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试卷扫描、阅卷评价工作由金华市教育局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相关技术指标统一组织。
6.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进行认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学生的比例应当控制在5%以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组织补考。
7.因听障申请外语听力免考的学生,可凭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及其相关材料,在中考报名时向毕业学校提出外语听力考试的免试书面申请,由教育局审核批准可免试外语听力测试。免试听力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分值)×听力分值折算。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8.体育科目考试根据《兰溪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方案》(兰教〔2021〕28号)政策实施。
五、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
2.组织管理
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并指导与督促所属初中学校认真完成评价工作,完成所属学校各类获得“A”等级学生的认定工作,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初中要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评价政策、实施细则和要求完成本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个初中毕业班建立测评工作小组,完成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
3.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四个模块,结果以“综合评语”、“评定等第”两种方式呈现。
(1)综合评语:综合评语(模块一)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
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兰溪市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分为三个模块:
模块二: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科竞赛、创造发明等);
模块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操作等);
模块四:审美与表现(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适时进行艺术素养测试,并作为重点中学录取的条件。
综合素质模块二至模块四的评定结果以等第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列出名单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组织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核与认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E等级要严格控制。
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条件,同时作为高中段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及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依据《兰溪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兰溪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执行。
4.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组织互评。
(3)学校评定。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兰溪市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确定等第。
(4)反馈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告知学生家长见面。学校设立公示栏,对“A”等的学生予以公示,同时学校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公示时间为5天。
(5)结果确认。各初中将各类获“A”等级的学生名单,送交教育局综合素质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填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送交兰溪市教育考试院。
六、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
全面推行高中段学校“公民同招、普职同招”,所有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高中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上实施(网址:,以下简称“招生平台”)。
1.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2)普通高中在达到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最低等第要求和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3)兰溪一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2.录取的类别
(1)综合录取。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的结果进行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第要求和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
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按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数、英语分数、科学分数和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数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定向录取。2024年兰一中定向分配名额为招生计划的75%,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详见《兰溪一中分配生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3)特长生录取。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科技、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审核同意,由教育局统一发布。
特长生招生报名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进行,专业测试组织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应事先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标准等,并根据学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4)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纳入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进行录取。
(5)“中本一体化”录取。“中本一体化”学校(专业)均面向金华全市招生,列入金华市区子平台的提前批,并在提前批中优先录取。
3.有关加分政策
(1)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生育两孩的,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原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加2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将于2025年起取消该加分项。如国家、省级政策有新规定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
①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地区、台湾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②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
(4)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
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要求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烈士子女可按照其志愿安排入学。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累计加分;同时符合(1)—(4)中多条的可累计加分,以30分为限。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报名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等平台申报中考性加分项目,相关部门实行网上审核。
4.招生平台录取的方式
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上分第一批、第二批进行。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兰溪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补充录取。
(1)第一批招生
本批主要包含兰溪一中体育特长生类、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类、兰溪一中普通类、城区三所普高各90人计划类四个类别。报考前二类考生需在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提前报名且取得录取资格(即通过相应的资格审查与术科测试)。
(2)第二批招生
本批主要包含除第一批外所有其他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普职融通班、外县市获批在兰溪招生的高中段学校等。
(3)补充录取招生
在第二批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根据该校招生剩余计划,经兰溪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平台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补充录取。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完善“阳光招生”运行机制。深入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学校要向社会公开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核查处理,确保公示、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3.规范教育教学。学校严格执行“双减”的有关规定,科学安排教学和复习。加强安全教育,制定防范预案,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各类恶性事件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4.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贯彻落实网络平台同步录取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和规定,要严肃招生纪律,加强各级各类招生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指导意见》中“十个严禁”要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高中段学校招生公平公正。高中段各类学校不准散发虚假招生信息,不准刊发虚假广告,初中、高中学校不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录取考生名单,不得自行到初中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提前录取。
5.优化考试服务。学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做好招生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志愿填报指导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优化考试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热情关爱残疾考生,为残疾考生平等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
6.强化监督管理。教育局、教育考试院全面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段招生录取工作,按规定设置考点、试场;加强对监试老师、考务人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施考期间,加强监考工作,加强对考点的巡视与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泄密、舞弊事件。
纪检监察部门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包括考试费用的收取与使用等进行全程监督。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缺乏诚信的单位、学校和教师,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政策解读
1.什么是中考平台同步录取? 平台同步录取与原先有什么不同?
