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农村老人,特别是“留守老人”,不但承担着农业劳动的重担,而且还承担着照顾在外打工的子女后代即孙子孙女的责任。他们以衰病之躯仍然在为社会做着贡献。他们生活质量的提升,无疑有利于“留守儿童”的成长,也有利于改善代际关系,维护家庭伦理。应当给予“留守老人”与“留守儿童”同等的关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扶贫帮困,使农村老人得以安度晚年。
有必要加强对农村养老事业的公共投入,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水准。以专项资金的投入,用于培训专业护理人员,支付养老服务的费用。
一些年来,社会层面的功能受到了限制,社会中蕴藏着的能量没有渠道释放。发展农村养老事业,有必要使社会组织、公益性质的民间机构、民间的慈善机构充分发挥作用,为此需要政府打开社会向农村提供服务的空间,鼓励志愿者,鼓励义工,鼓励有关机构尤其是慈善机构向农村老人提供服务和持续地组织捐助。
应该鼓励媒体直面农村老人的生存状况,如实地反映农村的养老困境,从而激发慈善救助的热情。我记得十几年前,央视曾经播出过一个关于老人的公益广告,令人印象深刻。那个公益广告中的人物,是一个住在山村的老人,90多岁了,要下山捡柴,给自己烧饭。在那个公益广告里,老人还为媒体记者唱了山歌,令人动容。遗憾的是,这则公益广告播出没多久就不再播了,后来也很少能看到这类内容的公益广告。
对于一个社会,贫困不是需要刻意掩盖的疮疤。应当让公众了解农村的实际情况,了解农村老人的困境,激发城市居民慈善捐助的热情。中国的社会公众对慈善事业的热情是很高的,问题在于我们的慈善机构的功能缺失。官办慈善机构缺乏公信力,又不能鼓励民间类似机构的发展,使得本来有可能做的事情没有做,或者不能做得有效。
社会化养老是今后的发展趋势
记者: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模式。但如今家庭养老的功能不断弱化,出现了“社会化养老”的概念,请您具体谈谈对“社会化养老”的看法?
赵园:“社会化养老”即使在城市,也还只是一个概念。因为城市的养老设施不足以应付城市老龄化的趋势,也有待于推进养老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养老服务。待到养老服务体系相对完善,大家对于“社会化养老”才可能有清晰的认识,对养老机构有信任感。近年来提倡“居家养老”,却很少有社区能够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我所在的社区就几乎没有这种服务,没有“老年餐桌”之类,更没有慈善性质的护理服务。即使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能提供有限的“居家养老”服务的,也仅限于少数的示范社区,大部分社区还没有建立起服务的网络。
农村就更不可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普及“社会化养老”。在农村,“社会化养老”是一个更陌生的概念。我了解的情况是,不少地方的乡村,农民宁可住在不能遮蔽风雨的茅棚里,也不愿去乡镇养老院。他们认为去养老院就是在等死,意味着被遗弃。要改变这种观念,只有从改善设施、改善服务做起,让农民感到在养老院生活得有尊严。这样的养老机构才能被信任,“社会化养老”的概念也才能深入农民的心。
记者:“社会化养老”应该是今后的一个发展趋势吧?
赵园:“社会化养老”应该是趋势;但中国人口众多,即使城市也有必要探索多种多样的养老模式,比如刚刚谈到的“居家养老”。无论哪一种养老模式,都要求公共财政的持续投入。我们的问题似乎——仅仅是“似乎”——不是有没有钱的问题,把钱花到哪里却始终是一个问题。“基本民生”往往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比如教育投入,民生设施的投入较之一些“能见度”高的大工程,财政投入的力度总显得不足。对于农村养老这个问题,我之所以一直呼吁,就因为老人是不能等的。很多老人等“基础养老金”,等基本养老服务,如大旱之望云霓。让他们无限期地等下去,是不人道的。政府和社会应当努力使他们在有生之年享受到养老服务,至少有一份尚能温饱的生活。
至于满足特定人群需要的更具专业性的养老机构,比如可以接纳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养老机构,具有“医疗—康复”功能的养老机构,具有临终关怀性质的养老机构等等,还只能期之于将来。
记者:如今老年人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生活的保障,更需要文化和精神的慰藉,这就给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您认为今后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目标和前景是什么?
