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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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江德华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1964年11月出生。多次受到省、州、县检察机关表彰,曾经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2011年,被云南省政府评为云南省先进工作者。

江德华办理过620多起审查批捕案件,无错案、无超时、无违法违纪。2010年,他担任贡山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后,组织开展检委会议案42件98人次,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在他的努力下,该院检委会工作连续三年排名怒江州第一,得到省、州院领导充分肯定。由于案多人少,通晓独龙族、傈僳族、怒族、藏族4种少数民族语言的江德华坚持办案,近三年来主办、协办批捕案件20件。

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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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肖洁云南省安宁市检察院检察长

1972年4月出生。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国检察教育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多次参加侦办大案要案,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四次,多次受到嘉奖。

肖洁在检察工作岗位、学术理论、教学科研上都创造了优异的成绩。她勤于钻研,主持多个国家级、省市级重点调研课题并获奖,在中国法律类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所提炼的工作经验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精品课程”。作为两所大学的硕士生导师、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教师,其所讲授的检察业务课程广受欢迎,并作为专家参加全国检察业务巡讲活动。

武广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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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武广轶云南省检察院公诉一处诉讼监督室主任

1977年10月出生。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被高检院评为最美青年检察官,荣获第五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第四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被云南省妇联表彰为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等。

从检14年,武广轶在公诉部门“三进两出”,却从不改对公诉事业追求。凭着对公诉事业近乎痴迷的热爱,十多年来武广轶坚持不懈地学习,积累了30多本笔记,参与办理了许多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012年,武广轶参与办理了震惊中外的“10·5湄公河惨案”,因工作出色受到广泛关注。武广轶还办理了楚雄州原州长杨红卫、云南省住建厅原副厅长陈锡诚等案件。把三尺公诉席作为人生舞台,就是武广轶的真实写照。

仁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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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仁增西藏自治区仲巴县检察院检察长

1962年8月出生。2011年度,荣获日喀则检察分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自治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2012年度,荣获地委行署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作为一名检察官,仁增十年如一日,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在仲巴县这个日喀则地区路途最遥远、边境线最长、对外通道口子最多、地理位置最为复杂、流动人口最多且高寒缺氧、自然条件最恶劣的县默默工作。他带领几名干警巡逻在边境一线,对对外通道进行巡逻和排查摸底,并且看望慰问边境地区贫困户,同时对边境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提高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边境局势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曲桑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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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曲桑顿珠西藏自治区墨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1972年5月出生。2002年,荣获林芝地区检察分院先进工作者称号;2007年,荣获自治区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称号;2012年11月,被评为自治区级先进驻村工作队员。

2011年10月,由他带队的墨脱县检察院驻背崩乡德尔贡村工作队多次深入村中,克服困难,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院领导顾及到他的妻女和刚出生的儿子都需要照顾,本想换其他干警去下乡、下村,可是都被他拒绝了,理由是只有他懂门巴族语言。他舍小家、顾大家,以维护稳定为己任,在农牧民群众中留下了很好的口碑。

卓嘎群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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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卓嘎群措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检察分院监所处处长

1970年3月出生。2008年、2010年、2011年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2010年被林芝地区评为“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2011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

在政治处工作时,因为日常统计工作的需要,卓嘎群措熟记院里每个人的档案,曾被同事誉为“检察院档案库”。从政治处到监所部门后,她报名参加了北大远程教育的法律班,大量订购有关法律法规著作,坚持边工作边学习,仅仅半年时间就成为法律行家里手,干起监所工作游刃有余。她吃苦耐劳,勇于迎接新挑战,待人友好,善于与人沟通,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艾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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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艾卫东陕西省宝鸡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副主任科员

1973年9月出生。他14年义务献血23次,累计9000毫升,献血总量相当于全身血液总量的2倍多。多次荣获国家、省、市金奖、银奖、荣誉奖,义务献血事迹先后被新华网、正义网、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

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先后在办公室、技术处、法警支队工作,从事过统计、传真、视频维护、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始终以勤恳敬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份工作。上报统计报表近4000份,无一差错;收发传真数千份,件件合格;参与法警支队执勤314次,次次规范安全。

刘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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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刘宝奇陕西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原正科级助理检察员

1965年3月出生。历任铜川市王益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7年被遴选至陕西省检察院,主要负责死刑二审案件的办理工作。

26年来,他恪尽职守,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关,先后办理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1040件,死刑二审案件240件300多人,均无差错。2013年7月30日,他远赴旬阳县出席两起重大复杂案件的庭审,在连续工作一上午,身体已明显不适的情况下,他不顾劝阻,坚持出席当天下午的第二起死刑案件庭审,有理有据地批驳被告人的无理翻供。庭审进行中,他突发脑溢血,牺牲在公诉席上,时年48岁。

