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时代,古人用螺类中极富装饰性,同时又坚固耐用、便于携带、便于计数的货贝作为实物货币,使其在物物交换中脱颖而出,成为我国货币之源。夏商时期,古人以代表价值的“贝”字为部首,创造了若干汉字,其中多数与价值有关。货币史学家、钱币学家彭信威在《中国货币史》一书中指出,“由中国文字的结构上可以看出来,凡是同价值有关的字,字体结构中绝大部分有贝,如贫贱,分贝为贫,贝少为贱等”。据统计,目前以“贝”字为部首的汉字有72个,其中,与价值有关的汉字有55个,其常用字主要有:资、财、贸、购、贡、赐、赠、贾、赔、赚、赊等。
有三组与“贝”字有关联的汉字,可从廉洁角度进行诠释。
“贪”与“贫”。贪字从今从贝,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描绘出一个人当下就想得到钱财的急迫心态。贪财就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钱财。
“贪”和“贫”一点之差。告诉我们物极必反,对钱财贪心越重,则对自我的认知越贫乏。古语云:“心足则物常有余,心贪则物常不足”,贪财者,眼中见的,心中想的都是如何快速得到钱财,至于是否应该由自己去得到这些钱财往往不去考虑,贪财背后的隐患就在于容易让一个人失去辨别方向、对错、是非的能力。得到不义之财,纵使一时富贵,旋即破散,身败名裂。
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廉贪一念间,荣辱两重天”,把廉洁自律、为官清廉、不当贪官作为红线、底线。
“贼”与“赃”。贼,指盗窃财物的人,也泛指使坏作乱的人;赃,指偷抢回来的,或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财物。
从“贼”和“赃”的第一种解释看,狭义的盗窃、抢夺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连带的成语有:人赃并获、抓贼抓赃。从“赃”字的第二种解释看,与贪无异,与之搭配的成语有:贪赃枉法。
一些案例表明,有的人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一步一步踏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纪律建设十分重要,提高纪律建设的针对性,画出“红线”,是重要的保障。
“贵”与“贱”。贵,除了指价格高,还有地位崇高、品质高之意;贱,除了指价格低,还有地位卑下、不自重之意。
《论语·里仁》讲到,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意思是,“富与贵,是人人都渴望的,但如果不通过正当的途径得来,君子是不能安享的;贫与贱,是人人都厌恶的,但如果不通过正当的途径摆脱,君子是不会安然的。君子背离了仁的准则,怎么能够成名呢?君子不会有吃一顿饭的时间离开仁德,即使在匆忙紧迫的情况下也一定要遵守仁的准则,在颠沛流离的时候也和仁同在。”
杜甫在《写怀二首》讲到,“无贵贱不悲,无富贫亦足”。意思是,没有身份显贵,(那么)身贱我也不(感到)悲哀,没有富贵荣华,(那么)贫穷我也(感到)满足。
1924年,孙中山亲自批准将这样一副对联挂在黄埔军校大门:上联是“升官发财请往他处”,下联是“贪生怕死莫入此门”,横批为“革命者来”。1931年,民族英雄吉鸿昌亲笔写下:“做官即不许发财”,并将这句名言烧在瓷碗上,分送部属军官,勉励大家廉洁奉公。可见,“当官”与“发财”如“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古语云:莫把真心空计较,唯有大德享百福。不做无益害有益,不贵异物贱用物。执政为民亦是如此,不做无益的事而妨害有益的事,事业就能够成功;不看重奇珍异宝而轻视实用物品,人民就容易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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