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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期视频,给大家讲一下《乡土中国》,作者是费孝通。《乡土中国》主要由14篇论文组成,我们就一篇一篇地来看。

首先,第一篇论文是《乡土本色》。想要了解这篇论文,我们主要看四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是“土气”;第二个关键词是“不流动”;第三个关键词是“聚村而居”;第四个关键词是“熟人社会”。这四个关键词对应的社会现象就是“陌生人社会”。

“土气”主要阐述的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作者观察了中国社会的基层,特别是农村人,形容他们比较土气。然而,这个“土气”并不是一种蔑视,它主要是指泥土。意思是说,乡下人是离不开泥土的,我们的民族和泥土也是分不开的,因为我们从土地上长出来,拥有光荣的历史。当然,这也意味着我们受到土的束缚。

第二个词语是“不流动”。从历史来看,我国具有悠久的农耕文明,依靠农业谋生的人是粘在土地上的。游牧和工业的人可以随意迁移,但种地的人搬不动土地。因此,土气也因不流动而产生。可以说,依靠农业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才是常态,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大旱大灾或战乱,才可能出现农民背井离乡的情况。

第三个关键词是“聚村而居”。聚众而居其实也是不流动导致的结果。在空间上,人和人的排列关系形成了孤立和隔膜,但这种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而是以住在一处的群体为单位。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大多数农民都是聚村而居的,村与村之间存在孤立与隔膜。聚村而居的原因有四个:第一,小农经营,聚在一起居住使住宅和田地不会过于遥远;第二,需要合作,某些地方需要灌溉;第三,安全,人多聚集在一起更容易保卫;第四,兄弟们分别继承了祖上的产业,人口一代代积累下去,形成了大村落。

第四个关键词是“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中,人们彼此熟悉,达到一种心安的程度。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来自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建立在一种行为规矩上,熟悉到不假思索的一种可靠性。相反,在陌生人社会中,个人彼此不了解,害怕口说无凭,因此需要签字和画押,法律渐渐产生。

《乡土本色》是对乡土中国的总结,通过这篇论文,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乡土中国。

第二篇论文是《文字下乡》。这篇文章阐述了乡土社会的文盲并不等于愚蠢。乡下人并不是愚蠢,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造成的。因为乡下人没有见过城市的世面,因此不明白如何应付汽车,这实际上是知识的问题,而非治理的问题。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他们有自己的社群语言,因此文字对于他们来说显得比较多余。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们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作为现代化的工具,仍然需要推行文字下乡。

第三篇论文是《再论文字下乡》。文字的应用主要在人与人之间传情达意的过程中,难免受到空间和时间阻隔的影响。文字下乡讲述了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时间上的阻隔主要包括两方面:第一,个人的精细之格;第二,社会的世代之歌。在乡土社会中,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同一个地方,文化在熟人中传播,他们不需要文字,语言已经足够传达世代间的经验。虽然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但文字并非在基层上产生,基层只有语言而无文字。

第四篇论文是《差异格局》。这篇文章主要探讨了群体和人文的界限如何划分。在乡土社会中,主要是团体格局,这种团体相对固定,每个人在团体中有一定的资格,一旦取消就得走出团体。而乡土社会则是差异格局,具有伸缩的能力。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但一旦有财力的地主或官僚家庭就可能变得庞大。因此,中国人更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也是我们喜欢攀关系的原因。

第五篇论文是《西北的道德》。这篇文章延续了第四篇的主题,继续分析团体格局和差异格局的区别。差异格局由无数私人关系构成的网络,而团体格局则依赖于共同的架构。乡土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在土地上自食其力,偶尔需要合作伙伴,而这种合作并不是常态。

第六篇论文是《家族》。在这篇论文中,家庭在人类学上被定义为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其中亲子是结构,生育是功能。对于大家庭和小家庭的区分,不在于人数,而在于结构。比如,一个没有十个孩子的家庭不一定是大家庭;相反,一个由公婆儿媳四个人组成的家庭可能由于结构复杂而不算小家庭。西洋家庭的家主要是一种生育社群,夫妇是主轴,子女是配角。当子女长大后,他们会离开这个团体。而在乡土社会,家庭是事业社群,父子、婆媳构成了主轴,主轴是纵向的,而非横向的。此时,夫妇就成为配角,社群将生育之外的功能也纳入其中。

第七篇论文是《男女有别》。文化模式有两种:第一种是阿波罗式,认为宇宙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超越人类的创造;另一种是浮士德式,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强调创造。乡土社会是一种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则更倾向于浮士德式。原因在于现代社会追求稳定,害怕社会关系的破坏,因此不允许男女之间的激动性情感。男女有别的原则旨在维持稳定,乡土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情感,而是理解。然而,性别鸿沟成为了人们充分了解的障碍。

第八篇论文是《礼治秩序》。法治并非指法律本身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法律来维持。法治是人依法而治,强调人的作用。人治和法治的区别在于维持秩序所用力量和依据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虽然是无法的社会,但不影响社会秩序,因为它是一种理智社会。这里的“礼”并不是指文质彬彬,而是传统的教化。法律依赖国家权力推行,而礼则依赖传统。礼治社会不可能在变迁迅速的社会中产生,因为传统的效力无法保证,因而会出现法治。

第九篇论文是《吴颂宋》。在乡土社会中,刀比利实际上是律师的前身。乡土社会是一种理智社会,礼治是对传统规则的福音。打官司意味着教化不够,是一种可修之事,也让人感到羞耻。作者提出现行司法制度在乡间产生了特殊的副作用,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却未能有效建立法治秩序。这也是我们现在法治社会一直要解决的问题。

第十篇论文是《无为政治》。论权力的性质,可以分为两派:一是偏重于社会冲突,另一派偏重于社会合作。乡土社会是皇权的发祥地,因为它并不富于抵抗。在我国的历史上,农业民族常受到游牧民族的侵略,但为了维护皇权,在历史经验中找到了无为的生存价值,确立了无为正直的理想。

第十一篇论文是《长老统治》。这篇文章讲了文化和政治的区别。社会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而没有共同规范的社会就是政治。文化的基础是同意,而文化对社会的新分层则是一种强制。乡土社会靠近这种标准,互问年龄的客套体现了长幼之序。如果个人的尊卑不体现在年龄上,长幼已无意义,那么这个社会就离乡土性远了。

第十二篇论文是《血缘与地缘》。血缘意味着人与人的权利和义务由亲属关系决定,缺乏变动。在乡土社会中,长幼之间存在强制的社会差异,年长者对年幼者具有强制效力。血缘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地缘只是血缘的投影。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会的原始状态,但人毕竟不是植物,仍会流动。乡土社会中的地缘并不独立成关系,只有与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结成地方社群时,才构成纯粹的地缘。

第十三篇论文是《名实分离》。乡土社会并非静止,而是变动的,变动速率比现代社会慢。关于权力的性质,已有三种方式被提及。名实分离讲述第四种权利,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革中。社会结构的流动和变迁中,出现了英雄和领袖,传统形式受到冲击,表面上承认而内容却改变,虚伪在此情境中产生。

最后一篇论文是《从欲望到需要》。在乡土社会,人主要依靠欲望行事,生活依赖经验,不需要计划。现代社会则依靠知识,需要考虑行为对生存和社会完整的影响。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要根据需要来计划,生命条件变成自觉,生存条件转变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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