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主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作为全区唯一的公安政法类高等学校,学院是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基础,承担着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重大活动安保以及应急维稳处突等重要职能,被誉为“北疆卫士的摇篮”。
学院是我国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公安院校之一,前身为1948年3月成立的内蒙古公安部直属训练科,同年7月举办第一期公安干部训练班,1953年组建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干部学校,1959年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干部学校,1978年开始公安中专学历教育,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干部学校),2001年4月组建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院)。2002年内蒙古法学校并入学院。2012年取消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院牌子,改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学院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纯正的红色基因。
学院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校园占地总面积965亩、建筑面积25.56万平方米,其中和林格尔校区745亩、建筑面积15.88万平方米,新城校区220亩、建筑面积9.68万平方米。内设正处级机构17个,其中政治部、办公室、教务处、后勤处、成人教育处、学生处等行政管理机构6个,侦查系、治安系、交通管理系、公安管理系、法律系、监管系、蒙语授课教学部、政治理论教学部、警体教学部、警训部、图书馆等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学院教师中,1人被教育部、国家语委评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12人获评公安部全国公安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17人获评自治区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在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中,学院教师2人荣获一等奖、3人荣获二等奖、8人荣获三等奖。近年来,学院多个集体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公安教育成绩突出集体”等称号。
学院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特警、刑事科学技术等8个公安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等3个非公安专业。学院教学训练条件完善,建有自治区公安厅信息化培训基地、全区公安民警心理行为训练中心、内蒙古景愿司法鉴定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机动车驾驶员训练基地、警务实战模拟训练中心、警务障碍训练场、警用武器射击馆等实训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电子数据取证、舆情与媒体沟通引导、危机处理、刑事影像技术、文件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痕迹鉴定、痕迹实验、道路交通管理技术等实验设施。图书馆藏书丰富,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学院紧紧围绕新时代内蒙古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公安厅“1+12”(学院+基地)指导意见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与自治区公安厅各警种及各盟市公安机关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深化校局合作、系队共建,着力培养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
近年来,学院男子足球队获自治区“主席杯”高职高专组冠军、男子篮球队获得CUBA三级联赛内蒙古赛区冠军。在全国网络安全、大学生英语、数据情报分析、规范汉字听写、中华经典诵写讲等大赛中,学院学生屡创佳绩、捷报频传。
建校以来特别是开展学历教育45年来,学院为自治区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8万多名合格人才,还为新疆、青海、甘肃等8省区培养了大批“双语型”公安专门人才,对于维护祖国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学院培养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以及一大批刑侦专家、办案能手,一大批毕业生已成为内蒙古政法公安机关的中流砥柱。
新时代新征程,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目标,立足边疆地区、突出公安特色、服务社会发展,创建祖国北疆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现代化公安本科院校,为自治区培养更多高层次、专业化、复合型、实用性的政法公安人才。
二、专业设置及简介
(一)专业设置
2023年,学院设置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科学技术、特警共7个公安招生专业,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2个非公安招生专业。根据学院培养方案,特警专业训练强度大、时间长,对身体素质要求高。
学院公安专业主要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可靠,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性、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警察基本素质,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和技能,面向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岗的高素质警务人才。
学院非公安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法律素质、人文科学素质、身体心理素质、较强社会责任感,系统掌握法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法律实务技能,具备严明的纪律作风、优良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服务能力、创新创业能力、逻辑分析推理能力,能正确解决常见的法律问题,能够胜任警务辅助、司法辅助以及其他基层法律事务助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专业简介
刑事侦查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忠诚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法治意识、信息素养和忠诚奉献担当精神,能够适应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警务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素质、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能够从事刑事侦查情报收集与研判、刑事案件侦办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警务人才。
本专业有《刑事技术》《犯罪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案件侦查》《视频侦查原理与实务》《犯罪情报信息》等核心课程。
治安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信息素养和忠诚奉献担当精神,能够适应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警务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素质、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能够从事治安管理、执法办案、治安巡逻、现场处置和安全防范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警务人才。
本专业有《巡逻盘查》《接处警实务》《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爆炸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单位安全管理》等核心课程。
道路交通管理专业
本专业面向公安机关,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忠诚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忠诚信念、法治意识、担当精神、奉献精神和家国情怀,能够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熟悉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较为系统的公安基本理论知识与执勤执法技术技能,具备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基本素质,能够从事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警务工作的高素质警务人才。
本专业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车辆与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概论》等核心课程。
政治安全保卫专业
略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掌握公安基本理论与警务运作规范,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网络安全管理、网络舆情导控、网络情报搜集与研判、电子数据勘查取证、网络安全防护、网络案件侦查、大数据应用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警务人才。
