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多地调整
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寒假时间
详情如下
南宁
12月18日,南宁市教育局发布通知,面对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南宁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
根据通知,全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19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
据了解,为了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南宁市教育局经请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于2022年12月19日—23日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和期末相关工作。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和期末相关工作。
2022—2023学年度寒假放假时间也做出调整:
全市幼儿园自12月19日起放寒假;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12月24日起放寒假;
高中非毕业年级自12月31日起放寒假。
高中毕业年级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3日,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12月19日,据柳州市教育局消息,该市发布了《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柳州市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非毕业年级、中等职业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3日,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防城港
12月19日,防城港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提到,防城港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考试调整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2022年12月20日至学期结束,全市幼儿园幼儿居家学习;2022年12月24日至学期结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居家学习;2022年12月31日至学期结束,全市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中职学校学生居家学习;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3日,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钦州
12月19日上午,据钦州市教育局消息,钦州市对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作出了调整。
钦州市范围内的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将于12月20日正式放假;小学和初中的放假时间分别为12月24日、12月27日;高一、高二放假时间为12月31日;高三则以校历规定进行放假。目前未放假的中职学校按初中的放假时间进行放假。钦州市教育局对各个学校的期末考试、假期安全、“双减”政策落实等工作分别作了具体要求和部署。
玉林
12月17日,玉林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调整玉林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及中职学校寒假时间。具体如下:
玉林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19日起放寒假。
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抓紧时间完成教学任务,提前安排期末考试和期末工作。
玉林市中职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百色
12月20日,百色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 学年度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决定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具体如下:
全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21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教学质量监测,下个学期开学后可视实际再开展质量监测,或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本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全市中职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全市普通高中放假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自2023年1月11日起放寒假。高一、高二年级原则上在 2022年12月31日前采取线下教学,之后至 2023年1月10日可采取线上教学。高三年级原则上采取线下教学至 2023 年1月10日。教研部门视实际情况灵活组织学校开展好期末教学质量监测。
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入排查,掌握本校留守儿童、少年的情况,对于家长(监护人)均暂未返乡的这部分学生要提供在校学习、生活的服务保障。在原定放假时间2023年1月1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应提供托管服务,满足双职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在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许有需要的学生到校自习,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贺州
12月19日,贺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面对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贺州市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
根据通知,全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自 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
据了解,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于 2022年12月26日—30日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和期末相关工作。如有必要,各县(区)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按实际情况调整时间。
高中非毕业年级自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中毕业年级学生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2日,从2023年1月13日起放寒假。
河池
12月19日下午,据河池市教育局消息,该市对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作出了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0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高中非毕业年级自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至2023年1月13日,1月14日起放寒假。
针对放假安排,该市教育局同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全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检测调整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各县(区)各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但最迟不能超过河池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河池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河教发〔2022〕51号)校历规定的放假时间;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来宾
12月19日,来宾市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和放寒假时间的通知》,将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和放寒假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于2022年12月23日前,高中一、二年级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相关工作。期末质量检测延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具体检测时间另定。
高中三年级于2023年1月13日前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和期末相关工作。
疫情形势比较严峻的学校,由学校研判,可再适当优化调整期末工作安排,具体调整计划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高中一、二年级自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中三年级自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综合丨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百色新闻网、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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