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
三、层次
本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名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
六、学校管理机构
校纪委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督本科的日常工作。
七、计划及说明
2022 年我校“专升本”专业
无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日语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日语和英语,其他专业均为英语。
八、选拔对象
符合文件,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所有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2 年“专升本”。
1、报名条件: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 425 分及以上。(报考艺术类专业以及日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
2、报名时考生须持有上海市或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若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合格者方有资格参加录取,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
3、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 1、2 项所列证书限制。
4、符合文件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可保送我校相关专业。
5、网上报名:2022 年 3 月 14 日 9:00-21:00 和 3 月 15 日 9:00-12:00,考生可登录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考生报名时需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市教委统一要求)。志愿一旦填报以后不得更改,如果审核时不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作为自动放弃今年专升本报考。
6、缴费时间为
7、本校“高本贯通”转段考试仅限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高本贯通试点高职阶段三年级学生,须持有上海市或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或通过我校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 425 分(含)以上方可报考。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测试办法
专升本各专业科目考试时间:
专升本计算机考试时间:
退役士兵考试在上海杉达学院
3月上、中旬考生需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信息栏仔细查看考试须知(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22 年“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十一、录取规则
1、录取规则:
按考生报考专业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总分满分 100 分。根据计划以及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择优录取,若同分(日语专业除外),则根据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日语专业同分,优先录取获得日语能力考试,且级别较高的考生。
如各专业之间考生报考情况不平衡,学校在总计划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作相应调整
2、加分:
⑴ 报考我校“专升本”各专业的考生,具有大学英语六级(425 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优秀)的,在各专业的录取总分中加10分录取。
⑵ 报考我校“专升本”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具有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明》(考试类别:幼儿园)的,在学前教育专业的录取总分中加10分录取。
⑶ 报考我校“专升本”汽车服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具有相关专业的三级(高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者,在上述专业的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
⑷ 报考我校“专升本”日语专业的考生,具日本语能力考试 N2 及以上者,在日语专业的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
⑸ 报考我校“专升本”财务管理专业的考生,具有初级会计职称者,在财务管理专业的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
⑹ 报考我校“专升本”物流管理专业的考生,具有物流师三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者,在物流管理专业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
⑺ 报考我校“专升本”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具有全国导游资格者,在旅游管理专业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
3、其他:
⑴ 退役士兵按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计划单列,单独系统入口报名,免文化课考试录取。
⑵ 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除外)。
⑶ 符合我校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25日9点至28 日16点前,通过“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办公室”上传相关扫描件进行预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请于4月9日考试当天带至我校办进行复核(超过时限按自动放弃加分处理)。
⑷ 所有预录取新生凭我校《预录取通知书》和专科(含高职)段取我校《正式录取通知书》后报到入学注册。
若未取得专科(含高职)段则《预录取通知书》自动失效。
⑸ 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考试前一周(专升本考试日期4月9日)登录下载打印专升本准考。
十二、收标准
学标准
住宿标准
报考标准: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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