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检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检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198号)要求,经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和专家评议,拟确定沈阳市辽中区第一高级中学等44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通过复检,鞍山市第三中学等5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025年接受二次复检;本溪市第一中学、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二次复检通过。现将复检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方式向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教育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单位)保密。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政编码:

附件:2024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检结果

锦州铁路高中某校长_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占地面积_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

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_锦州铁路高中某校长_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占地面积

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占地面积_锦州铁路高中某校长_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

关于2024年省特色普通高中评估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省特色普通高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190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县级初选、市级推荐、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和专家评议,拟认定沈阳市第九中学等32所学校为省特色普通高中,其中抚顺市第五中学等5所学校2025年接受复审;大连市第五中学等4所学校复审通过。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方式向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教育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单位)保密。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政编码:

附件:2024年省特色普通高中评估结果

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占地面积_锦州铁路高中某校长_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

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_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占地面积_锦州铁路高中某校长

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占地面积_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_锦州铁路高中某校长

往日热点~

———END———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永久会员只需109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nanadh666

声明: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