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7年2月17日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2月20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2月26日上午(周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分类设置(详见附件1),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范围见《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4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7年2月16日至2月17日的工作日(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32425房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于2017年3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或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办公地查看。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1∶3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面试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2017年3月14日至15日在招聘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大学毕业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递补人员面试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工作不超过三次,2017年3月16日进行第一次递补人员面试原件校验工作;如未能补齐空额的,2017年3月17日进行第二次递补人员面试原件校验工作;如仍未能补齐空额的,2017年3月18日进行第三次递补人员面试原件校验工作。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Vx:;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派驻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Vx:)。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或所属单位岗位表联系电话(附件1)咨询。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 Vx:-12333;成都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帐号:)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或部门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成都市及我局无关,特此提醒。
点击下载>>>
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月24日
———END———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永久会员只需109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nanadh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