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医药人才工作,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为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战略、促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按照《“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江西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省中医药局制定了《江西省中医药人才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江西省中医药人才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明确2023-2025年我省人才工作重点任务,更好发挥人才在中医药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按照《“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江西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江西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与基层人才为重点,发挥各类项目、平台的人才培养功能,推动中医药人才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中医药英才重要首选地、中部地区重要人才中心。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与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人才规模稳步增长、结构布局更趋合理、人才质量稳步提升,基本满足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发展的需求。
——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重点学科及教学、科研平台在人才培育、集聚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人才规模进一步壮大。各类中医药人才数量稳步增长,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62人,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0.79人。
——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各类、各层次中医药专业人才比例更加合理。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的比例持续提升。
——人才质量进一步提升。中医药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骨干人才相衔接的高层次人才体系初步形成,高层次人才数量不断增加。基层中医药人才学历层次、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人才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初步形成,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机制基本建立。
二、逐步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一)有序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深化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发挥高校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持续推进中医药领域“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适度扩大中西医临床专业及中医药相关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落实中西医结合九年制教育试点政策。支持中医药院校开展中医药课程、教材、教法改革。
2.强化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重点支持现有9个国家级中医规培基地、3个中医规培重点专业基地建设,培训中医住院医师1500名左右。
3.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大中医药继续教育支持力度,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中医药相关机构提供线上线下结合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提升项目可及性。
4.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完善“院校—师承”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序扩大中医药师承教育硕士、博士招生规模。配套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开展江西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加大学术继承人培养力度。
(二)持续赋能中医药人才培育平台
5.支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支持现有中医药重点学科(一流学科)提质增效,争创8个左右中医药领域国家一流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培育一批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型团队和复合型人才。围绕中医优势病种,打造一批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带动培育一批中医思维牢、实践能力强、临床疗效好的专科团队和专科人才队伍。
6.实施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项目。以中医院校附属医院为主体,支持建设一批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强化中医院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
7.持续开展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各级各类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创建工作,加强考评管理。到2025年,每个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1-2个传承工作室。
8.持续推进中医药人才高地建设。充分利用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的政策先行先试优势,发挥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赣江中药创新中心、国家中药先进制造与现代中药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中药资源与制造技术创新中心(筹)及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平台的人才集聚、培育功能,着力打造全国中医药英才重要首选地、中部地区重要人才中心。
三、加快培育高层次中医药人才队伍
(一)加快引育中医药领军拔尖人才
9.实施中医药领军人才引育行动。加快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育与管理制度,力争全省中医药领域“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获得者、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国家一流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带头人、省国医名师等领军人才总量突破50名。
10.实施中医药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行动。持续推动各类中医药科研、人才项目中设立青年项目。加强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青年岐黄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学者等国家级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选育工作,力争全省中医药青年拔尖人才数量达到70名左右。
(二)加快培育中医药骨干人才队伍
11.实施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育行动。强化全国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中医药创新骨干、中医药护理骨干等国家级中医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持续推进省级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
四、加速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供给能力
12.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持续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网络,力争培养200名左右师资、1500名左右基层中医药人才。
13.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供给规模。推进本科、专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持续开展中医馆人才培训项目,力争培养1200名左右中医馆骨干人才。
(二)优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发展环境
14.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配备支持力度,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的公有产权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比例逐步提升。
15.促进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积极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和人员编制统一调配、流动等制度。加大各类表彰评优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的力度。支持中医(专长)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师、退休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到县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五、持续推进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积极推进新时代西医学习中医
16.强化西学中培训体系。主要依托中医医院和高等院校,建设一批优势特色突出、服务功能较强、辐射能力较高的西学中培训基地,开展西学中培训。加快制定江西省西学中培训方案,健全培训、考核、执业管理等全流程管理制度。
17.扩大中西医结合人才规模。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等机构西医医师接受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力争全省西学中、中西医结合人才规模达到4500名左右。
(二)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培养
18.加强中医医师配备建设。强化中医医师岗位设置,加大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在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权重,力争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本机构医师总数的60%。
19.加强中药师队伍建设。加大医疗卫生机构中药师配备力度,强化医疗机构中药师专业能力建设与作用发挥,鼓励开设中药师咨询门诊,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师应用传统工艺进行中药临方炮制加工、研究开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20.加强中医护理队伍建设。支持开设中医护理类专业,培育150名左右中医护理优秀、骨干人才,选育一批中医护理学科带头人,力争公立中医医院具有中医护理专业或参加中医护理系统培训的注册护士达到70%。
21.加强中医技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中医技师职业管理、职称晋升、学历提升制度,支持开展中医技师转岗培训和在职培训项目,培养具有资质的中医技师500名。
六、协调推动其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有序推进中医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22.实施中医药产业人才培育行动。鼓励开展培养模式探索,培养200名左右高水平的中药材种植栽培、质量检测、品种鉴定、资源普查、产品研发、创新药物、标准化等应用型中药产业人才,培育一批符合市场发展需求的中医养生保健、健康管理、老年护理、康养旅游等技能型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支持建设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培育50名左右“樟树帮”“建昌帮”特色中药炮制传承人才。
23.实施中医药产业经营人才培育行动。支持设立中医药产业经营管理相关专业,培育100名左右符合中医药企业需求的职业经理人。加大对海内外中医药人才来赣创业支持力度,力争引进3-5名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企业管理人才。
(二)加快推进其他领域中医药人才发展
24.培养中医药急需紧缺人才。支持院校开设中医疫病防治、中医药统计信息、中医药翻译等相关专业。重点依托中医医院,加快培育一批中医药科普讲师。
25.实施中医药管理人才培育行动。有序开展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管理干部及中医类医院院长、科室主任管理能力培训。
七、有序推进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制度改革
(一)改革中医药人才评价制度
26.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定制度。坚持破“五唯”与立“新标”结合,健全符合中医药临床人才、基础人才、科研人才特点的分类评价体系,完善职称评价要素与指标。持续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晋升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设比例制度。将师带徒情况纳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标准。
27.完善中医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中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完善以赛育人体系,持续开展“天工杯”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在“振兴杯”赣鄱工匠职业技能大赛中单列中医药专项赛事。
(二)优化中医药人才激励制度
28.完善公立中医医院薪酬激励制度。进一步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完善内部分配鼓励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制度,推动将中医师带徒任务、中医诊疗量等纳入绩效工资分配指标。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国际医疗服务,将所得盈余部分主要用于人员激励。
29.改革中医药科研激励制度。持续推进“科技+中医药”立项机制,完善“揭榜挂帅”遴选机制。推动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合理分配职务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加快建立创新创造、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业绩突出机构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倾斜制度,确保倾斜部分主要用于科研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30.完善中医药表彰奖励制度。开展第三届省国医名师评选表彰工作,开展新一轮江西省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工作,探索开展民间名中医评选工作。加快落实在各种省级人才评选中对中医药人才给予政策倾斜。
八、保障措施
3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一把手抓总,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中医药人才工作新格局。发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解决中医药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2加大投入保障。健全政府主导的中医药人才发展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支持发展中医药人才相关金融产品,鼓励医疗机构设立人才发展基金。
33.加强督导示范。强化过程管理,健全中医药人才重点任务目标管理、动态监测、评估督导机制。鼓励各地各重点用人单位因地制宜谋划实施具有地方(单位)特色的人才计划。
34.注重宣传引导。完善中医药行业优秀人才模范、工作典型定期选树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职业荣誉感。健全中医药人才工作培训交流机制,提升人才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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