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2019年6月17日上午,红河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蒙自召开。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毛杰主持新闻发布会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毛杰: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红河州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考生家长都很关心。2019年6月16日,红河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红河州深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办法》。为了便于大家了解情况,今天,我们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
州委教育工委书记、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理同志;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吕荣祥同志;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高永红同志;
参加发布会的还有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领导、招考办主任,州属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级驻州新闻媒体、红河日报、红河广播电视台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三项议程:
(一)州教育体育局局长张学理同志介绍红河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二)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吕荣祥同志就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等相关政策进行说明;
(三)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高永红同志就2019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中职招生计划等相关政策进行说明;
下面,首先请州教育体育局长张学理同志介绍《红河州深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具体情况。
州委教育工委书记、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理发布新闻
州委教育工委书记、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学理:
尊敬的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发布会。昨天,州政府副州长、州招考委主任何民同志主持召开州招考委全体会议,研究通过了《红河州深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办法》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2019年初中(七年级)招生办法》,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事关全州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大局,两个办法的发布实施,是我州深化招生改革,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更好地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稳步推进招生改革,我利用这个机会向各位记者朋友就此次招生改革的一些重大调整和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招生办学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改革两年来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阳光公正
州招生考试委员会于2017年制定发布了《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办法》,通过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适应了不同地区、不同性质、不同层次高中学校的发展需求,有效引导初中毕业学生合理向普高和中职分流;通过填报志愿和分批次录取,让广大学生能够根据学业成绩情况自主选择合适的学校,为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提供了平台和空间;通过实施网上招生录取,统一了招生录取时间、程序和要求,增强了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办法实施两年来,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在维护良好的高中招生秩序、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高中教育快速、健康、和谐发展。今年以来,根据我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进一步深化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州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了细致深入的调研,对原改革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反复征求了部门、学校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充实完善。
二、进一步深化录取批次改革,推进高中学校均衡发展
当前,我州高中教育发展面临着区域、校际发展差距明显、质量参差不齐、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等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均衡发展、公平发展,促进高中教育整体水平提升,此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根据学校办学等级及办学影响力等因素,优化了高中学校录取批次。调整后的批次共有四批:
提前批次为州民族高中班;
第一批次相比去年有大的调整,把我州质量水平较高的高中学校放在同一批次进行录取,给予第一批次学校平等的招生录取权利。由红河州一中、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蒙自一中、建水一中、个旧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泸西一中、石屏一中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由蒙自一中、建水一中、个旧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泸西一中、石屏一中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本县市考生;蒙自、建水、个旧、开远、弥勒、泸西、石屏七县市除参与第一批次录取外的其他公办高中学校,面向南部红河、元阳、绿春、金平、河口、屏边六县招收部分考生。学校根据州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除参与第一批次录取外的公办高中学校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录取;民办学校面向全州录取。
三、对标高中教育普及发展任务,完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录取控制线管理
