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安徽财经大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将考生和教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方针,确定各专业招生指标、复试分数线,对招生录取结果做最后决策。
(二)成立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期间的监督和巡视工作,其职责是:监督检查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对招生录取中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成立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精心组织实施本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调整,确保招生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负责组建本单位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四)成立复试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五)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面试专家名单、负责监督的人员名单、负责政审工作的人员名单、参与复试过程的其他工作人员名单和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须书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备案后的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需公布在各单位网站上。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2021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继续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作为全校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各培养单位另外准备一个平台作为应急备用(如钉钉、腾讯会议等)。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问答的形式进行考察。
(二)复试时间和信息发布
学校计划3月下旬开始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确定,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符合A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前提下,可参加复试。
2.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名额的,按照120%复试比例确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人数小数点部分全部进位,最后一名并列时全部进入复试。
3.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总成绩在我校划定的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下50分以内,单科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区分数线下10分以内。
(五)调剂办法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剂。
1.调剂政策与要求
(1)调剂到我校研究生的考生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法学学科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再申请我校调剂。
(5)非全日制专业接收调剂要求: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等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满足教育部规定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9)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于3月22日08:00开通,系统关闭时间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而定。
2.调剂程序
(1)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调剂信息。
(2)申请调剂考生提前登录我校研招网(),查看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信息,了解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3)学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4)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的资格审查须在复试中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按照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通过指定系统和时间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3.政审意见表。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提供模版下载(也可使用其他学校模版),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党委审核盖章,往届生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其他考生由所在居委会(或所属派出所)审核盖章。
4.学历认证。
应届考生:①学生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来源地址)。
往届考生:①学历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来源地址:),说明: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提供模版下载)。
7.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全程记录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各培养单位安排专人,对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做好面试记录。面试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由各面试专家独立打分的面试评分表,汇总表和面试记录表。保存时间为一年。
2.建立双查验、三随机、四对照工作机制
双查验: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对照: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3.建立现场和远程监管机制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期间的监督和巡视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复试系统对全校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八)复试工作应急处置
1.考生正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因任何原因断电、断网等考试退出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保持和考生的沟通联系。若考生尝试多次都无法进入考场,候考官可对该生开启应急考场,考官可在应急考场中面试该生。如问题仍未能解决,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及时和考生联系,开启各培养单位的备用复试平台。
2.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进入在线复试系统或考生端网络中断时,要安排专人立即联系考生了解情况,如果网络在3分钟内能够及时恢复的,考试继续进行;考生端网络超过3分钟不能及时恢复的,可安排该考生延后或改期复试,重新抽取考题,开始下一位考生复试。
3.因停电或系统原因当天未能进行正常面试的考生,应及时取得联系,为该考生再次安排复试。
(九)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1)考生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主要介绍大学阶段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主要获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情况。
(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各培养单位主要参照已公布的复试课程和复试参考书目命制试题,试题涉及的专业知识主要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前沿发展等方面,试题一般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1)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
(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试题为与大学生专业学习、实践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相关的一般性问题。
(十)复试成绩计算
1.会计(MPAcc)、审计(MAud)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
⑴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⑵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70%。
⑶政治理论考核。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实行开卷考试,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点击“安财”栏目—政治复试,登录后可获取考题和答题注意事项,考生需在A4纸上手写作答(便于开学后比对笔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学校将统一安排政治理论阅卷小组进行匿名评分。具体考试时间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2.其他各专业
⑴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⑵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80%。
四、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1.初试卷面总分为300分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30%。
2.初试卷面总分为500分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二)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原则
复试总成绩超过60(含60)分,一志愿上线考生超过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三)调剂考生拟录取原则
复试总成绩超过60(含60)分,依据专业调剂指标,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并列,位列最后几名的考生,则按照录取名额依次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成绩并列,则依次录取初试公共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成绩和初试公共课成绩均并列,则依次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得分高的考生。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
2.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4.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5.网络远程面试时有违规行为的。
(五)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体检
2021级拟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 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六、其它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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