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是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录取时的依据,包含专业录取原则、加分认可态度、对语种的要求、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等重要信息,每年在高校的招生章程中进行公布。
志愿填报在即,为了让考生了解招生章程、更有针对性填报志愿,我们陆续分批对部分“双一流”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录取规则进行汇总。赶紧对照录取规则,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吧~
北京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在各省(区、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2.在普通类统招提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3.提前批次录取的外语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提前批次录取的其他考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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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在安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学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2.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置分数级差。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3.学校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法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的考生。
4.学校提前批外语类专业(不含国家专项及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的其他类型招生项目)及中法学院各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定为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学校提前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历史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定为上述两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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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当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清华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上报考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调阅有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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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承认投档成绩中所含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2.设计学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所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的院校,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专业课采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较好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北京本部校区。威海校区不同合作方所设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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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对政策加分实行提档加分(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进专业不加分的原则。
2.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只录取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无该学院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该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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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专业志愿分配政策,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2.学校在调档及确定专业时,除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外,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确定专业时,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3.学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法语专业相关要求详见学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详见学校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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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北京理工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3.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能录取至化学类、化学与化工类、生物科学类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考生在填报专业大类时须注意大类所含专业是否体检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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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按照学校或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科技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2.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在教学培养环节使用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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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2.学校工商管理类(新文科经管法)、英语、设计学类等专业(类)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3.合作办学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只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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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学校在调档及确定专业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批次招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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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在普通类统考招生中,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全国性加分投档政策,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2.学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安排在部分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且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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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2.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五年制,招生时只录取报考该项目志愿并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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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
录取规则选摘
1.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的招生计划纳入清华大学的总招生计划之中,由两校共同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凡志愿报考协和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填报清华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并可同时填报清华大学其它理工类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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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学校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省级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的学生,按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提档时出现同分情况时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规定处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2.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中医学(五年制专业除外)、中药学、公共管理类、药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英语、护理学等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或中英双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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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英语、日语、俄语专业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等。日语、俄语专业在提前批次招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无需参加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对应省级统考且合格。各专业加设高考成绩、高考单科成绩,或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一本线;书法学专业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一本线90%,语文不低于105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一本线,语文、外语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统考专业成绩不低于满分70%;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一本线90%;音乐学专业考生语文、外语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舞蹈学专业考生语文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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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2.专业志愿全部填报非师范专业的考生,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专业志愿中填报有师范专业的考生,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3.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含双学士学位项目)、遥感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含师范及潘菽实验班)、生物科学类(含实验班)等专业(类),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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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对享受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择优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2.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慎重报考。
3.学校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相关高校开展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实施跨校培养,第三学年集中到对方大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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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关于同分排序。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学校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以下简称实考分)高的考生。若实考分相同,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2.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专业志愿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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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志愿顺序、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2.录取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专业要求非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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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学校除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阿拉伯语、俄语、葡萄牙语、朝鲜语、希腊语、波斯语、越南语语言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2.投档录取时,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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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
录取规则选摘
1.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当地省(区、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进档后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只考虑考生的实际高考总分;实际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如无政策加分,依次比较外语笔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口试成绩。
2.根据学校特点(毕业生从事外交外事工作的特殊需要),凡有口吃、嘶哑或有口腔、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步态异常、驼背、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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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学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省级招办有关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
2.法学(民族实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民族实验班)主要招收有民族语文基础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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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位进行录取,没有同分排位的,依次参考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经济学、金融工程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英语、德语和翻译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其余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2.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3.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是学校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开展的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学生由学校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其中第二学年集中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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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学校招生专业(类)中,外国语言文学类限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经济学、金融学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2.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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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录取规则选摘
1.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投档分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无美术基础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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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录取规则选摘
1.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必须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但学校日常教学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2.学校在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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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录取规则选摘
1.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仅适用于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在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学校非外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只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作为第一外语。报考英语专业、翻译专业的考生,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口试,请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口语考试,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和口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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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
录取规则选摘
1.通过综合评价面试的入围考生,原则上应在相应的提前批次填报学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学校将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计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学校将在对应省市提前批次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对报考学校的考生择优录取。
2.学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选拔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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