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将《关于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9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问题。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Vx:、; 信函请寄: 丽水市教育局(邮编: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丽水市教育局职成高教处)。信函须在公示期内寄出,以邮戳为准。

附件: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

丽水市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质量。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丽水市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表

学 校

专 业

招生数

学制

毕业文凭

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

五年制学前教育

(丽水学院)

120(含艺术特长生40名)

5年

全日制大专

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五年制学前教育

(丽水学院)

15

5年

全日制大专

五年制学前教育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0

5年

全日制大专

缙云县工艺美术学校

五年制学前教育

(丽水学院)

40

5年

全日制大专

五年制学前教育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0

5年

全日制大专

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

五年制学前教育

(丽水学院)

35

5年

全日制大专

三、文件依据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1】15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2021年,符合《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报考条件,且已经完成丽水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和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报考条件

1.参加丽水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基础。

3.考生的身心条件符合各招生学校的专业报考要求,具体要求见相关学校的招生简章。

考试办法

1.2021年丽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等均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

2.取消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非艺术类特长生招生面试,改为相关学校拟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前对照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增设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特长生测试,具体要求见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方案。

志愿填报

考生在6月16日上午8时至17日下午5时通过丽水教育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同时在网上填写考生报考承诺书。

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的非艺术类特长生学业考试五科文化考试之和原则上不低于文化总分的70%(即总分1不低于434分),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以上;艺术类特长生学业考试五科文化考试之和原则上不低于390分,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以上。

2.学业考试后,非艺术类特长生按考生总分3实行分县(市、区)单独划线(优惠加分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各县(市、区)出台的优惠加分不计入)。总分3相同的考生,按照下列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列,排列的顺序依次为中考数学、语文、英语、科学、社会・法治成绩。

3.招生计划实行全市统招与定向到县相结合,实施单独提前招生,录取新生名单由市招考中心向社会公布。

4.学前教育艺术类特长生实行全市统招,具体事项见学前教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方案、特长测试要求及评分标准。

5.各县(市、区)未完成的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对计划县域内的考生学业考试分数可适当降低录取,降分幅度控制在25分以内。降分之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在全市范围内调剂录取。

6.已被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艺术类特长生招生

1.丽水学院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特长生共40名,其中舞蹈特长生20名;声乐特长生4名;器乐特长生6名;绘画特长生5名;书法特长生5名。

2.招生对象须符合《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报考条件,且在音乐、美术方面有专项特长,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得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通过浙江省初中生艺术特长水平B级测试。

③未参加上述艺术竞赛或测试,但特别有潜力且初中就读学校出具专项优秀证明,经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

3. 在2021年4月30日前将报名表和与本人相关的获奖证书、测试成绩或推荐证明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初审确认,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或家长初审结果。

4. 特长测试日期: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特长测试地点: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152号)。

5. 5月17日前,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入围名单进行复核审定,经审定无误后,在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官网(.com/)和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6. 特长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招考中心组织,实行网上统一录取。中考成绩公布当天,在满足入围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1不低于390分基础上,根据综合分=中考成绩总分2*40%+特长测试成绩*6.5*60%,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下列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列,排列的顺序依次为特长测试成绩、中考成绩总分2、数学、语文、英语、科学、社会・法治成绩。特长生录取在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录取前进行。

六、新变化与新政策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聚集性疫情发生,取消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非艺术类特长生招生面试,增设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特长生测试。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意见的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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