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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上海金螳螂律师事务所林媛媛

近期实务中遇到很多无人机飞手咨询摄影作品如何维权的问题,下面为大家分享飞手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的TIPS。

在介绍维权路径之前,我们先需要对实务中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摄影作品纠纷案件的办案思路做一个大体了解。摄影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一般性案件中版权声明模板,法官关注的主要争议焦点主要包括:案涉摄影作品本身是否属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保护的摄影作品、案涉摄影作品是否在《著作权法》法定保护期内、摄影作品权利归属、摄影作品著作权被侵权事实、权利人享有哪些权益、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等。下面针对每个焦点做详细说明:

1、维权之前,飞手需要先确认下自己作品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照片在构图的设计、表达的内容、拍摄对象的选择、拍摄的角度、光线的处理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的独创性,那么可以定性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摄影作品。

2、飞手的作品是否还在《著作权法》法定保护期内

飞手对于自己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期限为飞手终身及身后50年,具体是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核心创作由多个主体共同完成,著作权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飞手如何证明作品是自己原创

(1)飞手如何向法官证明作品是自己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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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诉争摄影作品是否经过特定画面选择,是否以一定的角度、光圈、快门和曝光,拍摄而成,来判断案涉作品是否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的智力创造成果,是否为《著作权法》中指的摄影作品。

②飞手可以提交证据证明拍摄照片过程中的无人机飞行轨迹截图所显示的起飞时间、飞行距离、飞行时间是否和视频录像中的场景与拍摄照片的场景吻合。

③飞手可以提供,存储卡即涉案照片的原始存储设备,JPGE、DNG格式电子照片系无人机拍摄时自动产生并存储于存储设备,DNG格式电子照片相当于照片的电子底片,且保存完好。飞手提供的照片属性显示有时间、地点、设备型号(FC300X)、焦距、光圈等时间均在无人机飞行轨迹截图中显示的飞行时间内。为了增强证明力,飞手也可以当庭演示了其无人机存储卡中的JPEG及DNG格式数码照片,并提供照片对应的同一场景、拍摄照片过程中的视频、无人机飞行轨迹截图等相关证据,上述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用以证明案涉摄影作品系飞手摄制创作。

④飞手无人机购买正规发票,购买无人机的转账相关流水。

⑤飞手做好对自己作品的署名

⑥飞手对自己作品经济效益、版权登记时间、费用成本等问题作出综合考虑后,可以将自己作品拿到版权机构去登记,登记并不是强制性,但是却可以增强作品原创性的证明力。

⑦拍摄过程中也可以让他人将自己摄影过程拍摄一些照片或者录像作为证据留存。

4、飞手著作权被侵权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1)常见侵权情形主要有几种:此处不对所有情形穷举

①未经飞手同意,著作权被他人使用且没有依法支付飞手使用费;

②经过飞手同意,但没有依法支付飞手使用费;

③依法依约被许可获得飞手著作权使用权,但是,超出许可使用范围 使用著作权;

④未经飞手同意,将作品发表或将合作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⑤非创作人,在飞手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名字;

⑥将飞手摄影作品PS后违法使用;

⑦未经飞手同意,将摄影作品出版;

⑧未经飞手同意,将飞手摄影作品用在自己产品外包装设计上

⑨未经飞手同意,将飞手摄影作品刊登在报刊;

⑩未经飞手同意,将飞手未发表或者已发表摄影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2)使用飞手作品不用经过飞手同意,但必须支付报酬的情形有哪些?

①除了飞手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以外,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 育规划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摄影作品,且使用过程中需要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合法使用。

②飞手作品自己发表刊登后,除飞手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③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飞手已发表的作品。

(3)《著作权法》相关内容: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用经过飞手同意且不用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①纯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飞手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⑤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⑥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4)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

(5)以上不需要经过飞手同意而使用的情况,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5、飞手维权后可以获得的权益有哪些?

(1)根据具体侵权事实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6、飞手需要了解著作权具体包含哪些权利?著作权是否可以转让,转让应该注意哪些?

(1)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属于人身权,其他属于财产权。飞手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但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可以转让。

以下仅列举飞手摄影作品相关的部分著作权:

①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③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④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⑤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⑥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⑦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⑧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⑨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⑩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⑪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⑫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⑬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2)许可他人使用、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的区别

飞手的著作权可以通过签订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等方式实现他人对自己著作权的合法使用及拥有。

飞手把自己作品许可他人使用与转让自己的版权有什么区别?

