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阜枢纽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阜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部分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盐城市阜宁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长162.3km(不含二河闸上段2.5 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阜枢纽是淮河入海水道的第三级枢纽。工程位于阜宁境内,淮安枢纽下游,滨海枢纽上游,闸室中心处桩号约为72+112.6,工程范围桩号为70+900~72+900。一期工程包括南、北偏泓漫水闸、南北偏泓调度闸、南偏泓漫水桥及东沙港闸工程。主要功能是担负淮安、盐城两市渠北地区的排涝任务,通过调度控制将高低水分开,清污水分流,对淮阜区间的水量和水位进行分配和控制,使该地区的排涝标准由原来的不足5年一遇提高到5年一遇。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泓道两泓并一泓后,位于南北泓隔堤处的南北泓调度闸需拆除,南北泓漫水闸由于新泓道底高程低于闸底板底高程,且闸顶高程均不满足二期工程行洪水位的要求,因此淮阜控制一期工程建筑物均需拆除。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阜枢纽工程位于阜宁县芦蒲镇淮河入海水道的中游段,淮阜漫水闸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建设内容为:拆除淮河入海水道一期工程淮阜控制的北偏泓漫水闸、南北泓调度闸、南泓漫水桥,在新泓内新建漫水闸及引河扩挖2.0km,深泓防护4.0km,加固堤防4.0km,南堤防渗处理2.0 km,南北堤堤坡防护4.0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4.0km,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淮阜枢纽总投资约5.8亿元,批复总工期约34个月。

(1)漫水闸工程

新建淮阜枢纽闸室处桩号约为72+112.6(二期工程桩号,下同),即入海水道一期淮阜枢纽工程南北泓调度闸上游约240m处,新建淮阜漫水闸上下游范围桩号为71+977.6~72+252.6,水闸范围约275m长。

新建淮阜漫水闸闸中心线与泓道中心线重合,闸室采用钢筋混凝土开敞式结构,共8孔,总净宽240m,闸室顺水流向长18m,底板面高程-2.0m,采用直升钢闸门配卷扬式启闭机。漫水闸中间设中隔岛空箱,分南侧闸和北侧闸,对称布置。南侧闸、北侧闸孔径布置均为3孔×20m+1孔×60m。闸室上部及两侧设启闭机房和生产用房;鱼道布置在漫水闸北滩面,总长约270m。

(2)枢纽上下游引河及堤防

上游引河长度1.078km(桩号70+900~71+977.6),下游引河长度0.647km(桩号72+252.6~72+900)。本工程堤防属于一般软土段,堤防设压重平台、堤基不做处理方案。海道南堤在总渠侧高程9.0m处削坡设10m宽压载平台。在海道侧高程7.5m处设宽度为25m压载平台,在海道侧高程5.5m处设50m宽滩面。两侧堤坡坡比均为1:3,复堤堤顶宽度10m,堤顶高程13.5m。海道北堤在原北堤外侧高程9.0m设23m宽压载平台,在海道侧高程8.0m处设宽度为20m压载平台,在海道侧高程约5.5m处设宽滩面,宽度约为72m。两侧堤坡坡比均为1:3,复堤堤顶宽度10m,堤顶高程13.5m。堤顶中心线较老堤中心线基本一致。深泓设计断面标准为:深泓开挖底宽280m,底高程-2.0m,两侧开挖边坡1:5。深泓两侧坡顶为不小于50m宽滩地,南堤滩地高程为5.5m,北堤滩地维持现状滩面高程,高程5.5m左右。上下游引河堤顶均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防汛道路。上下游引河均对引河河坡及迎水面堤坡进行防护,混凝土预制块进行护砌,并对上下游引河坡脚采用预应力U型板桩进行防护;上下游河道进行护坡水土保持措施。

(3)拆除工程

主要包括拆除淮河入海水道一期淮阜控制北偏泓闸、南北泓调度闸、南泓漫水桥等工程。

(4)水情监测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

新建淮阜枢纽工程水情监测业务用房(兼作施工期淮阜建设处办公用房),分二层布置。一层布置仪器仓库、卫生间、资料室、水质自动检测室、测验业务用房各1间;二层布置5间测验业务用房,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60m2。

水文亭:位置暂定于距枢纽上下游各500m左右的枢纽南堤内侧。水文亭均为一层房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功能布置均为一间水文用房,建筑面积均为20m2。

上堤道路:南堤新建上堤道路路基总宽 8m,路面净宽 6m,两侧各设 1m 土路肩,约405m。北堤上堤路路基总宽 10m,路面净宽 7m,两侧各设 1.5m 土路肩,约213m。

2.3 招标范围

2.3.1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不限于):

枢纽漫水闸(启闭机房、控制楼及外立面装饰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基础处理、闸室底板、闸墩、排架、中隔岛、翼(岸)墙及鱼道;上下游护坦、护底、护坡、防冲槽、拦船设施;水情监测业务用房、水位自计台等土建工程;拆除一期工程淮阜控制的北偏泓漫水闸、调度闸、南泓漫水桥。电气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埋件制作安装;观测及监测设施(人工)埋设;智慧工地等。

上下游引河泓道土方开挖及堤防填筑、泓道边坡防护、南堤防渗处理,南北堤堤坡防护,南北堤新建堤顶防汛道路及南、北堤后一条上堤路,以及工程范围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本工程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包括堤防河道工程,枢纽漫水闸闸室、翼(岸)墙、鱼道、中隔岛及基础工程等。

