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亚太)讯 据中国官媒央视新闻周三(9月11日)最新报道,北京警方破获了一起利用虚拟币转移资金的地下钱庄案件,涉案8亿余元人民币。
报道指出,近日,北京警方在侦办一起职务侵占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人员在短期内将大量侵占资金集中转入某外籍华人境内账户。针对该线索,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与东城分局协同作战,辗转全国多个省市,打掉一个通过虚拟币交易实施洗钱犯罪的地下钱庄团伙。
央视称,目前,涉案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经查证,团伙主要成员吕某多年前取得外国国籍,国外生活期间,发现通过虚拟币交易可将境内人民币转移至境外并兑换为外币。后吕某会同陈某等人,利用虚拟币交易平台,协助有转移资金意向的境内人员大肆购买虚拟币,从而将资金转移至境外,涉案金额约8亿余元人民币。
同时,北京警方查明该团伙曾为多起电信诈骗案件、职务侵占案等提供资金通道、转移涉案赃款。
北京警方提示,日常生活中,广大群众要提高反洗钱意识,切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接收陌生人资金,不出借、出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如有外汇需求,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兑换。
8月1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之一。
据中国最高法介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法不断翻新升级,虚拟币、游戏币、“跑分平台”、直播打赏等成为新型洗钱载体和方式,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对此,司法解释明确了刑法中“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七种具体情形,其中包括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陈学勇指出:“地下钱庄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主要通道。”
陈学勇表示,目前还出现新型的地下钱庄,上游犯罪行为人通过地下钱庄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跨境转移资产,涉案金额高、查处难度大,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最高法刑三庭庭长陈鸿翔表示,人民法院将依法从重从严惩处洗钱犯罪,加大对涉地下钱庄洗钱犯罪、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自洗钱”犯罪。加大罚金刑判处和执行力度,依法追缴洗钱行为人的违法所得,不让任何人从犯罪行为中非法获利。同时,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分情况、区别对待,确保取得最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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