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人生在丛山环峙的徽州山区,要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以贾为生意”“不贾则无望”。“人人皆欲有生,人人不可无贾矣”,徽州人自明成化、弘治年间逐渐形成的“十三在邑、十七在外”的重商习俗,是徽州人从实际出发的一种顺时应变、一种与时俱进、一种时代创新!徽州人“非席富厚而求更富厚”,不是有了钱后想赚更多的钱,而是不得已的求生存之策,所以大多是小本经营,其资本积累极为艰辛和不易,他们尤其讲究艰苦、勤俭,尤其懂得为商和为人的不易,所以顾炎武说:“徽人俭甲天下”。还有,徽州人“非生而善贾”“非贩而求利”,起始之初,他们既不占有资本的优势,又不占有经商本领的优势,所以他们只有靠自己艰辛打拼,“以众帮众”,宗族乡亲、邻里同道、抱团结伙,同心协力,拧成一股绳,在商海中摸爬滚打,创造事业。所以徽商在做生意过程中特别注意为商之“道”,重视“做人”,有高尚的人文理性追求,讲究“以义为利,以义取义”“职虽贾者,非义不取”,重视诚信商德,为人处世“一以郡先师朱子为归”,徽州老乡朱熹夫子那套理论化、精致化而又普世化了的儒学理念,成了徽商经商的指导思想。各行各业的徽商,都能坚持“以儒术饰贾事”,他们驰骋商海,把事业做得漂亮,把文化的“文”字用得漂亮,更是把“人”做得漂亮,塑造了一代儒商、一代有文化、有商业智慧的商人的形象。从徽商的产生,可知他们和传统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商业”不是一回事。徽商并不仅仅是为了“利益的最大化”而出现的,徽商的行为方式或许不符合当下一些人所乐道的现代“商业理念”,甚至不大符合“在商言商”,但是,徽商的“以义为利,以义取利”,毕竟是一种商业理性的自觉、一种人文精神的倡扬,对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道德制衡,都不无启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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