赵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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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赵叶红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1977年5月出生。陕西省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全国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曾获全国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提名及西安市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西安市检察职业道德标兵称号,荣立二等功一次。

不管在什么岗位,赵叶红都要求自己多做一点,对工作精益求精。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680余件,审核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在办案中锻炼出了过硬的业务能力。由她牵头,该院开展未成年人特别保护“6十1”实证课题研究,在企业、社区中建立了6个关护基地,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余人,相关经验在全国未检培训班交流,相关制度被高检院文件推广。

王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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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王立言甘肃省白银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1967年10月出生。两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第二届甘肃省十佳检察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先后被记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从检26年,她办理起诉案件300余件,无一错诉、漏诉。2012年6月,她承办一起特大制售假冒伪劣油品案后,用一个月时间审查完40余册案卷。为弄懂大量的专业术语,除上网查阅相关资料外,还向中国地质大学的教授咨询,并多次去石油公司向专业人员请教。最终,她形成了200多页的审查报告,为公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26年风雨,王立言用秉公执法谱写着正义,用无悔青春诠释着检察梦。

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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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李培林甘肃省兰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1964年7月出生。2011年度,被评为兰州市检察系统首届十佳检察官,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2012年度,被评为甘肃省检察系统第二届十佳检察官,荣立个人一等功;2013年度,被评为兰州市首届感动金城十大政法人物。

李培林严于律己,他给自己定了一个规矩,即“四主办”:主办大要案件,主办疑难案件,主办有风险的案件,主办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四年来,兰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06件667人,其中市院反贪局立案44件50人,均为大要案。在办案过程中,李培林带领反贪干警采取侦查一体化办案模式并坚持案件点评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完善的办案机制,受到高检院及省院的一致好评。

杨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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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杨炳甘肃省礼县检察院检察长

1968年11月出生。先后被评为甘肃省十佳检察官、陇南市第七届优秀党代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他工作经历丰富,当过律师、镇长、政法委副书记,具有丰富的法律功底和群众工作经验。他刚直不阿、坚忍执着,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心系群众。多年来,他始终冲在办案的第一线,走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最前沿。同事说:有案件的地方总会有他的身影;群众说:他时刻记着我们的冷暖;同行说:他永远走在创新的最前沿。他的勤勉工作换来了礼县检察院的诸多荣誉:第四届、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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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李雪峰青海省兴海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1965年2月出生。2005年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立三等功一次;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被兴海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2007年至2013年,年年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

2010年,他带领公诉科干警率先在全州办理第一起抗诉案件,打破了全州多年来无抗诉案件的历史。同时,将量刑建议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积极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共提出书面量刑建议68份,法院均予以采纳,使该院公诉各项工作走在全州前列,得到上级领导肯定。2007年至2013年,他共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0多件,实现了无不诉、无撤诉、无无罪判决案件的目标。

陈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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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陈永洁青海省格尔木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1974年10月出生。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提名、全省优秀公诉人、州优秀公诉人等荣誉,并荣立个人二等功。

17年来,她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检察官的庄严承诺和神圣职责,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2009年,她承办刘广生等11人故意伤害(致死)案,这是一起在格尔木地区社会影响很大的刑事案件。庭审时,陈永洁熟练运用法言法语,进行了有力的控诉。此案的庭审实况DVD在青海省检察院举办的第五届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作为竞赛项目之一播放后获得高度评价。

荣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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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荣生彬青海省平安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1969年2月出生。2003年,被青海省海东地区检察分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平安县委评为优秀科级领导干部;2010年受到海东地区检察分院嘉奖;2012年9月,被青海省检察院记三等功。

荣生彬先后在反贪局、公诉科、反渎局工作。在任反贪局副局长时,他讲究侦查谋略,善于审讯攻坚。在任公诉科副科长时,他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对每个案件都能提出严谨、鲜明的观点。在两年的公诉工作中,承办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担任反渎局局长后,率领全局干警主动出击,寻找案源,立查了青海省地质第一勘探设计院原大队长陈智勇滥用职权案。

刘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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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刘镯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1978年7月出生。先后获得固原市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个人、敬业奉献模范和优秀女检察干警等荣誉称号。

10年来,在反贪污贿赂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岗位上,她以对犯罪分子的铁面无私和对困难群众的体贴关爱,树立起自己刚柔并济的检察官形象。先后主办和参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5件9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5件并全部息诉,妥善处理集体访11件329人,告急访12件,老上访户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两年来,在刘镯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该院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20件,发放救助金10万元。