高中阶段教育是考量一个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发展,关系到全州人口素质的整体提升。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州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格局发生了积极深远的变化,但对照全国、全省的发展水平和目标要求,我州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与我州的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特别是普通高中教育存在着学位不足、毛入学率偏低、质量有待提高等困难和问题。按照省级2019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0%、2020年达90%的要求,我州近两年要增加3万多个高中阶段学位。今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也是严格按照省级95%的初中毕业生升学、其中57%的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高、43%的初中毕业生升入中职和五年制大专的最新要求进行编制,并按照生源地统计口径要求各县市按照普及目标作了调整,目标是确保初中毕业生一个不少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在普及高中阶段任务十分艰巨,人民群众上普高的需求较大的形势下,决定取消统一划定全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民办学校面向州内的招生也交由学校所在县市教育体育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艺体特长生可在本校普通高中班最低录取分数基础上降低30分录取,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扩大各县市和学校招生的自主权,优化广大家长及初中学生自主选择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机会,为各县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留足政策空间,各县市及高中学校可根据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严格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自主组织招生,但是必须确保一个不少完成下达的招生计划。
同时,为了确保提前批次、第一批次、民办学校面向州外招生的质量,州教育体育局按全州招生计划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划定民族高中班、第一批次学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和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州外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总之,就是要通过上下合力、千方百计加大招生工作力度,确保满额录取,让初中毕业生一个不少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步伐。
关于招生计划,吕荣祥副局长还要做详细分析说明。
四、对照录取批次优化调整了志愿填报
提前批次(民族高中班)和第一批次今年均划定了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达到控制线方可填报志愿。第二、第三批次也对应录取批次作了相应调整。在提前批次、第一、第二批次都强调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要由各县市按照规定补齐,就是要确保今年的招生任务满额完成。
关于志愿填报,高永红副局长接下来还要做详细介绍。
五、强化民办高中学校招生管理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今年特别对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提出了要求。
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招收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由于生源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报州教育体育局批准。面向州外的招生,不得低于州教育体育局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拟录取学生须报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籍后方能办理入学手续,不得擅自安排入学后再补办学籍。
严禁违规招生宣传、干涉学生填报志愿、擅自提前招生、有偿招生、以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或学籍、人籍分离等。对违规的学校,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厉查处,并对社会通报。对情节严重的违规学校,取消其跨州市招生的资格,取消其当年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资格,扣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六、关于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招生办学的情况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高位推进与中央民大附中的合作办学,在今年批准成立了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并在个旧大屯选址新建校舍,这是我州大力引入先进教育理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重大举措。这是一所由红河州人民政府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联合举办的公办学校,属于州教育体育局的直属学校,目标是建成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优质学校,目前项目建设、教师招聘等各项筹办工作正在有序推进,2019年秋季正式开门办学,先期由职教园区提供相对独立的教学和生活区域办学,待新校区建成后搬迁办学。
今年招生充分体现覆盖全州、各民族兼顾的原则,计划高中招生200人、初中招生200人。高中招生按照《红河州深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在第一批次进行招生录取。
初中招生按照《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2019年初中(七年级)招生办法》实施,个旧市因在学校建设给予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占总计划200人的20%共40名,其余160个名额按其他12个县市小学应届毕业生人数进行了分配,并对绿春、金平两县定向分配了布朗族、拉祜族学生推荐名额。
各县市推荐学生时主要遵照三条原则:一是学生为2019年小学应届在校毕业生;二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方面综合评价较好,小学学业成绩优秀;三是家长及学生自愿,身体健康、适合在寄宿制学校就读。
各县市按照以上原则,根据分配的招生计划,细化推荐条件和办法并进行公布,按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学生人选,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各县市教育体育局于7月15日前向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送交推荐学生名册及入学登记表,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向获得入学资格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有关高中招生改革和中央民大附中招生办学的进展情况,我们将及时向大家通报。欢迎新闻界的朋友们关注我们的工作,并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帮助和指导。
