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前,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窗口考务信息通知。
五、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考试内容及成绩折算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5分。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
2.面试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漳州考试报名系统()及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网址:首页“人才招聘”)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到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试用期为一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境外)取得时间可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岗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报名截止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的结论。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是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准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3.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截止2022年4月29日(报名截止日),属于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2022年4月29日(报名截止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地市级、省级所属事业单位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4.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2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运动员享受加分时,还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士官和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或专业面试(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2年5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6.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7:0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确认,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面试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7.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非考生主动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8.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
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9.报考者在接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调档通知书落款时间起6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寄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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