答:按照金华市统一和属地职权相结合原则,2024年招生网络平台继续实行全金华统一总平台(网址:,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和分县(市)子平台二级组织形式,其中2024年兰溪市高中段学校及获批在兰溪招生的外县市学校,在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网络平台兰溪子平台实施同步录取(网址:)。面向全金华市域招生的中本一体化招生、普通高中特长特色招生、金华市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等学校(类别、专业)在金华市区子平台上完成。2024年招生系列工作统一“招生平台”录取实施后,考生报考、分数发布、志愿填报、录取信息查询等均在“招生平台”上进行,所有高中段学校(类别、专业)招生工作也均在“招生平台”上进行,改变了过去很多学校(类别、专业)录取时需要考生直接到校报名的情况,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2.平台同步录取实施范围有哪些?
答:2024年平台同步录取实施范围包括以下二类:一是兰溪市各高中段学校及获批在兰溪招生的外县市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等)所有类别、专业招生,该类别考生填报在“招生平台”兰溪子平台上完成;二是面向全金华市的中本一体化、普通高中特长特色类、中职学校省级示范专业等招生,该类别考生填报在“招生平台”金华市区子平台上完成。
3.中考成绩怎么发布,平台同步录取工作何时进行?
答:2024年全市考生的中考成绩均在“招生平台”统一发布,平台录取工作在中考成绩发布并划定各类控制分数线后随即进行。
4.考生对中考成绩有疑义,可以复查分数吗?怎么复查?
答:中考成绩发布以后,考生若对分数有疑义,可以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科目仅限一门。在规定时间内,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查卷工作,由专门老师进行分数复核,复核过程中仅查漏改、漏登等情况,不查评卷宽严度。复查中若发现确实存在分数差错情况,会将情况及时反馈考生,并按照考生实际分数进行录取或补录。
5.考生填报中考志愿的依据是什么?
答:考生填报志愿主要可依据《考生报考指南》中公布的202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和报考学校的招生方案与简介,并要充分了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相关政策、办法和规定(详见《2024年兰溪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2024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网络平台兰溪子平台同步录取实施办法》),知晓自己所在批次(类别)的志愿设置和相应投档录取规则。
6.中考志愿设置分几个批次,各批次是否同时填报?
答:兰溪子平台同步招生分设二个批次,即第一批、第二批,以上二批志愿一次性填报,统一在7月2—4日进行,截止时间:7月4日17:00
7.什么是平行志愿?
答:平行志愿是指同一批次、同一类别投档中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先从最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当轮到检索某一考生时,遵循该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检索,当符合投档条件时即被投档。举例说明:考生甲第二批志愿填报了A、B、C、D四个学校(类别)志愿,平台录取投档时,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如果平台检索到了甲考生,则会依据甲考生的A、B、C、D四个志愿顺序进行依次安排录取,此时若A志愿学校(类别)没有招满则会安排A志愿录取,若A志愿学校(类别)已经招满,则平台自动看B志愿情况,依此类推。若此时四个志愿学校(类别)均已招满,甲考生就失去了第二批录取机会。
8.各批次用什么方式填报和录取?
答:平台招生第一批按单个志愿填报(四个类别,一个类别只能填报一个志愿),第二批按平行志愿的方式填报和录取。
9.考生能否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信息?
答:只要在规定填报志愿的时间段内,考生均可凭账号、密码登录自由修改填报的志愿,以最后一次填报修改提交成功为准,截止时间以后,就不能以任何方式再次修改志愿。
10.第一批有哪些招生类别?
答:第一批四大类(类似于去年的提前批)。第一类是兰一中体育类特长生。第二类是兰三中体育特长生,兰五中体育特长生、文学特色班,兰荫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第三类是兰一中普通类统招和定向招。第四类是城区三校各90名计划招生。
11.第一批志愿怎么设置?
