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网,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2022年度“龙华好新闻”评选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名称
2022年度“龙华好新闻”评选项目
二
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鼓励各级各类媒体记者积极支持、参与龙华区的发展,深入、扎实采写优秀新闻稿件,共同讲好新时代“龙华故事”、传播“龙华好声音”,持续提升龙华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助推龙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龙华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拟开展2022年度“龙华好新闻”评选工作。现委托相关机构承办相关工作。
(一)作品征集:
发布2022年度“龙华好新闻”申报通知,并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确保作品申报通知到达所有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由参评人主动投稿报送。
(二)评选范围:
面向在中央、省、市、区各级各类媒体发表的龙华区相关新闻作品进行评选,包括且不限于文字报道、图片报道、电视报道、广播(含移动广播)报道、新媒体报道等。
(三)评选工作:
分申报、初评、复评三个步骤。
1.申报。专人受理申报并将参评作品分类集纳成册、拷贝U盘;
2.初评。协助区融媒体中心开展初评工作,确定2022年度“龙华好新闻”入围作品;
3.复评。邀请和组织专业评委召开评审会,进行复评。
(四)奖励设置:
设“2022年度龙华区十大好新闻”“2022年度新媒体十佳作品”两类奖项,分别设置现金奖励,每件作品奖励10000元(含税)。
(五)活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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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市、区主要媒体对2022年度“龙华好新闻”评选和表彰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让优秀作品进行二次传播,扩大“龙华好新闻”品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龙华区的宣传工作。
(六)其它:
负责制作获奖证书和奖杯,并协助龙华区委宣传部开展颁奖工作。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与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的资质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投递文件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
采购项目预算
序号
采购品名
预算金额(元)
单位
数量
2022年度“龙华好新闻”评选项目
项
合计(单位:元):
五
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接收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自“深圳龙华”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期政府采购网,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按供应商资格要求,盖章后扫描件投递;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以有效日期内发送供应商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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