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对象
根据国家教学体制特点和征兵工作实际,上半年征集的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取得国家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高级技工等级证书的毕业生。
上半年征集的女青年,主要为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征集年龄
男青年:
①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②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1999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③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1997年1月1日出生);
④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 18 至 20 周岁(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女青年:
①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②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 周岁(2000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按学制将于当年六七月份毕业,且报名上半年3月份应征,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高校学生,报名时可以选择“毕业班生”,视同大学应届毕业生。
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征兵咨询(监督)渠道
①应征青年可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咨询。
②也可拨打省征兵办、各州(市)征兵办公室电话咨询:
省级咨询电话: Vx:-;
昆明市:0871-;
文山州:0876-;
红河州:0873-;
普洱市:0879-;
西双版纳州:0691-;
临沧市:0883-;
德宏州:0692-;
保山市:0875-;
怒江州:0886-;
迪庆州:0887-;
丽江市:0888-;
大理州:0872-;
楚雄州:0878-;
玉溪市:0877-;
曲靖市:0874-;
昭通市:0870-。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祖国在召唤你们,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挑选,让青春在军营绽放光彩,用热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就辉煌!
特此公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END———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永久会员只需109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nanadh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