答:按照第一批中的录取顺序可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兰一中体育类特长生(7个项目),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第二类为兰三中体育特长生,兰五中体育特长生、文学特色班,兰荫中学体育特长生、传媒特色班、蜀山中学美术特色班等六个小类(19个项目),这六个小类(19个项目)相互不可兼报,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第一类、第二类项目志愿要与参加术科测试的项目一致,否则无效)。第三类是兰一中普通类统招和定向招,所有考生均可填报该志愿。第四类是城区三校各90名计划招生,考生最多能填报一个学校志愿。所以,第一批考生最多能填报四个志愿。
12.考生报考第一批学校要不要提前报名?
答:考生报考第一批中特长特色类招生的需要在5月17日至5月19日下午17:00报名,随后对报名成功的考生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或术科测试。详见《报考第一批计划需要术科测试的类别考生须知》。
13.第一批各类别的录取顺序是怎么安排的?
答:第一批按类别的顺序从第一类—第四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别同时录取,所以同一类别不同项目不能兼报。
14.第一批是按照综合分投档录取吗?
答:第一批中需要术科测试的学校(类别)一般按照综合分投档录取,其综合分为测试成绩与中考成绩按一定权重构成(要求中考成绩权重占综合分不低于30%)。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综合分=术科成绩*6.6*0.7+中考成绩*0.3,文学特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6.6*0.2+中考成绩*0.8,其中术科成绩总分为100分,中考成绩总分为660分。部分类别还需要中考成绩、术科测试成绩达到相应的最低控制线,具体见各校特长、特色生招生方案。
15.第二批有哪些学校,设多少个志愿,怎么填报和录取?
答:第二批包含六所普通高中(兰溪三中、兰溪五中、兰荫中学、厚仁中学、游埠中学、蜀山中学)、二所职业高中(中德教育集团、江南职校)等兰溪市内高中段学校及外县市获批在兰溪市内招生的高中段学校(职业高中)。
考生可最多选填12个学校(专业)志愿,填报职业学校的志愿具体到专业,即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最多选填5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第二批学校(专业)按照平行志愿方式进行录取。
16.考生若填报了中本一体化志愿并被录取,但中考成绩达到了兰溪一中录取分数线,还能被兰溪一中录取吗?
答:平台严格按照考生所填志愿及录取批次的顺序录取,已被中本一体化学校录取,该生的录取便已结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所以不能被兰溪一中录取。其他类似情况的学校同样参照以上方式录取。(面向金华全市的提前批招生是最早录取批次,若考生被录取,考生在兰溪子平台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无法再被兰溪子平台录取。)
17.同分数的考生都能被录取吗?
答:不能。平台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计划数调配录取考生,若在同分数录取情况下即将超出计划数,按照同分数考生排序规则录取,即录取到完成计划的那一位考生为止,排序在该考生后面的同分数考生不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其参照顺序是: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先后按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英语分数、科学分数、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数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18.各批次的录取有最低控制分数线吗?
答:中考成绩在平台统一发布后,将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兰溪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城区三所普通高中各90名招生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相关录取均按以上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19.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还能被后面批次录取吗?
答:不能。二个批次中考生最多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只要考生在平台上已被录取了,就没有第二次录取机会(包括第二批录取结束后的补录)。
20.考生被平台录取以后,可以去找录取学校更改录取类别或录取专业吗?可以去别的学校就读吗?
答:一律不可以。今年的平台招生工作严格按照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并严格按照平台录取结果登记学籍,录取后考生不去录取学校就读,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因此,考生填报志愿前一定要通过《考生报考指南》充分了解报考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收费标准等,或直接咨询报考学校了解有关情况,做到慎重填报。
21.补录指的是什么?
答:补录是指在第二批统一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根据本校剩余招生计划情况与未被各类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后,由录取学校在规定时间将补录名单上报平台进行录取。对考生来说,如果平台上二批录取结束后仍未被录取,可到仍剩有招生计划的学校(相关招生信息会公布在平台上)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与否。第一批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并入后续批次该校统招计划。所以,第一批没有补录。
22.考生录取结果在哪里查询?
答: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即在平台上进行发布,考生可凭账号、密码登录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23.平台上报考志愿时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填报志愿期间,考生若忘记密码无法登录,须到所在报名点学校填写申请表,批准后进行密码重置,密码重置后应登录系统修改密码。若还有问题,凭学校批准的申请表到兰溪市教育考试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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