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职称证书、主要荣誉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外地考生参加笔试时,应准备好了相关材料的原件);

(3)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4)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2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21日;地点: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小初部),面试具体安排见校门口公告栏;

(2)面试采用线下试讲、提问等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

(3)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嘉兴教育网上公布(查询)。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1.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入围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并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统一在2022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照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教育网(),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咨询电话: Vx:-(王老师)

监督电话: Vx:-(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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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和要求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

2022年7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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