①根据著作权许可使用分类:主要分为三类。

A、专有许可使用:在许可使用合同有效期内,只可以被许可以人使用著作权,飞手和任何第三人都不可以使用,飞手不可以再将著作权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此类许可使用合同中,一般需要写明专有使用的具体内容,如果合同中仅写明许可使用类型为专有使用,但是对专有使用具体内容没做详细约定,视为专有许可使用。如果双方没有对许可使用的类型做约定,视为非专有使用权。

B、排他许可使用:在许可使用合同有效期内,只可以被许可以人使用著作权,任何第三人都不可以使用,飞手不可以再将著作权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但是飞手本人可以使用。排他许可使用费较之专有许可使用费低。

C、普通使用许可:许可使用合同有效期内,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许可范围、方式使用著作权,同时,飞手仍然可以使用著作权,飞手也可以同时许可第三人使用。

②著作权的转让方式:(以下仅针对有偿转让做说明)

A、全部转让:著作权的种类繁多,飞手可以将自己享有的同一作品之上的所有著作权转让给相同的人。

B、分别转让:著作权的种类繁多,飞手可以将自己享有的同一作品之上的多种著作权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飞手摄影作品可以将展览权转让给甲公司,将摄影作品的出版权转让给乙公司,无论是转让展览权还是出版权,都需要将该权利的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

C、分地域转让:著作权的种类繁多,飞手可以将自己享有的同一作品之上的多种著作权分别转让给不同地区,例如,飞手摄影同一作品的展览权,可以转让给美国的甲公司在美国展览,也可以同时转让给中国的乙公司在中国展览。

③著作权转让与许可使用的区别 (被许可人和被转让人统一使用乙方表示)

A、飞手著作权被侵犯的情况下,如果著作权利人飞手甲许可乙使用,飞手可以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原告身份起诉,而乙没有资格以权力所有者身份提起维权诉讼;当飞手将著作权转让给乙,乙将以原告身份提起著作权维权诉讼,而飞手在本案中不再具有著作权权利人原告资格。

B、飞手将自己的著作权转让给乙方后,作品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以及之上的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均一同转让给乙方,而飞手丧失这些权利;飞手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因许可使用合同获得的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的权利。乙方不可以自称著作权人,他的处分权受到约定条件的严格限制。

C、飞手将自己的著作权转让给乙方后,没有著作权合同无效情形出现的情况下,著作权保护期内著作权归乙方所有,一旦转让不可逆转;而飞手将自己的著作权许可乙方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如果许可使用期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飞手。

D、飞手许可乙方使用自己的著作权,乙方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约定的方式、约定的地域、约定的期限使用著作权,需要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著作权使用合同,乙方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如果双方签订的不是专有使用权合同,不能禁止飞手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版权声明模板,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第三人使用,也不能禁止飞手本人使用。

④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著作权转让合同相关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进行登记后才生效,双方签字即生效。

⑤著作权许可使用与著作权转让如何收费

A、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约定,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B、常见的使用费标准是版税制。

版税制: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按照一定比例分享作品销售所得的一种计酬方式。版税支付的时间和支付方式双方约定,例如约定为著作权交付时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版税的最终金额,双方可以考虑作者的知名度、作品的性质、题材、市场价值、出版后出售结果、出版版次、畅销程度等多方面来协商确定。例如,出版文字作品的版税称出版版税,它的计算公式是:出版物定价(或零售价)出版物销售量(或印刷量)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音乐、戏剧作品演出版税称上演版税,其计算公式是:票房收入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其中版税率由着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协商确定。

⑥著作权转让产生的税费有哪些?

A、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缴营业税。

B、企业版权转让规定的税率:著作权许可使用,按销售无形资产税目缴纳增值税,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C、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及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中注意事项后续单独做说明。

7、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

(1)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结合以上几点,接下来为大家梳理摄影作品著作权受到侵害后,飞手维权路径有哪些?

1、拍摄过程中证据的留存

(1)从正规渠道购买无人机,并留存购买发票,无人机本身品质稳定性及售后也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证据的留存。

(2)拍摄过程录像、无人机拍摄运行轨迹视频及截图的留存

2、给摄影作品添加版权水印、数字水印和禁止右键复制,从技术上保障权利归属。

3、给摄影作品添加署名和著作权申明文字,例如版权申明:本网站所有图片及影视素材均由本公司或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等。

4、条件和成本允许的情况下,自己或者聘请专业团队利用相关软件和大数据针对侵权行为进行收集和捕获,并进入具体的维权。

5、侵权事实发生后:做好侵权事实相关证据保存,并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保留好公证发票,和侵权方进行沟通交涉,联系侵权网站删除相关作品、根据双方沟通结果决定下一步的维权规划,例如是否需要发律师函或者诉讼。

6、诉讼中:委托知识产权专业方向的律师。

由于无人机运用场景丰富,飞手在不同工作场景面对不同法律关系主体,导致飞手面临的风险类型也繁纷复杂,此处仅针飞手著作权一般性案件中最常见的问题做总结性分享,遇到具体维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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