任筱珊、上海艾而近路实业里徐少甫各出资1万元,共计资本20万元,以“便利商民”为宗旨,在潍县县长厉文礼的支持下,呈报交通部等主管部门,将潍县电灯公司改组为潍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立案、注册,潍县电灯公司就此永远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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