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所谓:“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其荀息之谓乎!不负其言。”在《史记·晋世家》中,惜字如金的司马迁为晋国的一位大夫录下了如上的评语。此人就是春秋时期晋献公的托孤重臣,春秋时期著名的战略家、政治家荀息。
1 晋献公托孤
晋献公二十六年秋天,晋献公已经病入膏肓了。然而,身后事却令他放心不下。五年前,晋献公杀太子申生,逐二公子重耳、夷吾。晋献公以骊姬为夫人,骊姬之子奚齐为太子。然而,此时的奚齐才十余岁,根本不足以掌握国政。而三公子的逐杀,在朝在野都有很多人心怀不满。
于是,晋献公召来重臣荀息,君臣间发生了一段著名的对话。
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
这段话大体是说,晋献公询问荀息,现在国中不稳,我将奚齐托付给你,你将怎么做?荀息回答说,我将竭尽所能,以“忠贞”来辅立新君,如果不济,我将以死报之。
荀息,本名原黯,又称荀叔,从武公时便为大夫。据史书记载,荀息原为晋曲沃武公(后来的晋武公)的大夫原氏黯。荀国曾支持晋国大宗,在鲁桓公九年联合诸侯讨伐曲沃武公。因此,后来曲沃武公灭了荀国,以其地赐给大夫原氏黯。从此,原氏以荀为姓,荀息为第一代得姓始祖。
《古本竹书纪年辑校晋纪》:晋武公灭荀,以赐大夫原氏黯,是为荀叔。
荀息一片赤诚,然而,事情发展之迅速超过了荀息的预料。当年十月,晋国大将里克联合丕郑以大力于献公的葬礼之上当场杀死奚齐。荀息欲死,被心腹劝住,便再立卓子(骊姬之妹少姬之子)为君。不料十一月,里克竟然将卓子杀于朝堂之上。荀息也为了保护新君而死,以最悲壮的方式实现了他的诺言。
在整个事件中,荀息作为献公的托孤重臣,应当负有主要的责任。因此,荀息为人所诟病的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在逐杀三公子时,不能劝谏献公的错误决定,还附和献公拥立奚齐;其二,献公托孤时没有保护新君的能力却要答应,答应了却又没能保护好新君。那么,事实真是如此吗?
2.1 鞠躬尽瘁的荀息
其一,逐杀三公子往往认为是骊姬为了奚齐上位之谋。然而通看《国语》等记载,晋献公本人对于这件事态度十分强硬,只是里克等人后来的作为让骊姬背了锅。
当时晋国内部并不是没有反对的意思。里克作为太子党、领军大将,觉察出献公有废申生之意时,曾前后多次劝谏,献公一句“未知其太子谁立”堵得里克也不敢再说。重臣们大多已经明白献公的心意,孤突、士蒍、先丹木等人都禁了声,单怪荀息是不是太过苛责?
十七年,晋侯使太子申生伐东山。里克谏献公曰:“···夫率师,专行谋也;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也:非太子之事也。师在制命而已,禀命则不威,专命则不孝,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帅师。君失其官,率师不威,将安用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太子谁立。”里克不对而退。--《史记·晋世家》
而献公逐杀三公子时独断专行,正是因为奚齐具有嫡长子的身份,献公为了避免曲沃代翼事件再次发生才做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奚齐本人并没有什么过错,在当时来说他的继承也是合法的,这一点连弑君的里克也不得不承认。
里克曰:“···夫孺子岂获罪于民?将以骊姬之惑蛊君而诬国人,谗群公子而夺之利,使君迷乱,信而亡之。···”--《国语·卷八·晋语二》
只是由于晋文公后来强大了晋国,后人才觉得夷吾和重耳即位是合法的。实际上,如果奚齐不死,二公子争夺君位才是非法的。因此,荀息拥立奚齐,秉承的是先君献公的意志,同时也符合当时的社会准则-周礼。
因此,作为臣下来说,荀息在逐杀三公子事件中的表现,和拥立奚齐并没有什么过错。
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荀息是不是逞强答应献公托孤,而后无作为导致二君被弑呢?