谢谢大家!
毛杰:
下面,请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吕荣祥同志介绍今年全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有关情况。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吕荣祥发布新闻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吕荣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为进一步推进我州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我州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红政办发〔2017〕37号)和《红河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高中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招发〔2019〕1号)文件要求,在各学校、县市教育体育局上报的基础上,州教育体育局编制了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下面,我就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情况如下说明。
一、2019年全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情况
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省教育厅的要求:2019年95%的初中毕业生要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其中57%升入普通高中;二是红河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际,2019年全州高中毛入学率要达80%,2020年要达90%以上,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三是全州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的现状和实际。最后编制确定的2019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5541人,其中州内招生计划总数为32771,州内计划数比去年增加6511人。参与招生的州内普通高中学校有40所,其中公办普高31所,共计招生28541人;民办普高9所,共计招生7000人。
二、录取批次安排及招生人数情况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共分四个批次:
(一)提前批次招生计划。提前批次为高中民族班招生。2019年民族高中班招生总数500人,其中招收南部6县学生320人,占计划的64%。按规定,南部6县汉族学生不超过总数的20%,也就是不超过64名;面向北部县市山区招收少数民族180人,北部县市不招收汉族学生。承担高中民族班办学任务的学校及招生任务如下:红河州一中200人;建水一中100人;个旧一中50人;蒙自一中50人;开远一中50人;弥勒一中50人。
州民族高中班实行按志愿定向择优录取,我们将民族高中班招生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学校,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全州各市县。录取时根据考生网报志愿,按州教育局、州民宗委分配下达的名额实行定向择优录取。民族高中班学生每生每年由州财政补助2500元,用于生活补助、科书费减免、学费减免、住宿费减免等。
(二)第一批次参与录取学校9所,招生计划总数1530人。与去年相比,招生学校增加4所,招生计划增加330人,其中红河州一中招生800人、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招生200人、蒙自一中招生100人、建水一中招生150人、个旧一中招生100人、开远一中招生50、弥勒一中招生50人、泸西一中招生30人、石屏一中招生50人。州一中和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面向全州录取,北部县市一中面向本县市外录取,南部县学生可在上述学校中选报2所学校,北部县市的学生只可填报本批次学校中本县市外的2所学校。
(三)第二批次招生计划计划总数5350人。第二批次有两个层次,同时进行录取。
第一个层次是由北部7县市一中(蒙自一中、建水一中、个旧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泸西一中、石屏一中)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本县市考生。这7所学校均属于云南省一级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为5000人。
第二个层次是由蒙自、建水、个旧、开远、弥勒、泸西、石屏7县市除第一批次录取外的其他公办高中学校,面向南部红河、元阳、绿春、金平、河口、屏边6县招收部分学生,2019年参与录取的学校是蒙自四中(100人)、个旧三中(100人)、个旧十三中(50人)、开远四中(50人)、弥勒二中(50人),招生计划总数为350人。
(四)第三批次招生计划。第三批次招生计划总数为28161人,其中:公办学校招生21161人,民办学校招生7000人。
参与第三批次招生的学校为第一批次录取外的州内所有公办高中学校和民办高中学校,各学校根据州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其中,民办学校中的蒙自华清高中根据与政府的协议,招收500名面向蒙自市的公费普高学生。
三、对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高中学校收费标准
在今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同时公布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便于考生及家长综合考虑和选报学校。
1.公办普通高中执行《关于调整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4〕536 号 ),按办学等级收取学费。一级一等高中学费为700元/生•学期;一级二等高中学费为600元/生•学期;一级三等高中学费为500元/生•学期;二级高中学费为400元/生•学期;三级高中学费为300元/生•学期。州一中、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按照一级三等学校标准收费。
住宿费按照《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关于适当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计收费〔2002〕749号),30—80元/生·学期。部分社会化方式建设的学生宿舍执行当地发改、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2.民办普通高中收费实行备案制,按照办学成本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执行当地发改、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文件。
(二)关于南部六县学生就读北部高中的通道问题
今年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分批次录取。南部6县的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时,最多有四次填报北部县市普通高中的机会,提前批次的民族高中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面向南部录取的学校、第三批次的民办学校,而且提前批次和第二批次就向南部6县定向了670名招生指标,提供了南部县市学生就读北部普高的机会。
谢谢大家!