2.3.2本工程与相邻标段

2.3.2.1内部工程

(1)智慧工地管理系统作为淮阜枢纽工程总体平台,应包含淮阜枢纽工程所有参建单位的应用内容,向所有参建单位开放并提供服务;智慧工地中所涉及的公共区域的网络、摄像头等硬件设备,应向所有参建单位共享使用。

(2)房建(启闭机房、桥头堡)施工标界面:施工时承包人施工闸墩墩顶及水文亭平台位置时需预插筋;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

(3)金属结构、设备制作及安装标界面:承包人提供闸门安装进场道路(含钢便桥)及拼装场地(已硬化)等;提供埋件、闸门、启闭机等安装便利条件;提供用水、用电便利条件,配合启闭机调试、负责施工期运行等。

(4)安全监测标界面:承包人提供安全监测各类预埋设备安装等便利条件,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

(5)自动化系统建设标界面:承包人配合自动化系统安装、调试。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

2.3.2.2外部工程

(1)淮阜交通桥:该工程由盐城市水利工程建管中心负责实施,计划与漫水闸同步实施。采用闸桥分离方案,双幅桥为宽 9m+12m,两幅桥间距离为 2.8m,均布置在闸墩上游侧,近闸室一幅中心线与跨总渠老管河大桥中心线重合。漫水闸部分电缆、检修电动葫芦均布设在近闸室一幅桥梁上,须加强衔接,如桥梁进度不能满足电缆布设要求,按施工图要求搭设电缆临时支架。

(2)北堤外新调度河开挖:该工程由盐城市水利工程建管中心负责实施,目前暂未招标,新调度开挖前,施工如涉及老调度河(北堤脚处),须临时埋设涵管确保涝水下泄通道。

(3)盐阜船闸:该工程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计划于2025年8月开工建设。盐阜船闸工程建设单位将采取可靠支护措施避免船闸施工对相邻已建水利工程产生不利影响。船闸建设方案暂未确定,根据水利交通协调情况,可能有以下三个方案。

①小退堤方案:工程范围为K69+000~K75+350,北堤深泓河坡防护(K70+900~K71+800、K72+300~K72+900)可能取消实施;北堤填筑、道路工程(K71+060~K72+900)可能取消实施;可能影响北堤上堤道路;可能影响本工程北堤外临时设施布设。

②大退堤方案:根据批准的盐阜船闸的设计方案和本工程的设计变更执行。北堤部分深泓河坡防护、北堤填筑、道路工程、北堤上堤道路可能取消实施;可能影响本工程北堤外临时设施布设。

③不退堤方案:根据批准的盐阜船闸的设计方案和本工程的设计变更执行。北堤部分深泓河坡防护可能取消实施。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盐阜船闸建设对本工程施工的影响,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做好相关配合与协调工作。

(4)老管遗址发掘:淮阜枢纽闸室上游引河有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点,该区域评估为B类(应在规划建设中予以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须在工程建设前开展考古发掘工作)。区域面积约0.06平方千米,四角点坐标分别为:X:.234Y:.194、X:.815Y:.565、X:.181Y:.719、X:.027Y:.364,遗址发掘方案暂未确定。承包人须配合考古发掘工作,根据发包人和文物部门要求提供防护等必要设施。

(5)上下游河道堤防工程:该工程由盐城市水利工程建管中心负责实施,上下游标段分别为:阜宁河道1、2标。阜宁河道2标南泓上游围堰在淮阜枢纽建设范围内,拟使用至2026年10月,并保留作为淮阜枢纽二期下游围堰使用,围堰移交后,维护及拆除由淮阜枢纽工程承包人负责;上下游导流河土方开挖及回填由淮阜枢纽工程承包人承担。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4个月(1033天),工期自主体工程开工日期起算。工程计划于2024年7月下旬进场开展施工准备,8月份开工建设水情监测业务用房。2024年10月主体工程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跨四个年度、二个汛期。主体工程共分两期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2024年7月下旬至2024年9月底,完成临时设施(含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临时用水用电、通信网络、灌注桩试桩及检测。

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为非汛期,施工漫水闸北侧闸、中隔岛、上下游引河开挖、堤防填筑工程;本工程北侧闸金属结构(闸门、启闭机)于2025年3月初进场,现场制作安装周期约80天,本标段形象进度须满足金属结构现场拼装、吊装条件,确保2025年5月底北侧闸具备启闭条件以及通水验收条件。漫水闸北侧闸施工完成后,拆除原调度闸、原北泓漫水闸,同时填筑中隔堤作为施工期道路,并拆除施工围堰。

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为汛期,完善漫水闸北侧闸上部设施。

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为非汛期,施工前拆除南泓漫水桥。施工漫水闸南侧闸、上下游引河开挖、堤防填筑;南侧闸金属结构(闸门、启闭机)于2026年3月初进场,现场制作安装周期约80天,本标段形象进度须满足金属结构现场拼装、吊装条件,确保2026年5月底南侧闸具备启闭条件以及通水验收条件。

2026年6月至2026年9月为汛期,完善漫水闸南北侧闸上部设施。

2026年10月至2027年5月底前为非汛期,完成电气设备安装及附属设施。

2027年7月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同工程包含的全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达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8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工程(流量≥/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的土建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2016年8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大型水闸工程(流量≥/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土建施工标的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6)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等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2016年8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工程(流量≥/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须提供业主证明。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项目副经理要求:至少1人,且不得与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安全负责人要求:1人,且不得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为同一人。

质量(或工程)负责人要求:1人,且不得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为同一人。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4人。

(9)施工设备要求:本标段中漫水闸、河道防护工程等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应通过自建混凝土生产系统施工,不得使用商品混凝土。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提供网站截图)。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公示所有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本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全部管理人员信息(含姓名、资格、业绩等),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3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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