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北师大贵安附校首届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各学段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优质资源共享”的原则,结合贵安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细则。

一、招生计划

高一两个班,每班45人,共计90人。

二、招生对象

1.2016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2.根据国家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相关要求,在对口帮扶的望谟县招收10名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从中考成绩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四、报名地点

可在原就读学校或北师大贵安附校筹备组办公室(贵安新区管委会临时行政中心3号楼3204办公室)以纸质形式报名。

五、录取方式

1.父母一方及子女具备贵安新区直管区户籍(不包括户籍挂靠)的学生,户籍不在直管区内的贵安新区管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的子女,有三年贵安新区直管区初中学籍并在直管区学校内就读的学生,户籍不在直管区内的贵安新区管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的子女(需有贵安新区管委会正式借用手续,且借用时间两年以上(含两年)),贵安新区人才引进人员的子女。以上学生的录取方式为:A.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户籍不在贵安新区直管区有贵安新区管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正式借用、人才引进人员提供由贵安新区政治部开具、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的证明材料。户籍不在直管区有三年完整贵安新区初中学籍并在直管区就读的学生需由原就读学校开具证明、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的证明材料)。B.参考北师大贵阳附属中学高中录取分数线,划定本校在直管区内的高中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对口帮扶望谟县10名学生录取条件:录取最低分数线为兴义八中高中录取分数线下降10分,如符合条件的学生超过10人,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若有空余学位,且符合招生政策的前提下,择优录取户籍在直管区外的部分学生。

六、录取

录取工作结束后,按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食宿等相关手续。

七、咨询电话

0851- 李老师

注:

1.我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贵安新区管委会共同举办的一所体制创新型学校,2016届各学段录取的学生直至本学段毕业,包括收费等相关事项均严格执行贵安新区公办校标准。

2.本招生简章只适用于本校2016年首届招生,不作为以后年份招生的依据。

3.本招生简章细则未尽事宜,以北师大贵安附校筹备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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