毛杰:
下面,请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高永红同志介绍今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中职招生计划的有关情况。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高永红发布新闻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高永红;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下面,我就红河州2019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等相关政策向大家做个解读和说明。
一、关于2019年我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说明
(一)关于录取批次
2019年,我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遵循志愿、分期分批、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设“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共4个批次进行招生录取。
1.提前批次:州民族高中班为提前批录取。由承担民族高中班办学任务的红河州一中、建水一中、个旧一中、蒙自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根据考生志愿,按州教育体育局、州民宗委分配下达的名额实行定向择优录取。
2.第一批次:由红河州一中、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蒙自一中、建水一中、个旧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泸西一中、石屏一中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第二批次:由蒙自一中、建水一中、个旧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泸西一中、石屏一中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本县市考生;蒙自、建水、个旧、开远、弥勒、泸西、石屏七县市除参与第一批次录取外的其他公办高中学校,面向南部红河、元阳、绿春、金平、河口、屏边六县招收部分考生。学校根据州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4.第三批次:除参与第一批次录取外的公办高中学校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录取;民办学校面向全州录取。各学校根据州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关于志愿填报
1.提前批次:民族高中班招生实行按学校定向确定招生计划到市县,具备民族高中班报名资格的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为录取时主要依据,第二志愿供调剂时参考,经调剂未完成的定向招生计划,由学校所在县市按民族班招生的有关规定,依据学生志愿择优补录。
2.第一批次:达到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可在州一中、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及本县市外学校中选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为录取时的主要依据,第二志愿供调剂时参考。特别要提醒注意的是,本批次中北部7县市的考生只能在本县市一中外的8所学校中选报2所,南部6县的考生可在州一中、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和北部7县市一中9所学校中选报2所,本批次经调剂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在录取本县市考生时补齐。
3.第二批次:蒙自、建水、个旧、开远、弥勒、泸西、石屏7县市考生只可填报本县市一中,作为录取时的依据;红河、元阳、绿春、金平、河口、屏边6县考生可在参与本批次面向南部招生录取的学校中选报1所学校。2019年参与录取南部6县学生的学校是蒙自四中、个旧三中、个旧十三中、开远四中、弥勒二中。因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时,由学校在录取本县市考生时补齐。
4.第三批次:考生可在参与本批次录取的本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及州内民办高中学校中选报3个志愿,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考生归属地以《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注册登记为准。考生志愿一旦在工作网确认提交,就不得更改。
(三)关于最低录取控制线
1.由州教育体育局按当年全州招生计划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划定民族高中班、第一批次学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并向社会进行公布。达到相应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2.各县市及高中学校根据当年考试情况,按照完成招生计划、应招尽招的原则组织招生,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各县市、各学校将最低录取分数报送州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备案。
3.艺体特长生由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进行专业素质测试,录取时可根据学生专业素质情况,在本校最低录取分数基础上降低30分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各县市制定具体办法实施。
4.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州外的招生,由州教育体育局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面向州内的招生,由学校所在县市教育体育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二、关于2019年我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说明
2019年是我州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全州各县市要按照初中毕业生“一个不少”的原则,全面做好今年我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今年我州中职计划招生24296人,各县市、各中职学校要按照州的部署安排,务必确保任务完成。
(一)招生对象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中分流学生。
(二)录取方式
一是按志愿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二是凭初中毕业证书到校报名入学;三是18岁以上人员凭身份证到校报名就读。
(三)实施三个专项招生计划
一是实施建档立卡“两后生”中职东西协作兜底招生行动计划。2019年省教育厅下达我州东西协作招生任务是广东500人,天津500人。为圆满完成东西协作招生计划,各县市要按1:1.3的比例,组织预报名工作。
二是实施职教园区专项招生计划11000人,要充分发挥州级职教园区的办学优势,在职教园区4所学校和各县市的共同努力下,至少完成11000人的招生任务。
三是实施红河技师学院招生计划3000人。充分发挥红河技师学院的办学优势,完成3000人的招生任务。
(四)关于升学和就业
随着国家“中高衔接”政策的全面建立,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在读完中职后,可参加国家“三校生”考试等方式,进入高职专科、本科学习。中职学生毕业后,就业渠道广泛、通畅,近几年来,我州各中职学校就业率基本在90%以上,实现了“培养一个、就业一人、致富一家”的办学目标。
(五)关于资助政策
1.就读中职学校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红河州是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按现行中职免学费政策,凡红河州户籍就读中职学校(含民办)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直接免除注册)。
2.就读中职学校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和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学生的20%确定。我州元阳、绿春、金平、红河、屏边、泸西和石屏7县市属全国11个连片特困县(市)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建档立卡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的基础,还可享受扶贫部门雨露计划每年每生3000元的补助。
4.建档立卡户子女就读职教扶贫东西协作学校的可享受每生每年共计11000元的资助。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关于2019年我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志愿填报的有关情况,我就做上述解读和说明,谢谢大家!
毛杰: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红河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们的关心关注是促进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做好工作的动力。本次新闻发布会到处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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