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善益律师团。
说说劳动仲裁前的三大忌讳!
1. 我们是否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我们在公司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想要申请劳动仲裁。然而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我们可能不知道的三大忌讳。这些忌讳可能会让我们本该胜诉的案件遭遇挫折,令人痛心。
大家好,我是帮过很多人解决劳动法纠纷问题的深圳劳动仲裁律师。今天我将为大家揭示劳动仲裁的三大忌讳,具体如下:
·第一大忌讳,在申请仲裁前找公司调解。面对劳动争议,我们内心渴望寻求和解,但千万别轻率的与公司进行调解。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暴露我们的诉求和目标,避免让公司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和应对。而且公司往往会拖延时间,耗尽我们的耐心和精力,甚至威胁恐吓我们放弃仲裁。所以在申请仲裁前,千万不要去找公司调解,而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更多关于不要调解的理由,可以看我们专门的视频,名字叫劳动仲裁前千万调解。
·第二大忌讳,离职时提交离职申请表。我们有些人在离职时,会被公司要求填写离职申请表,或者自己主动提出申请离职。这样做其实是没有必要的,也是不利于我们。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定,我们离职是不需要申请的,也不需要公司批准的,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就可以了。如果我们填写了离职申请表,那么我们就相当于放弃了自己的主动权,也可能被公司利用来证明我们是自愿离职的,从而影响我们的仲裁结果。所以在离职时,千万不要填写离职申请表,而是直接给公司发一份书面通知。
·第三大忌讳,劳动仲裁申请书填写不规范。劳动仲裁申请书是关键之举,不容忽视。申请书中的诉求、事实与理由,将成为仲裁委员会审理的重点内容。整个庭审将围绕申请书展开,决定我们是否能获得胜诉。因此务必慎重对待,认真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具体怎么写申请书,可以看我们的视频,有一集专门介绍了如何快速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结束了,关注我,让你在劳动仲裁的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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