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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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姜艳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1972年9月出生。曾荣获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自治区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自治区检察机关第六次“双先”先进个人、第四届石嘴山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为实现自己最美的检察梦,自宁夏法律学校毕业后,她从办公室打字员和会计干起,不懂就问,不会就学,默默无闻钻研业务,最终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姜艳用心办案,16年来在公诉岗位办理案件800余件1000余人,无一错案,更没有任何投诉告状上访。她参加业务竞赛多次获奖,所办理的案件多次被评为自治区级、市级精品案。

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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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高剑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1970年3月出生。曾先后获得省级优秀公诉人称号、第三届全国优秀公诉人提名、吴忠市首届劳动模范称号,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2011年10月,被评为宁夏检察机关首批业务专家。

在多年的检察工作中,他不仅自己带头承担了一批在自治区内外有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出庭公诉,还以严谨的作风和出众的业务能力,带出了一支有较高办案水平的公诉队伍,并在2012年尝试推行“公诉环节检务公开办法”新机制。公诉工作经验做法多次被自治区检察院推广和转发,使得吴忠公诉创新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初步形成了吴忠刑事诉讼监督创新发展的新特色。

古丽其开·沙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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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古丽其开·沙力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额敏县检察院检察长

1973年4月出生。多次被塔城地区检察分院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

多年来,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她都能端正态度,摆正位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到额敏县检察院上任后,她没有一天因病请假、没有一天因家事离岗,没有休过一天带薪休假,每到要侦办重大案件、重大维稳等情况就在院里“安营扎寨”,即使节假日也常到院里看望加班的干警。她秉公执法、廉洁办案,顶住来自各方面的人情压力,认真查办了多起职务犯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效。该院连续5年获得塔城地区检察系统“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12年获得新疆“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张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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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张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原检察员

1951年9月出生。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两次。2013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二等功,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张飚从事检察工作31年,始终坚守在工作第一线,直到2011年2月退休。在从事监所检察工作的10年中,他坚持不懈办理申诉案件,对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复查张高平、张辉强奸案起到促进作用;坚决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先后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纠正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9件。

阿不来提·铁木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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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阿不来提·铁木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喀什分院公诉处副科级检察员

1978年7月出生。先后被喀什地委政法委评为“依法处理工作”先进个人,连续两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2年被评为全疆十佳公诉人。

2003年他考入喀什地区检察分院,之后获得喀什检察系统全国司法考试第一名的好成绩。10年来他迅速成长,从刚参加工作时的年轻新手成长为了一名办案能手。他认真虚心,敢于接硬任务,办疑难案,勇挑重担,不仅能严把案件质量关,还是审查案件的“快枪手”。多年来,他在全院发表调研文章第一,办案数量第一,办理特大案件第一,用“多个第一”忠实履行了一名检察官的职责。

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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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石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副局长

1982年9月出生。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受嘉奖一次,获得优秀公务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多项地师级荣誉称号。

工作7年来,他先后从事公诉、监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除担任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负责人,参与办理了10余件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其中大案5件5人。2013年4月13日,石磊在一个饭店的洗手间,看见一个开水桶即将倾倒,遂箭步向前用双手撑住开水桶,使附近的马某免于烫伤。石磊被开水大面积烫伤,其中双脚为二度烫伤。在休息期间,他坚持学习法律知识,执意早日出院上班,受到领导和同事赞扬。

李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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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李永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1976年3月出生。先后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第一届侦查监督岗位练兵考评活动第一名、兵团检察机关最佳优秀公诉人、兵团检察院个人二等功、兵团政法系统英模,第四届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

从检17年来,她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挚爱和不懈追求,练就了过硬的政治素质、精湛的业务技能、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无私奉献的精神。近三年来,她个人主办及协办案件140件206人,所办批捕案件准确率100%,起诉案件法院全部作有罪判决。身为院领导,她创新工作方法,开展“法治六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受到辖区单位及群众的好评。

阿斯木姑丽·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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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阿斯木姑丽·依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1980年7月出生。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学习型先进个人、办案能手、最佳辩手,曾荣立个人三等功、集体二等功,并获兵团五四青年奖章等称号。

在公诉科工作的9年时间里,她共办理各类案件100余起,在全师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中居前位。这其中,有连续作案38起,作案地点横跨整个第三师的重大团伙盗窃大案;有参与严重打砸抢的涉“7·5”犯罪分子;有8人参与的重大分裂国家案件。在多次案件质量评比中,她被评为办案状元和质量标兵。多年来,阿斯木姑丽·依明从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一步一个坚实的脚印,发挥了青年干警的中坚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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