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嘉兴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公办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简介

(一)嘉兴技师学院

嘉兴技师学院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创办于1962年,现占地300亩,有学生5000余人,教职工390余人,是一所以培养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特色的全日制技工院校,也是嘉兴市技工教育和技能培训的主要基地和窗口。曾荣获首批重点中等职业、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首批职业院校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示范性数控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浙江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浙江省鉴定所等荣誉称号,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嘉兴市建筑工业

嘉兴市建筑工业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目前浙江省的一所建筑类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重点中等职业、国家首批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省级文明单位、浙江省首批中职课改试点、浙江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浙江省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单位。现有53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000余人,教职工150余人。办学三十多年来,已为全省建筑业培养了9000余名专业人才,很多毕业生已成为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的中坚力量。

(三)嘉兴市第一中学

嘉兴市第一中学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创办于1902年,是浙江省历史最悠久的之一。1981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办好的18所重点中学之一;1996年,被评为省一级重点中学;2013年,被评为浙江省首批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先后被评为浙江省首批文明示范、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教科研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和谐校园先进集体。位于南湖之畔、占地158亩。现有48个高中班,学生2000多人,教职工近200人。自创办以来,培养学生四万余人,其中包括茅盾、郁达夫、金庸等名人和两院院士十余人。

(四)嘉兴市秀州中学

嘉兴市秀州中学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也是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浙江省“百强名校”。2015年,被评为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坐落在风景如画的嘉兴禾兴北路穆湖湖畔,校园内花木四季斗艳,绿草如茵,环境幽雅,是嘉兴市“花园式单位”。目前有5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000多人,教职工200余人。自1900年创办以来,校史璀璨,名家辈出,底蕴深厚。

(五)嘉兴市第三中学

嘉兴市第三中学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创建于1928年,目前有3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500余人,教职工130余人。以“明志厚德,求知求实”为校训,为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建设者,现为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体育特色、浙江省绿色。2007年被评为省二级重点高中。2015年被评为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在浙江省深化课程改革、新高考改革、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的热潮中,古老的正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六)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

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占地180余亩,师生2000余人。是一所拥有近80年办学历史的省二级重点中学,集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培育、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典型经验项目、嘉兴市心理辅导学科基地、嘉兴市中小学德育基地等荣誉于一身。以“致远教育,多彩发展”为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正、学丰、能优的现代新型人才。

(七)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

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浙江省二级重点中学、浙江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2015年,成为浙江音乐学院专业特色。环境优美,良好的硬件设施和浓郁的文化氛围营造了的育人环境。近年来,的教育教学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获得中国/WHO健康促进、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省示范性重点特色高中、省文明单位等称号。现有3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400余人,教职工160余人。

(八)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是嘉兴市人民政府和北京师范大学按照“国有联办、协议管理、自主创新”的原则合作创办的一所公办,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地处南湖之滨、红船之畔,目前有在校生1400多人,教职员工170余人。通过整合,北师大专家学者常态化来校进行讲学,有多所全国大学、特色大学对进行多样化助学,是学生勤奋学习、教师潜心从教的理想殿堂。也成为北师大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国家教育考试与评价研究院、智慧学习研究院等教学科研机构的基地校。

(九)嘉兴市特殊教育

嘉兴市特殊教育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创办于1949年,现有在校生200余名,教职工50余名,主要承担听力障碍和智力障碍儿童、少年的教育工作。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康复训练为基础,以思想道德与文化教育为中心,注重学习与生活技能的培养,实行“教育、康复、技能训练一体化”的教育模式,曾荣获“浙江省绿色”、“全国艺术人才培养基地”、“首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

2016年11月15日—11月30日(工作日8:30—16:00),

嘉兴技师学院:嘉兴市文博路793号(南门);嘉兴市文昌路1848号(北门),综合楼523室,0573-。

嘉兴市建筑工业:嘉兴市双溪路1922号(高中园区内),行政楼309室,0573-。

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纺工南路1860号,行政楼302室,0573-。

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市禾兴北路1309号,行政楼四楼校务办公室,0573-。

嘉兴市第三中学:嘉兴市双溪路1922号(高中园区内),行政楼二楼校务管理部,0573-。

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嘉兴市双溪路1922号(高中园区内),行政楼三楼校务管理部,0573-。

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嘉兴市双溪路1922号(高中园区内),行政楼三楼校务办公室,0573-。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嘉兴市南湖路72号,行政楼三楼校务管理部,0573-。

嘉兴市特殊教育:嘉兴市越秀北路455号,三楼校务管理部,0573-。

(2)外出招聘现场报名

2016年11月26日(9:00—11:30),中国沈阳人才市场(沈阳市北京街16号沈阳市人才大厦)。

2016年11月28日(9:00—11:00),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7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教育局和招聘组织实施,采取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或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教育局和招聘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监督和联系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指导。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教育网,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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