先来看一下献公死后的晋国朝堂。献公时代,荀息和士蒍主要是作为谋臣;而里克和丕郑二人作为武将;狐突作为献公的岳父、重耳夷吾的外公,献公末年已经很少参与政事;士為大约先于晋献公去世。
据《国语》记载,骊姬在废杀申生前,曾让优施劝里克不要插手,里克考虑再三决定中立。又上文的劝谏,可见里克对申生交情深厚,而反对骊姬奚齐母子。狐突二子随重耳流亡,因此狐突的立场也是不言而喻的。
对于献公来说,他别无人选;而对于荀息来说,他也明白,这副担子只有自己挑起来。因此,对于荀息来说,并不是逞强,而颇有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意思。
献公死后,奚齐即位,荀息为国相,骊姬为太后。里克威胁荀息说,三公子的党羽将要攻杀奚齐,问荀息怎么办?荀息回答里克说,只有死而已!
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公子之徒将杀孺子,子将如何?”荀息曰:“死吾君而杀其孤,吾有死而已,吾蔑从之矣!”里克曰:“子死,孺子立,不亦可乎?子死,孺子废,焉用死?”荀息曰:“昔君问臣事君于我,我对以忠贞。君曰:‘何谓也?’我对曰:‘可以利公室,力有所能,无不为,忠也。葬死者,养生者,死人复生不悔,生人不愧,贞也。’吾言既往矣,岂能欲行吾言而又爱吾身乎?虽死,焉避之?”--《左传》
为了保证行动的成功率,里克邀请丕郑一同举事,丕郑说:“我为子行之。子率七舆大夫以待我。···立其薄者可以得重赂,厚者可使无入。国,谁之国也!”这句话受到里克的反驳:我们杀奚齐而立逃亡的公子,是为了安定民心平定国忧。(“是故将杀奚齐而立公子之在外者,以定民弭忧”)
。这里提到用于造反的军队是“七舆大夫”之军。韦昭曰:七舆,申生下军之众大夫也。由此可知,他们所凭借的,是原来申生率领的下军。
十六年,晋献公作二军。公将上军,太子申生将下军。-《史记·晋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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丕郑的话说明他只是借助下军将领对申生之死不满而起事,以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并不是申生一党。而里克的反驳说明他是一个具有国家责任的政治家。同时,他们的话表明,他们没有想好也并没有联络在外的具体哪位公子作为援立的对象。
一般来说,要想做这样的大事,需要一些理由和新君作为挡箭牌,不然弑君之罪可是难以承受的。然而,里克和丕郑却急不可耐。这说明,他们被某些措施逼急了,不得不行动了。
那么到底是什么事让他们如临大敌呢?里克和荀息的对话中,里克看起来并不想杀荀息,但是却希望荀息在某件事情上面退步,而荀息不愿意。
再结合当时的形势,里克和丕郑俱为军中大将,起事的军队又是下军。所这件事就逐渐明朗了,应当是荀息想要削弱里克和丕郑的军权,或者改编申生的下军,以减少申生和申生亲近的人在军队中影响。而且,此事荀息动作很快,才导致里克丕郑来不及想好后招便铤而走险。献公葬礼上,荀息一人既要主持丧仪又要照看奚齐,因此给了里克机会。此时距离献公之死还不到一月。
杀了奚齐以后,没想到荀息再立卓子。下军将士已然被激怒,里克等人得以公然率军在朝堂之上杀卓子,此举应当导致了荀息的激烈反抗,以致于当场死亡。
里克不惜铤而走险没有后招连弑两君,恰恰说明了荀息在献公死后为了迅速控制局面,采取了很多措施。而且从里克和荀息的对话中来看,荀息对申生旧党里克等人态度强硬。
然而,无奈的是,荀息手中没有掌握足够的军队,因此被里克和丕郑屡屡得逞,最终身死。无论如何,荀息努力过了,也全力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可能有人说,荀息大可不必如此。确实,在荀息之前同样有一位托孤重臣,他的做法完全不一样。
3.1 祭仲和荀息的选择
祭仲,郑庄公的卿士,参与了郑庄公时期克段叔、繻葛之战以及庄公时期几乎所有的大事,颇为受宠,因此庄公死前将太子忽,后来的郑昭公荀,托付给祭仲。
郑庄公的儿子们同样是一本烂账,已立了太子忽,而公子突(母族为宋国的雍氏)、公子子亹势力强大,祭仲曾劝谏,但庄公也不加处理。
