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小伙杨某误入歧途偷渡到缅北进入诈骗集团,逃离后又重操旧业,将亲朋好友的手机号码提供给犯罪集团,用于发送诈骗短信和拨打诈骗电话。
8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察院”)获悉,日前,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介绍,2024年1月的一天,姜女士在家中接到一个173开头的电话,对方自称是“京东客服人员”,要让姜女士关闭京东白条和京东金条,并提供了一个网址。姜女士登录网址下载了一个会议App后,“京东客服人员”给她了一个房间号,告诉姜女士会有“银行工作人员”与她沟通便挂了电话。姜女士进入房间后,一名“银行工作人员”让她关闭所有网贷途径,并将银行账户内钱款转入“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的账户,姜女士一一照做。之后,“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姜女士用支付宝花呗钱款充值游戏平台,姜女士操作了一会儿发现不对劲,便报警。这一通操作已使姜女士实际损失11.6万余元。
民警发现,在姜女士被骗的同一时期,另有两人也接到了该173开头的电话,后被他人以“京东客服人员”“领导”等名义骗取钱款。经侦查,该173开头的电话登记人为李某,民警将李某抓获后,李某交代,她将手机号码借给男友杨某用来提供给诈骗团伙发布诈骗信息。
2024年3月1日,杨某投案自首。据杨某交代,2023年11月的时候,他在网上结识“海哥”。“海哥”告诉他,只要租借手机号码,就可以给他一小时30元的报酬。具体来说,杨某需要提供手机号码,下载一个投屏软件,“海哥”会用该软件和杨某手机联通,操作杨某手机,向他人发送诈骗短信、拨打诈骗电话。“海哥”保证,杨某提供的手机号码只是用来做试探和前期的联系,不会用来“杀鱼”(即最后收网骗钱)。于是,杨某就根据“海哥”指示,下载投屏软件,添加手机号码,保持软件处于运作状态。杨某还找来朋友冉某一同做此事,各自从亲朋好友处借手机号码。
经查,杨某在明知“海哥”实施诈骗的前提下,伙同他人下载投屏软件,并添加不同手机号码,保持软件处于运作状态。后“海哥”用添加的手机号码远程发诈骗短信和拨打诈骗电话,骗取被害人财物。被害人姜女士等人均接到以上述手法实施的诈骗电话、短信,被骗钱款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这并不是“00后”的杨某第一次接触电信网络诈骗。根据杨某供述,他曾被朋友以做酒吧服务员为由偷渡到缅北,进入了诈骗公司。实习了三个月后,杨某开始正式做刷单诈骗,由于没做出业绩,公司管理也不严格,杨某做了五个月向公司提出退出,也就顺利回国了。但他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重操旧业,继续做起诈骗分子的帮凶。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查,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此外,李某、冉某均另案处理,“海哥”的身份也在进一步查证中。(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通讯员 金玮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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