赵园:即使在城市,老人要得到文化和精神的慰藉,目前看来仍然有点奢侈。在农村,这一点更难做到。刚刚提到的专业性的养老机构,或许会更加注重精神和文化的抚慰。但是这种机构离农村老人还太过遥远。不如先解决老人的温饱问题,如鲁迅所说的那样,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先让老人们生存,让他们温饱,然后再进一步提供适于老人的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以抚慰他们的精神。如果连温饱都不能保障,文化服务与精神抚慰就只能流于空谈。
记者:赵老师,通过您的提案,我发现您确实是一直在关注民生和关注社会,希望您反映的这些问题都能得到切实解决。再次感谢您接受中国社会科学网的采访!
嘉宾介绍:赵园,女,1945年出生于兰州,河南尉氏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她的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现、当代文学,明末清初思想史。著有《艰难的选择》(1986)、《论小说十家》(1987)、《北京:城与人》(1991)、《地之子》(1993)、《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1999)、《易堂寻踪——关于明清之际一个士人群体的叙述》(2001)、《制度•言论•心态——〈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续编》(2006)、《想象与叙述》(2009)等。《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获“长江读书奖”专家著作奖,《想象与叙述》获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理论评论奖。于学术研究之余,从事散文写作,出版有散文、随笔集《独语》、《窗下》、《红之羽》等。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赵园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针对我国的农村养老等问题提交提案,为我国的社会和民生问题建言献策。近日,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对赵园进行了采访。
农村养老状况之严峻远远超过城市
记者:赵老师您好,感谢您接受中国社会科学网的采访。我国老龄化的程度正不断加深,而保障和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问题,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点。您是如何看待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目前农村的养老现状如何?
赵园:农村养老是我持续关注的题目。任政协委员之后,我提交的第一份提案,就是《关于在农村低保全面实施之前,尽快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农村贫困老人实施救助的建议》,有些意见,在那份提案中已经谈到了。比如应当正视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农村的伦理关系、道德观念的变化,正视传统的家庭养老在农村已不能维持的事实。那份提案还提到了各地破解农村养老难题的探索,认为面对这一问题应当有紧迫感。绝不可以借口条件不成熟,而将问题的解决无限期的拖延下去,因为农村的贫困老人已不能等待。
2004年提交了一份《关于积极推进农村贫困人口低保、医保的建议》的“社情民意”,其中也谈到,老龄人口处于社会的边缘,是弱势群体中尤为弱势者,他们的利益、要求很容易受到漠视。同样被漠视,也仍然有严重的城乡差别。这种状况令人痛心。还说到,今天在世的高龄老人,正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曾经为祖国做出过巨大的贡献;其中农民的牺牲尤其重大。这些老人来日无多,他们理应在有生之年,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呼吁政府切实承担起农村养老的责任。此外还提交过《关于城乡协调、合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人实施救助、安置的建议》的“社情民意”。流浪在城市街头的乞讨老人,不也多数来自农村?
