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发现,所谓“优秀”的丈夫小帅(化名),其实满口谎言,还经常因生活琐事动手,小美(化名)诉至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要求“判离”。令庭审法官也大跌眼镜的是,为了争夺女儿的抚养权,小帅竟提交虚假证据,综合种种情况,法院首次审理即判决“离婚”,还对其虚假证据的行为开出了“罚单”。

法官向当事人送达罚款决定书

“闪婚”后发现“医生”丈夫很怪

从不拿钱用于家庭花销

小美和小帅,经人介绍相识,当时都是离异的状况。小帅自称是无锡一家三甲医院的副主任医师,对人也体贴,彼此还比较聊得来,有点相见恨晚之感,所以相识后没几个月,两个人迅疾结婚。

婚后没多久,小美生下了女儿小花,两人的矛盾逐渐多起来,时而发生争吵,而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经济上的问题。原来,小帅经常因“工作原因”早出晚归,对家庭不管不顾,更从来没有拿钱回家花销。按理说,做医生的他,工资应该也不低,但其名下既没车也没房,每次问其工资收入的事情,总是支支吾吾。在养育女儿的问题上,两人也多次产生分歧,甚至在争吵中发生肢体冲突,小帅打了小美,小美选择报警。

就这么磕磕绊绊,两个人的婚姻来到了第五年,渐渐心灰意冷的小美,决定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同时提出女儿小花由自己抚养,小帅每个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对此,小帅表示不同意,称女儿在自己身边长大,感情深厚,不想因为离婚失去女儿的抚养权。

被告人伪造的“工作证”

名为“高知”实为“无业游民”

为争夺女儿抚养权又在法庭虚假陈述

在庭审中,小帅称自己名校毕业,在无锡市某三甲医院工作,具有较高的学历,有能力辅导女儿功课。他还出示了医院的工作证,显示是“副主任医师”,但同时又表示自己收入不高,还需负担与前妻所生儿子的相关费用以及赡养自己的母亲,所以能拿回家的钱不多。

小美则表示,她向医院打听过,没有小帅这个人,小帅在说谎。面对质疑,小帅辩解称,他属于另一个单位的员工,实际工作是在医院。

由于小帅在庭上的陈述前后矛盾、疑点较多,法官立即向相关方面进行核查。经查,小帅所述的两家单位均没有该员工。

庭审后,法庭再次要求小帅将职业情况如实陈述。小帅承认其没有工作单位,工作证是他网上购买的,在庭审中出示伪造的工作证并进行虚假陈述,目的是争夺女儿的抚养权,现在的生活来源靠母亲补贴。

感情薄弱缺乏最基本的“诚信”

法院直接判决“离婚”

法院综合小美和小帅相识恋爱的结婚过程,认为该夫妻双方婚前基础薄弱,相识不久即登记结婚,互相缺乏了解。婚后双方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发生肢体冲突,直至报警解决,感情较差,确认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最终,法院判决小美和小帅离婚,小花由小美抚养,小帅对小美有探望权,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基于小帅在庭审中虚假陈述,其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妨害了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法院对小帅处以罚款。

承办案件的倪曼丽法官5月27日接受记者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按照“习惯”,离婚案件首次诉讼一般不会直接判决离婚,以“劝和”为主,但也有例外,就是“感情确已破裂”。

该案中,小美和小帅本身感情基础薄弱,而且有肢体冲突直至报警。更重要的是,小帅违反夫妻间最基本的“诚信义务”,侵害了小美作为配偶的知情权,丧失了共同经营婚姻生活的基础条件。综上,法院认定两人感情已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法院在第一次诉讼中即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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