本专业核心课程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数据结构与算法》《网络对抗技术》《网络情报获取与分析》《电子数据勘验与取证》《网络犯罪侦查》等。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坚持办学特色,培养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政治坚定、学业扎实、作风优良、体魄强健,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具备胜任刑事科学技术相关工作岗位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现场勘查、痕迹物证发现提取、刑事技术检验鉴定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专业人才。
本专业有《犯罪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刑事图像技术》《文件检验》《法医学》《视频侦查原理与实务》《电子物证技术》等核心课程。
特警专业
本专业面向公安机关,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具有一定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忠诚信念、法治意识、担当精神、奉献精神和家国情怀,能够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熟悉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较为系统的公安基本理论知识与执勤执法技术技能,具备本专业的基础素质、知识、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处突、防爆、反恐、维稳、特勤、应急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警务人才。
本专业核心课程包括《巡逻执勤》《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人群管理控制战术》《大型活动现场安保》《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现场指挥与处置》《反暴恐现场指挥与处置》《特警武器警械实战应用》《要人警卫》等。
法律事务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法律思维、法律咨询、法律文书制作和民间纠纷调解等知识,具备基础的法律咨询代书、参与基层纠纷调处、中小企业法务办理能力等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忠诚公平护法精神、法治意识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警务辅助、司法辅助以及其他基层法律事务服务助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专业核心课程包括《法律文书》《民法》《民事诉讼法》《民事法律综合实训》《刑事法律综合实训》《行政法律综合实训》等。
法律文秘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诉讼程序法、公文处理与档案管理等知识,具备完成诉讼流程辅助管理、档案归档以及文字录入处理等能力,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忠诚担当精神、法治意识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警务辅助和法律实务部分书记员、秘书、速录师等工作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本专业核心课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秘书实务》《秘书公关原理与实务》《文献信息检索》《办公自动化》等。
三、招生对象
招收区内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四、招生条件
(一)公安专业报名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公安专业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安专业面试
考生须于高考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以考试中心公布为准),登录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网址,填报公安类(专科)意向性志愿,填报成功后依据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名单方可参加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面试时间: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
面试地点: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
(四)公安专业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五)公安专业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五)非公安专业报名条件
非公安专业考生报考资格按照高职高专批次普通类招生规定执行。
五、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录取工作具体安排
(一)公安专业意向报名阶段
公安专业意向报名方式、时间和办法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工作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意向报名。后续,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会公布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入围后方可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二)公安专业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阶段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2.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4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考试期间,考生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公安专业录取阶段
经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在专科提前批次网上填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专业志愿。我院根据考生志愿和各专业要求,按专业志愿清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
对平行分考生,首先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文科和蒙授文科依次比较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理科和蒙授理科依次比较理科数学、理科综合。
(四)公安专业复审复查阶段
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政治考察复审、档案复核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同时报有关部门。
(五)非公安专业录取阶段
非公安专业考生报考资格按照高职高专批次普通类招生规定执行,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不组织体检、政审、面试、体能测试,根据考生志愿和各专业要求,按专业志愿清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
对平行分考生,首先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文科和蒙授文科依次比较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理科和蒙授理科依次比较理科数学、理科综合。
六、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一)2023年计划招生1050人,其中公安专业950人,非公安专业100人。公安专业女生不超过其招生计划的15%。
(二)学院设有驾驶培训中心,在校学生自愿选修机动车驾驶课程。
(三)分科类、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表。
(四)学费5000元/年(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后免交学费)。
(五)住宿费1100元/年。
七、学制、待遇
(一)学制三年。
(二)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公安专业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三)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毕业、就业
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有关精神及当年国家、自治区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公安专业毕业生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精神,非公安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公安专业,非公安专业毕业生不能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
电话(传真):0471-
监督电话: Vx:-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
供稿单位: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编 辑:戴思惟
校 对:陆 晗 杨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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