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八中学创办于1987年9月,2001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是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学校现有高、初中教学班54个(含内地西藏班4个),学生3200余人,在编教职工245人。学校秉承“博学造才、诚信做人”的校训,逐步形成了“发展、文科见长”的素质教育特色,“自主参与、自我服务”的学校管理特色,“汉藏团结、共同进步”的民族教育特色,“开阔视野、互相学习”的对外交流特色。学校以实现“高中教育的高地、初中教育的典范、民族教育的模范”为目标,努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和校园建设的提升。
根据惠州教育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我校今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1届、2012届的毕业生。
(二)在职人员
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及本市民办学校合同期未满的教职员,原则上不在应聘之列。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5.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市第八中学2013年教职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发布考试通知(含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公布总成绩→体检与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与核准→办理聘用、调动等手续。
(二)待遇: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校教职员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因学校教职员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在职人员若应聘到校任教后,将可能重新聘用。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发布考试通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9日0:00至8月11日24:00。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我校网站的“惠州市第八中学2013年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应聘者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有关后果应聘者自负;提交时,系统会给应聘者“报名流水编号”,请记住自己的报名流水编号。
2.报名须知:由于市直中学统一考试时间,因此,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所市直中学的一个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其他市直中学(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华罗庚中学、市东江高级中学)。多报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初审
学校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分别于市教育局网站和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四)发布考试通知(含领取《准考证》)
1.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在市教育局和我校网站发布教职员招聘考试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严格按照考试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证上有注明考试的时间、地点、考生准考号、考试须知等内容),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凡有材料弄虚作假者和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教师招聘考试。
(五)现场验证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以发布的《教职员招聘考试通知》要求为准。应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所有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州市第八中学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的“惠州市第八中学2013年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2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校医、会计、教辅人员岗位的应聘者如无学位证书,不需提交)、获奖证书(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
(5)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2.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必须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生的相关证明原件)。
(2)英语等级证书。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1届、2012届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报考校医、会计、教辅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处方权、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项目都需提交有关证明)。
(2)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1届、2012届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配偶所在惠州市区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以上3份证明需交原件)、结婚证书(需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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