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匈奴经常与中原存在交流,但交流的形式往往是战争。匈奴的发家地是在现在内蒙古阴山,秦始皇建立秦朝之后,曾经派大将蒙恬出击匈奴,匈奴被迫逃遁。
在秦朝末年到西汉初期,匈奴逐渐强大起来,对中原的汉朝威胁巨大,汉朝通过和亲的方式拉拢匈奴,在汉武帝时期,以卫青、霍去病为首的汉军大将痛击匈奴,但匈奴隐忍发展之后却再度崛起。
匈奴是典型的游牧民族,喜欢依靠战马征战,并且喜欢与部落之间结盟。匈奴一直都存在着“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习俗传统,如果用中原文化来看匈奴的习俗,这是违背伦理的行为。
但是,每种风俗的存在肯定有它的环境基础,匈奴的“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风俗也是如此。
繁衍后代增加人口的需要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人口始终是重要的资源,即使是当今社会,很多国家都为人口出生率低而感到苦恼,国家层面出台很多的政策鼓励生育。
匈奴属于游牧民族,而游牧民族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处于低级阶段。中原文明从春秋时期开始已经逐渐开始演化进步,从野蛮开始走向文明,因此一直处于游牧民族的匈奴就落后了。
匈奴活动在草原上,牧草和牛羊是匈奴人的重要生活物资,一旦遇上天灾人祸,牛羊大量死亡后,匈奴人的生活就变得非常艰难。
在生产力低下的时候,人口就会变得更加重要,这是保持种族部落强大的根本保障,因此对游牧民族来说,女人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传宗接代可以壮大种族。
在匈奴遭遇灾害时,中原王朝往往更容易遭到匈奴的掠夺,而匈奴掠夺时不重视土地,却非常重视人口,尤其是女人。
游牧民族属于进化程度较低的民族,但是相对于农耕民族而言,游牧民族又是战斗力更强的民族,所以在面对匈奴时,中原王朝头疼不已。
正是由于游牧民族重视人口,在历史上,匈奴人和中原人对待俘虏的态度也有很大的不同。汉武帝曾经派张骞出使西域,结果张骞被抓后在匈奴结婚生子,并没有被虐待砍头。包括宋朝时“靖康之难”,被掳走的男男女女也有不少在金国结婚生子。
根据史料记载,匈奴在最强盛的时期,人口数量也不超过200万人,相对于匈奴宽广的领土,人口始终算是稀少的。
保持血统纯正的需要
匈奴在草原上是通过部落与部落之间联盟的,其中非常重视血统是否纯正的问题,这是游牧民族的共同特点。清朝入关之后也始终要求必须保证血统的纯正,避免有汉人血统混杂其中,匈奴同样也是如此。
关于匈奴血统的纯正之说,历史上第一位汉奸中行说表达得最为清楚。中行说是汉文帝与匈奴和亲时陪嫁的一名宦官,由于对汉朝了解甚多,后来他成为匈奴单于的智囊。
中行说对匈奴的婚姻制度进行一番大肆吹捧,他说匈奴的婚姻制度非常好,能够有效保证血统的纯正,反观中原的婚姻制度,根本不能保证血统的纯正。
这是因为匈奴男子娶了一位女子后,这位女子生的后代会全部留在男子家族,即使男子意外死亡或者早逝后,女子会嫁给男子家族人,这样就保证了血统的纯正。
举例说明,汉朝时期,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和亲嫁给南匈奴的呼韩邪单于,后来呼韩邪单于去世,王昭君再嫁呼韩邪的长子复株累单于,又经过11年的婚姻,王昭君再次嫁给搜谐若鞮单于。
再比如,隋朝时期,隋炀帝的妹妹义成公主嫁给突厥的启明可汗和亲,后来启明可汗去世,义成公主再嫁给晚辈始毕可汗,后来又相继嫁给处罗可汗和颉利可汗。
从上面两位和亲女子的经历可以发现,游牧民族的男子寿命一般较短,这与游牧民族的嗜血习惯有很大关系,部落之间的战争非常频繁,并且在战争中都是男子上马战斗,给本就不多的草原男丁雪上加霜。
游牧民族的这种特性对于中原农耕文明也有好处,一个和亲的公主嫁给匈奴首领后,基本上可以维持多年的友好关系,为中原民族带来福音。当然,对于和亲女子来说,这是不公平的。
匈奴为什么没有向中原文化学习进步呢?
匈奴赖以生存的环境决定匈奴不能像中原民族一样采用农耕生活,也无法模仿学习中原更为先进的婚姻方式。
匈奴人选择保留“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集中仅有不多的财产。
按照与匈奴同时期的中原文化,当时被列为正统的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在政治上的遗产由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儿子会得到父亲的部分财物资产,这样的结果就是家族后代被分割成多个家庭。
对于中原王朝来说,这是非常适合的方式,因为避免了一人得道整个家族的势力长盛不衰,容易撼动皇帝的统治。
而对于匈奴来说,这就不适合了,匈奴本来就物资匮乏,如果被分散到很多家庭,这样的家族是没有力量的,很容易被草原上其他的种族吞并,为了生存,匈奴人的选择与中原人明显不同。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每种存在的现象都是经过环境等多种因素选择的结果,肯定是最适合的,这也体现了“适者生存”的道理。
在历史上,关于婚姻制度也有很多特殊的要求,比如内婚制,意思是只能和家族内部成员进行结婚,这在今天看来是名副其实的扰乱纲常、违背伦理,但是这种婚姻形式存在的地方还非常广泛,比如说古印度的婆罗门、古埃及、犹太,再到中世纪的欧洲皇室以及日本皇室。
文明是不断演进的,中原文明也是如此,曾经我们也经历过这样的时期。文献记载,在春秋时期以前以及春秋时期的部分地方,也存在类似匈奴这样的婚姻制度,并且还分为两种:一种是“烝”,意思是长辈去世后,晚辈来继娶遗孀;另一种是“报”,意思是晚辈意外去世后,由长辈娶晚辈的女人。
匈奴“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风俗是人类发展史上某个阶段的产物,并不能说是恶俗,这都是与当时人们生活的条件和环境相适应的。因此不能站在现代的观点去嘲笑当时的婚姻制度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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