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考生报名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蓝底),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度为413像素,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内容,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其填报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可立即进行缴费。
未通过资格初审被驳回的报考人员,请及时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2:00止。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通过微信支付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7:30止,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如有招聘职位核减情况,将在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5.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可多打备用),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1月2日9:00至4日17:30,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打印时请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为考生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如因报考人员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三)面试
1.根据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单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2.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采取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员代理无效。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经面试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原始成绩当场宣布。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4.为确保面试成绩公平、公正,对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场报考人员的面试原始成绩,采用“二次平均法”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报考人员最终面试成绩。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最终面试成绩×40%。面试最终成绩、考试总成绩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五)体能测试
1.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共设置原地纵跳摸高和1000米跑两个项目,均为达标项目,任一项不达标的取消招聘资格,具体标准如下:
3.参加体能测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六)体检
1.根据各职位体能测试达标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职位数1.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需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七)考察
1.根据各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用职位数与参加考察人数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2.考察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需要,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3.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具体时间和要求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八)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岗前培训和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因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离职在一年内出现同类职位空缺的,可在公示的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予以补聘。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平顶山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在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等单位勤务辅警岗位工作,人事档案由市公安局统一管理。
2.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4.报考人员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不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依法服兵役情形除外)。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被聘用人员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予以追究违约责任。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平顶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行薪酬标准执行,相关待遇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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