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谓名、字、号 |
古时候,一个人出生三个月后,长辈会给他起第一个名字,这就是“幼名”。等到他长大成年之时,就要在名之外另取一“字”。《礼记·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
古人看来,一个人的“名”只在君王或长辈面前才能使用,而“字”是用来在平辈或晚辈间称呼的。
走入社会之后,大部分同事和朋友,都要称他的字而不是名。
文人雅士,常常会为自己取个“别号”,在文章唱和时作为代称,也可以用来自称。
所谓“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号以寓怀”,此三者包含着个人的全部品格。
| 古人取“名”有讲究 |
每个人的名都将跟随他一生,因此取名是一件非常值得重视的事,为了给人命名的慎重,春秋时代还讲究“命名之道”。
关于古人取名的原则,《左传·桓公六年》写得明确:“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
信,指的是人与生俱来的一些标记和特点,比如某种特殊形状的胎记,与众不同的长相等。
《红楼梦》中贾宝玉因含玉而诞,故名为“宝玉”,当然这有神话的色彩。
义,指的是某人出生时伴随的祥瑞现象。
象,是以相似之物来命名。孔子名“丘”,因为他生下后头顶是凹下去的,即所谓“圩顶”,父亲便以此为他命名。
所谓假,是指假托万物之名。孔子有了儿子后,鲁昭公送给他一条鲤鱼,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鲤”,遵照的就是“取于物为假”的原则。
所谓类,指的是可以取与父亲相似的名字。
此外,古人还提出了取名需避开的六条禁忌,分别是: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
如果人名与这几样东西重名,会造成诸多不便。
晋国的僖侯名为“司徒”,宋武公名“司空”,就废了司徒、司空这两个官名,而鲁献公名“具”,武公名“敖”,就废了具、敖两座山的山名。
从宋朝开始,取名的讲究就更多了,家族辈分、生辰八字、生肖属相等都纳入了考量的范围。
古人的名字中,流淌着家族的血脉传承,寄托着长辈的殷殷期望,象征着人的身份、地位,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重要依托。
| 古人取“字”有讲究 |
古人的“字”是“名外之名”,字数上可以取1-2个字,大多数情况下,字的选取与名有一定的联系。说起名与字的关系,大约有以下几种:
并列,也就是名和字的意思相同或相通,是并列的关系。比如,屈平,字原。古语中“广平曰原”,所以两者意思相同。
再比如,孟轲,字子舆。轲、舆在汉语中都表示车的意思。
辅助,是说字的意思和名相近,但不完全一样,可以互为补充。比如陆机,字士衡。机、衡二字都是北斗星宿的名,相辅相成。
矛盾式,即字和名两者意思相反。朱熹,字元晦,熹是晨光的意思,表示天亮,而晦则是黑暗的意思,表示天黑。
补充式,意思是字与名意思相顺承、互为因果或可以用来解释名,比如赵云,字子龙。
《周易》说:“云从龙,风从虎。”属于同在一句话中,意思相顺;而于谦,字廷益则来自《尚书》的“谦受益”,两者互为因果。
引申式,如李白,字太白,太白指太白金星,是对白字意义的延伸。
而且,古人的字男女皆可取,并非男性的独占。《红楼梦》中贾宝玉问林黛玉“表字如何?”黛玉答曰:“无字。”
这一方面说明黛玉还未到十五岁,也未婚配,不到取字的年龄,另一方面也说明古代女子是可以取字的。
| 古人取“号”有讲究 |
相比名和字,古人别号的选取显得更加自由,无论是字数、个数还是字词的选用,都没什么限制。
上文说过,别号一般是文人雅士之间用来互称或自称的,多寄托主人的情怀、品格、兴趣爱好和生活经历等,是人生追求的体现。
比如苏轼号“东坡居士”,居士表明他信仰佛教,而他曾在黄州城东打理过一片荒地,“东坡”就是那片荒地的代称。
有时候,也可以用人的官职、故乡等为号,比如王维的号“王右丞”,柳宗元的号“柳河东”。
帝王、士大夫等死后还被冠以“谥号”、“庙号”,也是别号的一种。如“范文正公”、“曾文正公”,“秦穆公”之类。
古人的名、字、号中,包含着他们的文化意蕴、生活态度。
了解了这些讲究,闲来无事时,可以为自己取个别号,不仅怡情养性,更在方寸之间,自成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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