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发布《昆明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三)》,公布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相关信息。录取工作自7月11日起至7月30日止。

统一实行网络录取

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统一实行网络录取,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志愿及升学成绩择优录取,已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重复录取。考生不得到非录取学校就读,凡在非录取学校就读的,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统计,分别划定主城区一级高(完)中、主城区普通高中和各郊县(市)区普通高中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最低控制线作为主城区第一、二批次招生学校的录取控制线;主城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作为主城区第三批次招生学校的录取控制线;各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分数不得低于本地录取最低控制线。

定向择优生录取

昆明市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定向招生办法。

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划出公费生招生计划55%招收定向择优生,郊县(市)区一级高(完)中招收定向择优生占公费生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少于55%。

2021年小学升入初中时参加划片分配入学,并在初中阶段未转学到其他学校的主城区考生,可参加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定向择优生的录取。郊县(市)区考生可参加主城区部分一级高(完)中“定向郊县班”的录取。

昆明市将主城区初中学校合并组合为31个单元,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定向择优生指标分配到每个单元,主城区所有具有定向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主城区内一级高(完)中学校的定向择优生。

主城区一级一等高(完)中在主城区录取定向择优生时,以本校统招择优生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划定定向择优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其他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定向择优生时,以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最低控制线,作为定向择优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主城区部分一级高(完)中录取“定向郊县班”时,以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最低控制线作为“定向郊县班”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招生指标安排

主城区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招生,除提前批次外,第一、二、三批次招生学校,按填报志愿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分项安排招生指标。

第一、二批次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统招择优生招生指标分别为招生计划的40%和45%,定向择优生招生指标均为招生计划的55%,公办学校安排招生计划的5%,作为征集志愿招生指标;第三批次录取的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招生指标为招生计划的85%,征集志愿招生指标为招生计划的15%。

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招生,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方案实施。

录取批次和阶段

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四个批次录取,分别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

提前批次录取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民族班”“阿诗玛班”录取,第二阶段为“定向郊县班”录取;第一、二、三批次招生学校录取均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填报志愿录取,第二阶段为征集志愿录取,第三阶段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录取批次和录取阶段顺序分批次、分阶段组织录取,考生一经投档录取后,不再参加本批次后续阶段和后续批次各阶段招生学校的录取。

填报志愿录取方式

提前批次录取时,先录取“民族班”“阿诗玛班”志愿,按平行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再录取“定向郊县班”志愿,根据定向郊县班招生指标分配方案、考生志愿及成绩、定向郊县班录取最低控制线择优录取,若有未完成的招生指标,调剂到全部郊县(市)区范围择优录取。

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录取时,均按“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的顺序投档录取。高中学校录取定向择优生时,若有未完成的定向择优生招生指标,作为“调剂志愿”的招生指标录取,“调剂志愿”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校统招择优生的录取分数线;若“调剂志愿”录取后,还有未完成的招生指标,则纳入征集志愿录取。

第三批次录取时,按四个平行志愿顺序投档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方式

主城区第一、二、三批次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分批次在“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各招生学校的录取分数及人数,还将分批次公布各招生学校第1轮征集志愿招生指标数,以及可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各分数段人数,并组织考生进行第1轮征集志愿填报。

每一批次第1轮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各招生学校本轮征集志愿录取分数及人数。若还有未完成的招生指标,则公布剩余征集志愿指标数、可参加第2轮征集志愿录取各分数段人数,组织考生进行第2轮征集志愿填报。

每一批次第2轮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各招生学校本轮征集志愿录取分数及人数。若第2轮征集志愿录取后,还有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学校制定补录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自主招生。

征集志愿填报网址: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方式

每一批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参加本批次招生录取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按招生范围和计划组织本校的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必须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预录取确认,并到招考机构办理提档录取手续。

第一、二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以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最低控制线作为学校提档录取控制线;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以学校属地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作为学校提档录取控制线。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流程:民办学校对尚未被其他学校录取,并有意愿来校就读的考生进行预录取;考生及家长、学校双方进行预录取确认,打印《预录取确认表》签字认可;民办学校持签字确认的《预录取确认表》到招考机构办理提档录取手续。

各批次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提档录取时间为:第一批次7月13日15:00至14日11:00;第二批次7月19日15:00至22日11:00;第三批次7月27日15:00至30日17:00。

录取查询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可在每批次各阶段录取结束后登录“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主城区考生,于录取结果公布后3日内,到录取的高中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主城区高中学校录取郊县(市)区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高中学校统一邮寄到县(市)区招考机构转发到初中毕业学校。郊县(市)区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按当地招考机构的要求发放。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经学校到招考机构办理提档录取手续后,可登录“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学校必须到招考机构办理提档录取手续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春城晚报 记者李思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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