郑昭公立后不久,宋国因雍氏之故将祭仲诱捕到宋国,要求立公子突。为了自己的性命,祭仲便立了姬突,是为郑厉公。昭公姬忽出逃。然而,这并不是祭仲的第一次背叛。
郑厉公不满于祭仲的专权,和来自母族的大夫雍纠(同时也是祭仲的女婿)合谋想要废杀祭仲。然而,此事被雍纠的妻子所知,告诉了她的父亲祭仲。祭仲抢先下手,将雍纠杀之于市。厉公无可奈何,出奔栎邑。祭仲第二次为了自己的性命背叛了自己的国君。
厉公出奔后,祭仲再次迎立昭公。然而,两年后,不满于昭公的大夫高渠弥趁出猎之时射杀昭公。祭仲不但没有处罚高渠弥,反而与之共立庄公的另一个儿子亹。这是祭仲第三次违背了自己所立的国君。
就在当年,齐襄公听闻郑厉公之事,在首止会盟诸侯。郑君子亹与高渠弥前往会盟。在会盟之上,齐襄公杀郑君子亹,高渠弥逃回。而祭仲早就有所怀疑,还曾劝子亹别去,然而之亹惧齐国强大坚持要去。祭仲担心成为殉葬品荀,称病拒绝前往。这是祭仲做出的第四次保命的行为了。
祭仲再次立了郑庄公的儿子子仪。八年后,这位善于明哲保身的祭仲终于寿终正寝。而子仪,在祭仲死后六年被郑厉公姬突所杀。而经历了长达数十年的混乱和分裂之后,郑国再也没有回到过庄公的时代。
祭仲前后四次选择了自己,而不管郑庄公托付给他的郑国处在什么样的状况之下,郑君处在什么样的状况之下,完全放弃了心中的忠诚和道义。
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为昭公··仲许宋,与宋盟。···己亥,突至郑,立,是为厉公。···祭仲迎昭公忽,六月己亥,复入郑,即位。···祭仲与高渠弥不敢入厉公,乃更立昭公弟子亹为君···于是祭仲恐齐并杀之,故称疾。-《史记·郑世家》
在《人民的名义》中,侯亮平对吴惠芬说,她和梁潞是所谓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把这句评语加在祭仲的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难道荀息的智商还不如祭仲吗?当然不是。
能策划出“假道灭虢”战略的荀息并不是看不懂这里面的门道,只是他做了与祭仲不同的选择而已。
他大可放弃原则,与里克合作,迎立在外的公子重耳或夷吾。退一万步说,奚齐又跟他什么关系呢?即使不迎立外公子,也不必逼里克他们太紧,那样的话里克等人杀光奚齐、卓子、骊姬,爱怎样怎样,也不会把自己怎么样的。实际上,在当时的乱局之中,狐突等人就是采取了这样的策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静待时局的变化。这些都是荀息可以做的更加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或许不能将晋国后来的强大和郑国后来的衰弱,完全归于荀息和祭仲这两位托孤重臣的不同选择,但是,祭仲这面镜子,确实让人看到了荀息的忠贞。
在更加恶劣的环境之下,荀息没有选择像祭仲一样明哲保身,而是选择了用生命去捍卫自己的托孤使命和忠贞。这样的荀息,这样的忠贞,纵使他托孤之事做的并不完美,然而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壮举却也让人不忍苛责。
3.2 尾声
奚齐、卓子死后,里克派人前往翟国请立重耳,也就是后来的晋文公。重耳回应说,父亲生前没能在身边尽孝,父亲死后未能回去操办丧事。怎么敢继承君位呢?终于辞让了国君之位。
实际上,重耳辞位是听从了舅父狐偃的分析,其一,晋国内乱还没有停止的迹象;其二,不想被野心家里克、丕郑所拥立。回宫夷吾立后,里克、丕郑先后被杀,晋国也一直处于乱象之中。
而这一切的巧合在于荀息的忠贞和坚持,里克、丕郑等人跳了出来,这才为后面晋文公重耳彻底肃清朝堂创造了机会。
晋文公继位后,荀息的忠诚为他赢得了赞誉和认可。狐偃对晋文公说,“先臣荀息,死于奚齐、卓子之难,忠节可嘉。宜录其后,以励臣节。”
为彰其节,晋文公录用荀息之孙荀林父为大夫。荀氏后来繁衍出中行氏、智氏、程氏三支,长期占据晋国六卿中的二卿之位,也算是对荀息忠贞的一点慰藉罢。(完)
参考资料:《史记·晋世家》;《史记·郑世家》;《国语》韦昭注;《春秋史》顾德融、朱顺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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