2010、2011更连续两年提交了《加大惠农力度,尽早对年满60岁的农村老人全面发放基础养老金》、《再次呼吁农村社保提速,对年满60岁的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的提案,继续延伸已经上面的议题。我认为,对老龄人口的政策,关系古人所谓的“世道人心”。有必要将伦理修复视为与生态恢复同等重要而迫切的任务。中央的有关政策所涉及的不止于拯救生命,还包括改善社会关系,改善普遍的道德状况。我一向以为,以政府行为为“教育手段”,至少较之“提倡孝道”更有实际意义与效力。在这两份提案中不避重复地提到,现在的农村老人,是上个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农业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也是为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付出最大代价者。这些老人来日无多,已不能等待。“服务型政府”应当有拯救生命的紧迫感。不要让那些为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作出巨大贡献与牺牲的农村老人,怀着遗憾离开世界。我一再强调的是,农村老人作为“弱势群体”中尤为弱势者,考验着政府的民生关怀。也说到“新农保”的支付水平相当低。“基础养老金”的保障水平,远远低于企业退休人员,与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更有天壤之别。缩小城乡间在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公共服务的提供水平方面的巨大差距,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各级政府责无旁贷。
所幸政府出台了政策,“基础养老金”今年将全面覆盖。这次政协会议提交的提案,涉及的是后续工作,即农村养老设施的改善。
我曾于1970年代初在农村插队,对农村的伦理状况有过切近的观察。近年来,更关注有关的考察材料,包括社会学界专家学者的调研成果。农村老龄人口的生活状况,早已非常严峻。有一家民办刊物《老人院》,值得一读。这家刊物讨论的重心尽管在城市,也收有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深度调研材料。农村养老状况的严峻,远远超过城市;这一方面的城乡差别,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有扩大的趋势。城市的公共服务发展较快,农村却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关注。城乡二元体制在养老这一方面,表现得特别刺目。
当然,农村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和较为落后的地区,差别也相当大。贫困地区的农村老人,即使终于得到了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面对粮食价格上涨的事实,绝不可能以此维持温饱的生活。
媒体对于农村,报道较多的,是“留守儿童”,而不是与“留守儿童”相依为命的老人,以及“空巢老人”,被弃养的老人。农村老人通常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是最沉默的一群。他们不能发声,就需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他们发声。这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社会责任。我们的社会已经越来越功利。但在公共财政的投入方面,决不能一味考虑“投入——回报”,只向有可能创造价值、回报社会的群体倾斜,而将曾经对中国革命、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国的“改革开放”作出过重大贡献与牺牲的老人视为包袱。
要因地制宜创造多种多样的养老模式
记者:您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呼吁要加强农村养老机构的建设,那么您认为符合农村养老需求的专业养老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赵园:据我所知,农村的养老设施普遍落后于城市。许多地方仅有的养老院,也设施陈旧,服务缺失。至少,现有的这些养老院不应当是收容所,不应当是老人孤苦无依、迫不得已时的归宿,而应当使入住的老人活得有尊严。随着人口的进一步老龄化,满足特定人群需要的更具专业性的养老机构,城乡都有必要建设。但这种养老机构对于农村老人,还遥不可及。
除了少数经济社会较为发达的、“示范性”的农村,其他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西部的贫困地区,养老设施几乎要从零建起。原有的乡镇一级的养老院,据调查材料显示,既缺乏政府投资,又缺少运营人才,往往被乡镇政府交给个人承包,处在一种勉强维持、半废弃的状态。我看到一个材料,有一处养老院,里面住了几个老人,靠捡破烂维持自己的生活。那种养老院对其中的老人,不过是个遮蔽风雨的屋顶。向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绝不是施舍,而是补偿,是偿还欠债。以施舍的态度办养老事业,是要不得的。
有些地方的农村已采取了一些可行的养老措施。比如将高龄、失能失智的老人集中供养,由乡镇及村级财政进行补贴。老人在本村集中供养,可以鼓励他们彼此互助、相互照应,较之养老院,成本较低。倘若能给予适量的土地,种一点蔬菜,喂养一些家畜家禽,用于改善老人的生活,不失为好的办法。倘若过于依赖乡镇政府建养老院,而没有持续的财政投入,养老院中的老人,其生存状况依然堪忧。
但是集中供养对条件的要求是苛刻的。比如要有有威望、有组织能力的老人。不是每个地方的农村都有集中供养的条件。我以为有必要鼓励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条件的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办法,尝试创造多种多样的养老模式,并由民政部门及时予以推广。无论是何种方法,都应当“可持续”,使老人真正衣食无虞,享有必要的服务。要求农村普遍建设专业的养老机构,至少在今天是不现实的。
推进养老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社会服务
记者:您认为政府和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推进农村养老设施建设?
赵园:我曾经随政协的考察团到陕西,记得一位当地领导干部的一番话,说得很动情。他说自己曾在一个将要下雨的日子到乡下,看到在田间牵牲口、扶犁抢种的,都是老人、妇女,看得他心酸。他提到农村的“部队”,“70”指老人,“38”是妇女,“61”是儿童。妇女和儿童已经引起了社会的较多关注,老人却常常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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