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结合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第一批次录取情况,我校将在近期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二批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专业、导师、方式及计划详见《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第二批次)》(附件1)、《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型第二批次)》(附件2),部分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均可通过“申请-考核”方式进行招生。其中,带“★”的招生专业表示该专业是学校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下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专业,毕业时学位证书上的“学位(专业)”名称以云南大学学位办规定和备案为准。
(二)招生导师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考生在报考前应与拟报考导师和学院联系和沟通,了解相关政策,确认符合报名条件。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导师为外聘博导。
(三)招生计划分类
我校第二批次使用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
二、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各博士培养单位制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如前置专业、考生来源、报考类别、外语及学术水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等);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除需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相应专项计划要求的条件(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将另行公布)。
符合报考条件方可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获硕士学位(含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考生以境外硕士学位报考的,其学位获得时间须在学校相应批次报名日期截止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以及协同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已取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者)。
6.往届考生报考须先确定是否符合我校各博士培养单位关于考生来源、报考类别的要求,并提供以下相应材料,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未就业人员报名时须上传《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附件4);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须上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5)。
(二)各博士培养单位制定的报考条件
以各博士培养单位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规定为准。部分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考生在报考前获得拟报考导师同意,或要求考生有相应的学术背景,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信息,并仔细对照报考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以免影响报考资格。
(三)部分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
部分专项计划对于考生有其他要求和条件的,以该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另行发文)公布为准。
三、
报考流程
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报考流程分为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2个阶段,考生须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及交费,并向相关博士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网上报名及交费
时间:2023年5月4日14:00~2023年5月17日14:00。
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费:135元/人,采用网上交费方式收取,逾期不再补交。除重复交费情况外,报名费用概不退返。
注:考生须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各类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成功交费(以研招网系统信息为准)的报考信息无效,逾期不再补报。
(二)提交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博士培养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提交截止时间、方式、要求以各博士培养单位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为准。
注意:采用邮寄方式的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以邮戳为准)和地址寄送,并注明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及考生姓名、报名号,仅接受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
注意:请勿直接将报考材料寄送至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提交材料清单: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如果报考院系对专家推荐书有另行要求的,须按院系要求提供。
3.应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学历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须上传并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上传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办法详见附件6。
4.往届生报考还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并提交《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附件4)或《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5)。
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6.考生须下载、填写并装订《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并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进行提交。
7.各类专项计划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含各专项计划),多报无效。
2.相关表格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部分材料须在报名阶段上传报名系统,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考生须严格按要求上传或提交指定材料。
3.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请考生认真阅读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内容及各博士培养单位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因报考条件不符导致报名无效或不准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个人信息(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关键信息不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四、
考核程序
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核程序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三个流程。
(一)资格审查
各博士培养单位按照《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相关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和各单位制定并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材料审查环节。考生可在我校博士招生管理系统查询材料收寄情况以及审核状态,查询方式另行通知。
(二)材料审查
各博士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导师组,根据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审查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可按照方案中公布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材料审查成绩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
各博士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考试科目为“申请-考核外国语水平”“申请-考核专业基础”“申请-考核专业综合”,考核可采用学术报告、抽题作答、专家提问、实验操作以及笔试等方式,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具体考核形式、考核内容、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等由各博士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确定和公布。
五、
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一)各博士培养单位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情况,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等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二)研究生院完成拟录取名单审核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无误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为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
六、
相关说明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信息。
(二)各博士培养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将于报名前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三)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应提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虚假填报工作状态信息造成不能报考、无法录取或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云南大学在职人员报考时无需单独填写《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5),但须持《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电话: Vx:-)进行审批。
(五)我校研究生院、各学院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通知、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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